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的住房基金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100077
(2)北京个人住房基金中心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的文件精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移交,并于2003年9月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专门负责中直机关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开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中直机关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支取和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等项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等。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机构设立及职能简介:2002年12月18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承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6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民主的授权,负责中央机关在京单位(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管理工作。
主要业务简介: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概况。1996年10月,根据国管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归集业务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正式实施。199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继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支取等具体业务操作。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概况。1998年6月,根据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及规范文本,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2003年6月30日,为弥补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扩大贷款受益范围,资金中心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
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
简称铁路分中心,管辖范围为:北京铁路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及北京铁路分局的180个单位88980人的住房公积金。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党团关系仍由铁路单位管理。
分中心职能:
分中心在管理中心的授权下,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原有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设立账户,实行内部单独核算,负责其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
(三)按照管理中心的统一财务和会计制度、会计账目,进行会计处理和成本核算,计算分中心增值收益;
(四)按规定提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后,在分中心业务范围内分配和使用。
(五)管理中心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负责管理部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工作;负责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突破缴存额上限的初审工作;负责管理部的财务考核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管理部内部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接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及内务管理工作 。
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是
全称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个管理部;内设13个处室;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㈤ 北京住房公基金
告诉你吧,我一直没有去查啊,每次去问秋老师,秋老师直接告诉我说,自己带身份证去东直门附近军区总医院那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去查。郁闷啊!!超郁闷,她就为什么不给我们办联名卡呢!!
㈥ 用住房公基金买房需要个人到基金中心办理吗
人家地产商给你办,不接待个人!
㈦ 个人住房基金查询
去工商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就可以查询了
㈧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链接是http://www.bjgjj.gov.cn/,中文域名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公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3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啊
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北京办理公积金网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电话:83086161
地址: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2号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电话:59059001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北京铁路分中心
电话:51825795
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方庄管理部
电话:67690495
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东城管理部
电话:52185901
地址: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
西城管理部
电话: 51232987
地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
朝阳管理部
电话:59694396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海淀管理部
电话:2669002
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
拓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文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