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公司业务支持是什么意思
保险公司的业务支持一般指的是政策支持和后援支持。
政策支持就是给与合作的单位或团队、代理人等一定的业务奖励方案和费用政策。
后援支持就是给与合作的单位或团队、代理人等提供服务、培训、咨询等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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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1 各种业务推动方案的拟定与执行;
2 各种会务工作的安排与协调工作;
3 供应商关系维护;
4 新商品上市的推广活动;
⑵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保险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9月份,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护航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落地的分类监管细则,该暂行办法按照鼓励创新、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对互联网的经营规则、信息披露、客户服务、信息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同时放开了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服务模式。
随着作为国际上两大主要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的相互保险在我国进入全新探索阶段,去年2月份,保监会公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明确将推动三类相互保险组织发展,促进相互保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为顺应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去年7月份,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创新保险产品,改造经营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更有效地融入和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
2015年8月份,保监会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紧接着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以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监管部门还引导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截至2015年三季度,共有1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8亿人,占应覆盖人数的近80%,全国累计有50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大病保险,各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全国最高赔付达80余万元。
⑶ 从事保险行业需要哪些具体准备
保险业是一个门槛比较低的行业 但是现在的保险行业比较复杂 展业也没有以前容易了 不过只要努力 前途很好的 朝阳产业 估计你会先涉及寿险吧 要有心理准备哦 个人保险代理人,大致的工作包括: 1、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2、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3、投保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等。 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 核心竞争力: 知识要求:保险代理人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最好是保险专业,精通保险专业知识,了解金融、财经、法律等相关知识,及社会心理知识。 技能要求:了解保险行业的运作规律,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善于人际交往,具有顽强的毅力和说服沟通能力。 经验要求:有半年以上的保险业务实践经验,了解客户的需求。 职业素养:自信、灵活、勤奋、热情、主动、诚实可靠,加上锲而不舍的精神,些许的幽默和责任心,以及感染力就成为保险代理人的最佳人选。 职业现状:保险代理人受雇于保险公司,是保险运作的主力。1992年友邦保险抢滩上海之后,引进了保险代理人制度,并对上海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国“入世”后,外资保险公司的不断渗透,国内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为我国保险业的兴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正在急剧膨胀,国际金融专家早就断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庞大的市场意味着巨额的利润。为此,保险行业的主力军——保险代理人有着更为宽广的舞台。 风险与回报: 保险代理人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职业,虽然自由,但时常要外出,相当辛苦,又很容易遭到拒绝,加上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保险代理人,为拉保险不择手段,不重服务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这个职业的声誉。 保险代理人的收入完全视个人的能力与愿意付出的代价,一般佣金都在10%—25%,上不封顶。做得好的话,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职业趋势:发展路径:根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持有国家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为保险代理人进行培训,干得好的可一步步晋升到主任、襄理、经理。 转型机会:保险代理人还可在保险行业内做保险经纪人、保险顾问等或转行做销售代表等以营销为主的职业。
⑷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保险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农牧保险免税。
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提供农牧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其范围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2、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人身保险,具体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所列范围执行。
3、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
即其保险业务收入,可以不纳营业税。但境外保险机构以在中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应视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保险,其保险业务收入应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4、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还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投资收益分红。
5、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
6、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保险行业个人所需要的支持扩展阅读:
国家还对投保人有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获得的保险金收益中“保险赔款”一项可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投保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各地试点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8% 。
5、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
⑸ 个人商业险买什么好,保险成功需要什么支持
朋友你好: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相互的。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险带有强制性的特点。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等……)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买多买少),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保险行业的个人所得税
供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07月17日来源:国务院办公厅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保险营销员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调整。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日前,中国政府网记者采访了保监会新闻发言人。问: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总体情况如何?答:2005年底,我国保险营销员总人数为147万人,保险营销员人均月收入为1190元左右,其收入占保险业总保费收入的39%左右,占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一半以上。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通知》明确了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此通知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第二、三、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同时废止。问:为什么说合理调整保险营销员税收负担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答:保险营销员不仅要交纳营业税,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且目前个人所得税25%的税前费用扣除比例不足以抵减展业费用,税收负担较重。特别是在2006年1月1日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保险营销员的税收负担相对更重。对此,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反映强烈。税收负担重,严重影响了营销员展业的积极性,造成了营销员队伍一定比例的流失,不利于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保险营销员的税负进行调整就显得十分紧迫。问:保险营销员现行的征税方法是什么?调整后营销员如何纳税?调整前后有何不同?答: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营销员应就其佣金收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假定某营销员当月取得佣金收入为R,其缴纳的税金应包括两部分:(1)营业税及附加,起征点大多为1000元(具体由各省级地税局在1000-5000元之间确定)。不超过起征点,不予征收;一旦超过起征点,则应就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即R×5.5%。(2)个人所得税,营销员当月佣金收入扣除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按照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劳务报酬”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征税方法后,营销员首先应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此部分没有变化),然后再按照《通知》的规定,将佣金收入的40%作为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佣金收入的60%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照“劳务报酬”项目费用的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前后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发生变化。现行的征税方法是在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基础上,扣除25%的营销费用,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调整后的征税方法是仅对佣金收入的60%的部分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假设某营销员某月收入为R,在现行征税方法下,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R-R×5.5%)×(1-25%);调整后个税的计税依据为(1-40%)R-R×5.5%。问:营销员的税收负担调整前后有何变化?答:征税方法调整后,保险营销员的税负普遍减轻,具体表现为:营销员收入低于1100元以下者,因其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后均为负数,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不受本次调整的影响;收入在1200元至6000元之间的,税负减少比例较大,基本在20%—35%之间;收入在6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高收入者,税负的降低幅度相对平稳,基本都在16%左右。问:总体来看,本次营销员税负调整有什么意义?答:本次税负调整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在调整了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后,紧接着就调整了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这说明国家对不同职业群体给予了同样的重视,并切实贯彻了税负公平的原则。据我们测算,从减税幅度看,保险营销员与工薪阶层的减税幅度大体相当。二是将进一步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通过减轻营销员的税负,有利于调动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营销员对行业的认同度,增强其在业内发展的愿望,稳定保险营销队伍,有效缓解增员难的问题。三是对于增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培养税源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⑺ 我国保险业在政策方面得到哪些重要支持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为推动和完善中国的保险事业起着重要作用。
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农牧保险免税、保险企业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征收营业税、对保险企业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免征印花税、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投保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获得的保险金收益中“保险赔款”一项可依《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投保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各地试点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8% 。
5.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
⑻ 政府有哪些政策去支持保险行业的发展
仅仅谈条文,终究飘渺了.
以下是中国政府对保险业的实际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71228/01004345070.shtml
你可以在网络搜索下.
京沪高速铁路,中国平安牵头的众保险公司至少获得800亿的份额.
而"保险进银行退"的实际情况,明显的表达了中国政府对保险行业的强力支持.
这个项目的好处就不用我多说了吧,中国人都知道这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
而且时间长久,回报高,非常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