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五险一金公司辞职后自己买每月交多少钱
这个你要去当地社保大厅咨询,因为每个区域最低和最高的缴费基数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前在公司的时候是分单位部分和个人缴纳,现在你自己去买,是属于个体缴费,去问一问就清楚了
希望能帮助到你
㈡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离职了,我个人出钱,公司可以帮我带交保险吗
举个例子你想想,以前五险一金公司会给你贴钱,现在你离职了,不会给公司创造价值了,公司还会继续给你在五险一金当面贴钱吗,你要是说五险一金不让公司给你补贴,自己全交,公司得第一个答应才行哦
㈢ 离职后公司继续帮我交社保,但是费用全部要我出
公司当然不会为离职员工交纳社保。象你遇到的情况少见。所以,不要寄希望于公司为你承担费用。你可以谢绝公司好意。
㈣ 离职后公司交的养老保险钱还有吗比如说每个月我个人交160,公司交400,那我离职后公司的400还会有吗
在你的个人账户里。公司交的钱充入了社会保险基金,由专门的组织管理,并进行投资盈利。
如果你一直在一个地区缴纳保险,则你的账户是累积的。按照当地的规定,缴够多少年后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如果你不在同一地区缴纳保险,账户也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你需要把你在各个地区缴纳的保险集中在你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累加。
㈤ 我从公司离职了,养老保险自己交多少
离职后以个人身份参加的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不再是企业里的8%。同样基数下个人缴费金额是企业里的2.5倍,的确多多了
个人缴费金额是以缴费基数乘以20%得出
㈥ 离职时工资不够扣保险的个人还要补给公司钱吗
你提出离职,而且是提前1个月,然后再这个月办理离职手续,做到月底才离开的,那么社保由公司和个人承担。
如果你提出辞职后,就离开公司的,那么公司让你自己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因此,工资就可能不够扣社保了,你就要补钱给公司的。
㈦ 辞职后公司要把保险费从工资里扣
劳动者辞职以后,属于劳动者缴纳的那部分保险费,用人单位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7)离职后个人要给公司多少钱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㈧ 辞职时,公司要我退还以前交的保险费用,怎么办
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公司缴纳的社保费全部进入了统筹基金,并不是进入个人账户,员工不必归还社保费。
企业给员工买保险,是企业的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