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基金运作中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管理人:基金公司
托管人:银行
买基金的人将买基金的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派基金经理管理这笔钱,拿这笔钱来帮买基金的人投资股票或债券。
为了防止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挪用买基金的人的钱,所以规定要基金公司要找一家银行来托管这笔钱。也就是说钱放在银行,基金公司只能从银行调钱投资,银行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
目前银行可以销售基金,是指的银行代销基金公司的基金。这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贰』 基金公司是如何操作股票的 在基金公司呆过的人进
我个人炒股炒了几年,看书也看了几年,总算悟出了不少。书上说,十年炒一次,一次炒一波。我还没那么理性,我是两年炒一次,一次就一波。收益还算可以吧,翻了近两番。我是03年开始炒的,那时还在读,因为对投资特有兴趣,先后看了几本书,反复模拟过了再入门。这两年的话,就没怎涉足股票了,(个中原因,中国经济发展过热,股市充满了泡沫。正是这样,美国老想人民币升值,到时再沽空我们。所以,中国黄金,外汇,期货等金融产品在未来几年定会有所发展)近段时间的话,主要是操作了黄金。(股票我会待机而入,现在空方动能仍然强劲)黄金近期创了新高,它接下来的策略中长线自然是看多,(因为它的现有土地存量远不能满足它的实际需求,加上国际形势风云骤起,很多机构都利用黄金来避险保值)而它的近期会有所调整,可适当做空。按照这一思路来走,中短结合,收益会相当不错。外汇期货的话,行情波动较大,一般来说顺势而为,做好止盈止损,定会有稳定盈利。就技术点比股票好掌握多了。所以金融投资一定要因时而移,因势而易。有兴趣技术探讨欢迎加我549-321-489
『叁』 注册资产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
1、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2、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①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②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③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④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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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一个企业需要有多少人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目前股权类私募要求2个法人代表和风控总监,证券类要求4个法人代表、风控、基金经理、市场经理,当然在目前越来越难的情况下,有证的越多越好。
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是进入基金业的必备证书,只有有了这个证书,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才能聘用他们。它是个人财务和业务水平的反映,是个人获取投资收益的知识工具。
除商业银行(含境内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业务人员、营销人员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需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这取决于考生来自哪个领域,不同类型的人来参加基金资格考试的难度不一样!它分为金融从业人员和非金融从业人员。
非金融类考生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基金业考试,戈登·金还是建议你不要浪费注册费,100道选择题都是基于孟某突破60分?准备考试是不可能的!
『伍』 当下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对管理人有什么要求
一、向证监局报告
新登记完成的私募管理人,自登记完成10个工作日内,要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
二、办公场地要求
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三、高管要求
■ 证券类私募管理人,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 进行高管人员变更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四、员工人数
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五、冲突业务
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因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为防范风险,协会对从事冲突业务的机构将不予登记。
六、严禁股权代持
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股权要求
■ 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并重点关注其合法合规性。
■ 对于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申请机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如申请机构存在为规避出资人相关规定而进行特殊股权设计的情形,协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核查。
■ 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八、关联方
■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应在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展业并完成首只私募基金备案后,再提交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
■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存在已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但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申请机构应先办理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同一实际控制人项下再有新申请机构的,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九、中止办理情形
申请机构出现下列两项及以上情形的,协会将中止办理该类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6个月:
(一)申请机构名称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业,与知名机构重名或名称相近的,名称带有“集团”、“金控”等存在误导投资者字样的;
(二)申请机构办公场所不稳定或者不独立的;
(三)申请机构展业计划不具备可行性的;
(四)申请机构不符合专业化经营要求,偏离私募基金主业的;
(五)申请机构存在大额未清偿负债,或负债超过净资产50%的;
(六)申请机构股权代持或股权结构不清晰的;
(七)申请机构实际控制关系不稳定的;
(八)申请机构通过构架安排规避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要求的;
(九)申请机构员工、高管人员挂靠,或者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
(十)申请机构在协会反馈意见后6个月内未补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的;
(十一)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予登记情形
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协会将不予办理登记,且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一)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二)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三)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申请机构自身曾经从事过或目前仍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四)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五)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六)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完成登记后应特别知悉事项
