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基金个人能否建立基金
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个人可以建立基金。
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国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监管和合法性支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13年6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常见的基金。
基金不仅可以投资证券,也可以投资企业和项目。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收益分享。
❷ 成立一个家族内部的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❸ 如何建立家庭基金
1、流动性比率不应过高
公式: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每月支出
流动性资产是指在急用情况下,能迅速变现而不会带来损失的资产,比如现金、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该比例用来权衡你的家庭财务状态以及变现能力。 应尽量避免流动性比率过高现象,如果家庭收入稳定,该比率为3即可;如果家庭收入不稳定,则该比率应在6-8之间。
2、负债收入比应为30%
公式:负债收入比=家庭债务支出/当月收入
家庭用于偿还各种债务支出占家庭当月总收入的百分比应该为30%。如果负债比例过高,超过家庭承受能力,每月需要付出的利息费就会上升,会在家庭财务发生紧急情况,如失业、负担较大额度医疗费时,造成财务负担,甚至是“资不抵债”。这个比例也并非越小越好,从这个概念上讲,适度应用他人资金发展财富,也是一种能力。
3、盈余比率越高越好
公式:盈余比率=(当月收入-当月支出)/当月总收入(税后)盈余
这个指标反映出你把握家庭开支和能够增添净资产的能力。数值越大,说明家庭财务状态越好,家庭可用于投资、获得现金流的机遇越多。
4、投资比例最好超50%
公式:投资比例=投资资产/净资产
这一指标反映了你家通过投资增添财富、实现目的的能力。一般认为,投资与净资产比例坚持在50%以上为好。家庭未来越来越穷,还是越来越富,看看这个指标就会一目了然。
5、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应小于50%
公式: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债务/总资产
这个指标体现家庭综合还债能力。如果结果小于50%,说明家庭负债比率适宜;如果大于50%,家庭存在产生财务危机的可能。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一:收益风险相匹配
投资和风险都是相匹配的。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一定要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从而设定想应的收益目标。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理财规划要综合考虑你的短期和长期生活安排,合理考虑现实承受能力与未来预期目标,不要盲目设定过高的理财规划。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三:做足功课,不盲目投资
投资理财是非常专业的一门功课,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去学习了解,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制定家庭基金理财方案原则:四:控制欲望,不可贪婪
任何时候都要设定目标和限额,既有盈利目标也有止损目标,必须坚决制定,避免贪婪造成的恶果。
❹ 如何成立家族基金
家族信托基金就是把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受托人)依据拟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人(委托人)的指令,设立专属于家族的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❺ 如何成立家族基金
家族基金会一般由内部监事、家族基金外部关联监事和外部非关联监事即独立监事共同组成。家族基金内部董事主要由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经理或者基金管理人派出的代表组成,家族基金外部关联萦事主要由基金大股东组成。家族基金而独立童事主要由行业专家和学者组成。 ?❻ 个人如何成立一个 家族式基金! 要去哪里成立 有什么特殊条件么>
成立家族基金需要联系第三方管理公司来成立。❼ 法律允许成立宗亲基金会吗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真正意义上,以家族传承为宗旨的家族基金会尚无法创设。就现实而言,人们常常把那些由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也叫做家族基金会。
然而,即便这种基金会恐怕也只能叫做家庭基金会,而不是家族基金会。因为这些基金会仅仅为某个人,或某个小家庭把控,而不是整个家族集体性控制。
❽ 兄弟姐妹如何成立家族基金会
可以发起设立家族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分配,基金会依据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运行,账目明细一览无余。❾ 个人可以成立基金吗有什么要求
可以的。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9)个人可以成立家族基金扩展阅读: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