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期间的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8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员工离岗、请长假,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的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并没有相关规定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㈡ 员工请事假一个月当月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怎么办
事假一般属于无薪假,可以不享受各类的补助补贴等福利薪酬,以及绩效工资,可以不计算本月工资。按照你提交的问题,可以视为该员工已经办理了事假的审批手续,企业同意事假,劳动关系是延续的。但一个以人为本的企业,根据薪资结构和相关规定,尽量处理合情合规,要区分对待。……解决你的问题,以下思路让你作参考:
1、要看单位的人事制度是怎样具体规定的,如果没有先例和明确规定,可以请示领导。工龄工资不应该扣发,基本工资的扣发与否在于明确规定。
2、假设贵公司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工资三部分构成。如果这个员工是公司重要员工,或者历史贡献很大,或者工作表现非常突出,最好请示领导,建议不扣发基本工资,然后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
3、假如该员工为一般员工,可以按照薪资制度和事假制度明确规定处理;有先例遵先例,没有先例请示领导。——如果按规定扣发全部薪资,社保照样办理,本月个人负担的社保可以在下月扣除。
综上所述,你应该知道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了。一、看规定;二、遵先例;三、区分对待请示领导。……嘻嘻,我做HR超过十年,希望能帮到你。
㈢ 急急急!请问长期事假公司所代缴的保险全部要个人承担吗
你只要承担应该从你工资里扣除的部分
应该单位承担的部分仍然由单位出,主要因为这部分钱全部划入国家统筹,不入个人账户
㈣ 请假期间社会保险有员工个人全额负担吗
答: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承担本身所需要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如果员工长期请假,造成其工资已不能够支付当月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等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费用时,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补回相关差额部分。
㈤ 员工请长期事假期间保险怎么交
罪行。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支付,部分由公司以迫使劳动者个人的工资,薪酬中扣除。请离开公司无权工人本人不缴纳保险期限,你能认真地建议该公司纠正申诉或申请仲裁,必要时向社会保障部门。
附:相关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中国人力资源的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某些规定实施分段
20名员工,由用人单位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支付用人单位,并从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须每日罚款万分之五。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㈥ 员工个人请长期事假,保险费用谁承担
你好!
如果职工请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长期事假,那么所有保险的个人与单位部分均由职工承担,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不合理的
㈦ 请五个月事假五险一金都该由个人成担吗
劳动者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事假期间,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各自分担的比例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劳动者事假,但不可以让劳动者承担事假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既然批准,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㈧ 员工因个人原因长时间请事假休息,由于事假无工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均由企业负担
员工因个人原因长时间请事假休息,由于事假无工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
请假期间的工资核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事假工资=基本工资/21.75
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等
公司也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来扣除。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工作日*你当月请假天数,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等。
请事假期间的保险缴纳: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所以员工事假未上班单位也应缴保险,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请长假不开工资,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