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产假期间社保由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应该由公司承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内的女职工还和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2、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4、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生育保险个人是否承担扩展阅读:
1、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B. 职工个人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生育保险个人是否承担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C. 生育保险是由个人缴纳吗
生育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个人无论是否生育都必须参加。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只由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
D. 生育保险报销的钱是归个人还是单位
是归个人的。
生育保险的报销其实分成两部分: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你们领的32550元里面,最后给到你的4800元就是生育医疗费了,剩余的先在公司的账上,本来生育津贴是由工作单位按规定去社保局申请,然后社保局补贴给用人单位,用人在你休产假的时候给你发的工资和社保缴费等,都从只里面扣,如果最后由多余则全部给到你,如果不够,则有公司补足。
(4)生育保险个人是否承担扩展阅读:
1、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 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保险费用是由企业共同承担。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是国家政策强制规定需要缴纳的一部分,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收人来源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予其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时期,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民族素质。
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符合法定婚龄、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不适用。
F. 生育保险个人能享受吗
生育保险的待遇
生育费用的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生育津贴这三大块
生育费用和产前检查都是定额报销,规定好顺产给多少、剖腹产给多少,这样的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交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需要说明的是,生育津贴等于法定产假工资,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你产假工资,那么就不必支付生育津贴给你了,算是给单位补偿了,除非生育津贴数额高于单位支付给你的产假工资,那么需要补差给你
生育费用肯定必须给你,生育津贴看情况决定
G. 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部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女性劳动者因怀孕、分娩等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参保费用,个人不承担费用的我问的是报销的范围,不是什么保险的问题。你说的我都明白。希望看清楚问题,再回答。是这样的,因为生育保险是无法以个人名义,而是由单位名义替员工缴纳的,所以在之后的生育保险报销、报销费用领取的问题上,肯定要单位出面才行哦。而涉及到需要单位协助的主要有两点:一个是报销申请单的填写,必须要有帮你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单位的盖章证明;另外一个是报销的费用,社保中心会打到你单位的银行账户上面,所以要领取这笔费用,也要经过单位。您可以事先跟单位领导或者办理相关业务的同事沟通好,问题不大的,嘿嘿。另外一点,您要保证您申请报销的时候,社保还在继续缴纳中。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原则上控制在1%左右,生育保险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10、收款收据。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句话是错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H. 产假期间的保险,是个人全部承担还是和公司一起承担
女性在生产后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女性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