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扣除保险之后再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总额—住房公积金(扣除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先算保险费,再算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工资总额扣除保险后得出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也是在发放工资时扣除。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 现金/银行存款上缴保险,取回保险单:借:管理费用-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其他应收款-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
『贰』 请问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在扣掉个人负担的保险费之后吗
首先纠正一下,不是起征点,应该是免征额(或者叫生计费用),起征点是指达不到这个数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要全额征收。比如现在月工资4000元,如果说起征点是3500元的话,那么应就4000元全额征收,而免征额3500元,只就剩余500元缴税。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总额不包括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内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超过标准的,或者商业保险要计入总额缴税。
所以这个答案应是: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在扣掉个人及单位负担的省级政府规定标准内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之后,当然,还有其他免税项目,比较繁杂,你可以查一下个人所得税免税规定。
以上仅供参考。
『叁』 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呢
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类人群:
一是工薪阶层,如单位的员工、有相应固定单位的人;
二是给一些单位做咨询或者设计上的服务要求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三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自己购买,为员工、雇工购买也是适用人群;
四是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业主;
五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为自己购买的。
(3)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扩展阅读:
进行商业保险抵扣的举个例子:
李先生每月税前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0元。政策出台前,李先生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3500)×20%-555=1145元。7月,李先生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并于当月将标有税优码的保单交给公司。该保险年缴费3600元,每月300元。
8月1日起,李先生可在税前增加扣除商业健康险2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200-3500)20%-555=1105(元),较之前少缴40元,一年可少缴480元。
『肆』 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如何在个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需要做到“一人一单一码”,才可以税前扣除,即在填写保险合同时,一个被保险人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和一个税优识别码。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以外的其他类商业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伍』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个人负担的补充医疗保险吗
这个是可以扣除的,根据税法的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陆』 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完全可以
你指的是社保和公积金吧?
『柒』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里面怎么扣除
市地税局作出政策解读
常报全媒体讯 本月起,购买商业保险个税优惠试点政策已在我市实施。市地税局12366热线近期接到许多市民关于保险抵扣个税的咨询,市地税局特别提醒,个人只有购买具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包括三类:一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二是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三是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其中,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所得。
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也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原来个人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3500元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购买了商业健康险,年缴保费不少于2400元,那么有2400元可以做税前扣除;年缴保费低于2400元,也有与所缴保费等额的税前扣除。以在我市某企业工作的王先生为例,每月工资1万元(已扣除五险一金),如果购买了大额个人税优健康险,那么每月可少缴税40元,一年就是480元。
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市民注意三点:一是纳税人如果取得的是炒股收入、房租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非政策规定内的所得项目,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二是只有保监会核准的取得税优识别码的税收优惠型健康险,才能抵扣个税;三是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保单凭证,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为其办理税前扣除,不得拒绝。
另外,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一处扣除。
『捌』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比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4、年金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4、公益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内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税前扣除_网络
『玖』 三险一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有什么规定
对于个人所得税新修订的,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养老、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即单位为职工交纳20%养老金和个人交纳的8%养老金都可在税前扣除吗?
【解答】
个人所得税法提到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仅指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不是从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以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三险一金,个人按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不只限于基本养老保险,还有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除以上基本保险外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不能享受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优惠待遇。
『拾』 社会保险个税税前扣除
1.企业为员工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款,全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2.企业为员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按一定的比例,单位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个人部分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要根据你当地的社保局规定的比例来扣除.我们这里是按工资:33%单位负责,11%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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