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被保险人是配偶和子女的,需要上报吗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被保险人是配偶和子女的,当然需要上报了。
B. 个人事项报告中的投资型保险是指什么
保险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如根据购买目的可以分为保障型和理财型,根据赔付方式可以分为补偿型和给付型,根据保障期限长短可以分为一年期、多年期和终身型等。
常见的人身保险产品,我们一般按照保障型和理财型划分,这两大类型下面又可以分为很多小的种类,下面薄荷君给大家一一介绍
本文主要包含以下几块:
❶保险界的“四大金刚”为何物
❷市场上热销的保险产品
❸哪些条款是雷区
❹哪些是值得购买的产品
一、保险界的“四大金刚”
保险种类繁多,对于要购买保险的人来说,理清保险的种类是前题。保险界的“四大金刚”都有什么呢?
(1)意外险
主要保障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因意外看病住院等,例如跌倒摔伤、开水烫伤、被狗咬伤、交通事故、旅行意外等等。
其中,因意外看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采取补偿型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凭发票报销。
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属于给付型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或因意外达到一定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对应保额。
(2)医疗险
和我们五险一金中的医保一样,医疗险也是为看病住院准备的,先看病后报销,报销的钱不能超过实际看病花的钱。
不过相比医保,商业医疗保险保额更高,保障范围更广,报销的范围和比例也更大。
(3)重疾险
即重大疾病保险,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这些重大疾病一般发病率高,治疗费用也高,例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冠心病等。
重疾险属于给付型,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约定保额,不用像医疗险那样拿发票报销,并且这笔赔偿没有用途限制,被保险人可以随意支配。
(4)寿险
寿险的赔付条件非常简单,就是被保险人身故。无论是因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寿险都能赔付。(有些寿险产品加入了全残责任,被保险人全残也能赔付)
根据保障期限,寿险一般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和重疾险一样,寿险也是给付型,达到赔付条件(身故或全残)即可赔付。
以上四种保险,意外险和医疗险,一般是一年期产品,买一年保一年,第二年需要重新买。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风险无外乎意外、疾病和死亡,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定期)寿险,有这“四大金刚”护体,保险基本就配齐了。
二、市场上热销的保险产品
通常情况下,大家既想给自己买保险,同时又分不出那种保险适合自己,一旦买贵了就是经济损失,买低了会有保障不全的时候。
C.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除股票、基金和投资性保险外,其他理财产品未填全怎样向组织说明
补充填写提交。
D.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保险要填写吗
肯定要
E.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完后可以进行理财产品的操作吗
个人事项报告表主要清理领导干部及家属经商情况,如有经商行为,必须进行退出清理,家属经商如与干部业务有关联属于重点清理情况。个人理财不属于报告范围,理财收入纳税等义务必须履行,但不是这个报告表需要填报的内容。
F. 如何处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情况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漏报、少报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
《规定》对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责任追究作出明确:
一是规定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者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二是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
三是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查核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在查核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保险扩展阅读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情况;
(二)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三)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规定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参考资料:网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G. 人寿保险需要在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中填写吗
如果您是国家公务人员,只要是在合法收入之内的可以如实告知的,本身保险公司就有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何况国家也大力提倡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如方便可以加我
H. 我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吗
除所有理财产品全部报告外,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所称“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8)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保险扩展阅读: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五条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应当要求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说明来源,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对拒不说明、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或者经查证说明不属实的,由执纪执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I.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投资性保险怎么填
重疾保险用不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