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有利于个人做好理财规划,摆脱“月光族”的称号;有利于促进我国相关金融行业发展。
(一)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
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增加,但每年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仍然存在并呈扩大之势。
“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时代使得国家财政和企业承担了巨大的养老压力。如何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是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强调个人养老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正好符合这一要求,它的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二)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我国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能是广覆盖、低保障,仅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保障需求。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已开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其替代率并不高,并不能使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维持在退休前的水平。
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由于对企业年金及其运营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企业年金计划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普惠性。即使在受覆盖群体中,年金分配差距也较大。
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向统筹账户透支,及做实个人账户的实际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职工个人对国家养老保险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四)有利于个人做好理财规划
在目前经济环境不稳定、资本市场动荡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助于提供一个个人理财途径;对于年轻人,“消费明天”的观念容易诱导其发生当期的不合理消费,过多依赖于国家养老,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可以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摆脱“月光族”的称号。
(五)有利于促进我国相关金融行业发展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积极开展,不论以何种方式实施,都会积累起相当规模的养老资金。在各项配套措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和其他社会保险资金一样,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不仅能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能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提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优势有以上这些,国家养老保险的体制还不完善,因此,如条件允许的人们可以选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让自己的养老保障更加完善,确保老年生活的品质。
(1)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扩展阅读
1,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已步入正轨,需要更多的途径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的三支柱,这符合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对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实施都没有具体的方案,导致大多数人对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认识只局限于个人的银行存款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国家应制定整体的、宏观的指导方案,而对于缴费基数、地域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可作灵活处理。
2,在巨大的养老压力下,培养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实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更在于能逐步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
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为鼓励更多人参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采取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增强个人对养老保障制度及个人储蓄性养老的认识与信任感,稳定对未来的预期。
中国居民有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在目前的投资心态下,一定会有很多人选择这种储蓄养老方式,因为每个人都会面临养老问题,也相信每个人都会有积极性去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⑵ 储蓄养老金的主要来源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三支柱是指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它采取完全积累制,由个人自愿缴费,国家给予税收优惠。在资金上体现为先积累后使用,即年轻时逐步积累资金,市场化投资运营以保值增值,退休后使用资金。
从1998年中国正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处于“一枝独秀”的状态,第二支柱积累型的企业年金发展严重滞后,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金近20年来尚未起步。
中国面临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当前现收现付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在应对银发浪潮时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建立更加完善和更大规模的积累制养老金制度已经成为一条必由之路。
⑶ 个人储蓄和养老金有什么关系,怎么算
没关系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您今年已经47岁,养老保险最少缴纳15年才会有基础养老金,看您当地社保部门能否补交3年费用。可以补交就可以办理。退休也是根据您本人的缴费基数算的,每一年的社保部门会公布上一年的城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数目,比如上年度城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为2500,您定的每月缴费比例为60%,那你本年度养老金的缴费基数为2500*60%=1500,每月养老金缴费为1500*20%=300(单位),1500*8%=120(个人),医疗为1500*8%=120(单位),1500*2%=30(个人)+90元大病统筹=120.
至于退休能拿多少,有一个公式。您可以自己算: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月、55岁为170月、60岁为139月)
这里要提一下,单位交的放统筹账户,个人交的放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会从统筹账户转3%到您个人账户。
⑷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的界定,我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⑸ 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来了,这是怎样一种养老金
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我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这个钱再加上我们自己的基础养老金和企业年金,养老生活有多滋润,想想都开心。
你会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吗?
⑹ 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来了,我国为何会推出这种养老制度
主要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开始实施,还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没有推广,推广这种养老金可以缓解我国社保的养老压力。在日前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已经在筹备中,未来有望实施。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得以推广,但个人性质的养老保险,还没有开展,这对普通居民来说,会缺少一个良好的保障,也不利于社保的继续运营。
⑺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的界定,我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在许多国家,以个人为主体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一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新加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典型代表国家,它实行的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政府强制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实行公共管理的个人储蓄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强调个人的责任。在美国,个人储蓄养老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养老方式,以2003 年美国人的养老供给结构为例,这种方式占比高达39.8%。而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首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其次是企业、个人。近几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企业年金计划作为我国养老第二支柱,也逐步的步入发展正规,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较慢,其养老保险的补充地位并未显现。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然滞后,甚至很多人并不了解这种养老保险。
⑻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算法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⑼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就是商业养老保险吗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不是商业养老保险。
一、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不是商业保险,而是由社保主管部门经办的,由在职职工自愿选择、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计入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退休后可一次性本息返还,也可分次返还,而商业保险是个人在商业保险公司自愿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⑽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都有哪些规定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状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它居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第三层次。
规定: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10)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扩展阅读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优势
1、有利于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2、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替代率
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3、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
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4、有利于个人做好理财规划
在目前经济环境不稳定、资本市场动荡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助于提供一个个人理财途径;对于年轻人来说,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可以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
5、有利于促进我国相关金融行业发展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积极开展,不仅能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能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