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宁波什么地方可代缴社保
一、代缴社保对企业及个人的好处体现在:
对企业来说:
1. 可以使企业从繁杂琐碎的缴纳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人事管理成本;
2. 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避免未缴纳社保带来的法律风险;
3. 使企业更专注于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确定等人事管理的核心职能;
4. 给员工带来福利保障,留住人才,使公司稳定发展;
5. 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员工后顾之忧。
宁波哪里有社保代缴公司
对个人来说:
1. 社保可以免税;
2. 缴纳社保可以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育有所补;
3. 外地户籍人员通过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可以获得购房贷款资格;
4. 外地户籍人员通过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可获得购房落户资格;
5.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在办人才新进手续时须提供一定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什么是社保: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它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社保项目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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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群体适合社保:
1. 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国驻苏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及自主创业的劳动者;
4. 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❷ 宁波市江北区生育保险报销需要那些材料
宁波市江北区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交给用人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具体报销手续:
1、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
4、城镇户籍女职工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女职工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
单位单位经办人员随带《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授权委托书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结算。
特别提示:
1、相关表格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
2、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在女职工产假(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期满后30日内办理。
资料来源:http://nb8185.cnnb.com.cn/html/292/868/2016/0816/787610.html
❸ 宁波个人怎么办理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个人不缴纳。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仅是最低的条件要求,并非只要用人单位为其缴费满3个月即可不再继续缴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
❹ 宁波没有生育险,我生孩子能用社保吗
不能用医保,包括产前检查和妊娠的所有费用。 如果你的户口在宁波市区的话,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咨询。 平产的话大概可以补偿2750元,剖腹大概可以补偿4750元。 刚刚经历,透骨新鲜的数据。
❺ 宁波外地户口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❻ 宁波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如下:
一、准备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就业配偶单位提交《宁波市参保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
二、相关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休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