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只有1個人繳納企業可以享受嗎?
❷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怎麼計算
單位裁員,非員工本人意願離職,員工是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按照員工繳納失業保險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來計算。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❸ 關於企業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需要哪些東西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❹ 政府穩崗補貼收入能否沖銷失業保險的入賬成本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金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❺ 企業如何使用穩崗補貼員工就不可能領到失業保險嗎
企業穩崗補貼政策和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不能同時享受,若企業同時符合企業穩崗補貼和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在發放失業保險費返還費用時,企業穩崗補貼金額尚未發放的,企業穩崗補貼將不予發放;
2.在發放失業保險費返還費用時,企業穩崗補貼金額已發放的,失業保險費返還費用將抵扣企業穩崗補貼金額後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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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穩崗補貼的應參加失業保險是什麼意思
員工參保,單位不存在欠費的情況。
京人社就發[2015]186號
一、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二、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上年末全市城鎮登記失業率。
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依據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中記載的數據確定)的4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❼ 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是必須失業保險繳納全年嗎
要求是去年全年繳費無欠費。
當然你要是2016年注冊的,可以自注冊當月起開始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