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如何在个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需要做到“一人一单一码”,才可以税前扣除,即在填写保险合同时,一个被保险人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和一个税优识别码。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以外的其他类商业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税吗
这是需要的
国税函[2005]3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商业保险不属于免税的保险金,因此应符合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的规定,需并入工资薪金中交纳个人所得税。
③ 公司给职工缴纳商业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作会计分录求解答
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保险费支出应并入职工个人购买保险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因此,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 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应视同职工的工资收入,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
⑤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要交个税吗
这个不需要,而且这个商业医疗保险跟个人所得税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和企业所得税有关。1、企业给员工买商业保险,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商业保险在汇算清缴期间,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全额调增;2、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⑥ 公司给职工缴纳商业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作会计分录
1、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保险费支出应并入职工个人购买保险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因此,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3、会计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
⑦ 单位给员工缴纳商业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于商业保险不属于上述扣除范围,因此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7)企业为职工商业保险金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⑧ 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