■ 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自2016年2月5日起,协会暂不办理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同时暂不受理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
十二、重大事项变更
■ 私募管理人进行需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的,协会将暂停申请机构新增产品备案直至办理通过。
■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针对发生变更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对于此类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视为新申请登记机构进行核查,并对变更缘由加大核查力度。
■ 私募基金管理人原高管人员离职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聘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的高管人员。
『陆』 做老板的对公司持股是通过私人投资控股公司好还是直接个人持股好
尔斯•克鲁森(Giles Crewdson)是全球企业主管搜寻公司Korn Ferry的英国董事总经理。他表示,从公开上市公司转移到私有公司具有几方面的吸引力,其中之一是报酬不会受到那么严密的关注。
“许多公开上市公司的主管人员发现,他们管理企业的时间,已越来越多地被公司治理方面的事务侵占,”克鲁森先生说。
他还暗示说,许多企业主管人员宁可与私人股权投资者(而不是机构投资者)打交道。“比起公开投资领域往往急于下结论的投资者来,私人股权投资者不那么变幻无常。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已经由私人股权投资接管,在这里,长期就是长期,”他说。
猎头公司Buchanan Harvey Co董事长塞缪尔•乔哈尔(Samuel Johar)介绍说,在90年代,曾有人担心发生从企业到私人股权投资的“人才外流”。“私人股权投资能在短时间内集中庞大的财富,因此很具有吸引力,但这种情况已经不那么多了。”
私人股权投资的厚利开始减少
的确,私人股权投资如此有利可图,也许已使其成为自身成功的受害者。随着竞争的加剧,投资者们有更多的基金可以挑选,因此能够加大对管理费的杀价力度。在近期的牛市中,某些基金也许能够收取基金总值的2.5%作为管理费,而当今管理费的平均水平在1%到1.5%之间。
另一方面,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兑现投资也变得更难了。全球股市的不确定性,意味着许多公司再也不能按90年代后期达到的市盈率倍数来上市了。这意味着私人股权投资合伙人能够分得的利润(即所谓“carry”)减少了。
“蛋糕上已经去掉了不少奶油,如今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的人为了盈利,必须付出大得多的努力,”乔哈尔先生说。
同时,私人股权投资也不能完全逃离公共审查。安然(Enron)及其他地方发生会计丑闻后,美国在2年前通过的公司治理法“萨班尼斯-奥克斯莱法案”(Sarbanes-Oxley Act),对于有意通过公开上市而兑现其投资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也同样适用。
新的法律要求对美国证交会(SEC)文件的报送和审计实行新的标准,此举将增加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的成本。新规则还会使主管人员在公司上市后不愿留在企业,因为根据新的法律,他们要承担法律责任。
『柒』 什么是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最重要的三方当事人。
基金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托管人独立于基金管理人之外,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来担任。
『捌』 民营企业常用的员工持股方式有哪些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简称ESOP)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即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或股权)而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编辑本段员工持股计划的类型
总体来说,ESOP可分为两类:非杠杆化的ESOP和杠杆化的ESOP。
编辑本段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作用
(1) 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的基础。 (2) 扩大资金来源,增加员工收入。 (3) 留住人才,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 (4) 调整企业收益权,转变企业约束机制。
编辑本段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步骤
1、 设立员工持股会,统一管理员工股东的出资 2、 界定员工持股会的职权,规范员工持股会的组织和行为 3、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 内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围与数量,主要是确定持股员工的资格。 (2) 员工持股总量控制和员工股票的分配。 (3) 员工股票的托管。 (4) 员工股票的出售。
编辑本段规范操作流程
(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 (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 (3)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我国企业由于长期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经营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对于一些除产品经营外的经营能力。特别是对于这样一项需要综合技术、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复杂关系界定的工程,聘请富有专业经验和有知识人才优势的咨询顾问机构的参与是必要的。 (4)确定员工持股的份额和分配比例。在全国,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企业的员工在为企业工作过程中所累积的劳动成果未得以实现,因此在确定员工在为企业贡献所应得的报酬股份,另外,员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计划的动机相一致,既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又不会损害企业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确职工持股的管理机构。在我国,因为各个企业基本上存在着较为健全的工会组织。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来说,借鉴国外的经验,由外部的信托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来管理员工持股信托也是可行的。 (6)解决实施计划的资金筹集问题。在国外,实施ESOP资金主要的来源渠道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仍然以员工自有资金为主,企业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对于金融机构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还没有,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讲,这样做都是有可行性的,并且对于解决银行贷款出路问题,启动投资和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7)制定详细的计划实施程序。实施ESOP 详细的计划程序主要体现在员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应对计划的原则、参加者的资格、管理机构、财务政策、分配办法、员工责任、股份的回购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8)制作审批材料,进行审批程序。计划要得以实施,通常要通过集团公司、体改办、国资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审批。但是在实施操作中也存在灵活的做法。
『玖』 没有考出基金从业资格,可以在基金公司工作并持股嘛
你好,是否考取基金从业证,与持股无关,
工作可以从事,但是无法从事相关重要岗位,也不可以出售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