㈠ 保险佣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每个段分别扣多少比率。还是无论多少佣金,都是一个税率
保险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x(1-20%)。
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有3级,分别是: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2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㈡ 保险公司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起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
个税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所以保险公司个税起征点也是3500。
㈢ 保险行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国家规定现在统一是2000
㈣ 保险业务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看你是哪类业务员。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个税起征点与其他职业一样是3500。如果是以劳务计酬的员工,那么起征点是800元。
㈤ 保险业代理人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从2008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为2000,各个行业都一样
㈥ 为什么保险公司业务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1500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如果业务员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那么个税起征点是和国家税法规定一致的,都是3500元起征点。
如果保险业务员是以保险代理人身份展业,而不是保险公司员工的话,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的40%,也就是就佣金收入的60%缴纳个人所得税。
㈦ 个人所得税,不到起征点公司就扣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解决
首先确定你的朋友是不是该保险公司的非雇员,如是的话,工资1000-800=200是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是按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是800元;超过4000元则是20%比例扣除费用。另外,对劳务所得超过规定的还加成交纳(所得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加收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收10成)。如是这样你朋友应交个税是:(1000-800)×20%=40元;当然要先交营业税及附加(没算)后再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该保险公司的雇员,应按个人所得税(薪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3月1日起,达到2000元(全国都是这个标准)才交个人所得税。
你的朋友是该公司的“外勤”,是什么地“外勤”?这很关键。从你补充资料内分析:该公司不给你的朋友缴纳劳动保险,你朋友可能是该公司的非雇员,应交个人所得税。
㈧ 请问现在山东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啊
全国一样。都是扣除五险一金后2000元为起征点。
㈨ 保险公司理赔时对个税起征点的标准
误工费的证明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之一,这主要和我国现在的工资支付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在国外,你个人的收入很容易就能查到,但在我国,你申报的收入可能只有你实际收入的一个零头。
一般在实践中是这样操作的:
1、提供出险前一年或数月及误工期间的纳税单,以确定误工期间的实际收入减少;
2、若收入低于个税起征点,则需提供与就职单位的劳动合同、盖有单位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单等
3、若以上都无法提供,可按照当地或同行业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