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代理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獲得勞務報酬的權利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
義務:
1.城市和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的義務
3.維護保險人權益的義務
B. 我是保險代理人,請問我擁有哪些許可權
不知你是哪家公司?富德生命的代理人,50周歲前入司,可以擁有意外傷殘及身故保障、疾病身故保障、住院醫療保障、意外傷害醫療保障。還有傭金+新人底薪+續佣+晉升獎等等。
C. 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根據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批準的代理險種,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責任保險和被代理保險公司授權的其它險種。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可以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保險集團公司內部的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在獲得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子公司之間相互開展了交叉銷售業務。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也有所擴大。
D. 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范圍內,代辦保險及理賠屬於什麼權利
保險合同中,保險人一定形式授予保險代理人的約定權利是什麼明示權利。明示權利就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其來源為具體法律規定。
1、約定權利:是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互相通過協定所享有的權利。
2、保險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經營保險業務的組織和法人。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3、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4)個人保險代理權利范圍擴展閱讀
崗位要求
持證上崗與培訓: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3年。
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崗前培訓與持續教育:
崗前:
不少於累計80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上崗後:不少於累計36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代理人分類
1、專業代理人
專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
2、兼業代理人
兼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託,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用設備專人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主要有行業兼業代理、企業兼業代理和金融機構兼業代理、群眾團體兼業代理等形式。
3、個人代理人
個人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辦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個人。個人保險代理人又分為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和保險營銷員。
4、獨立代理人
獨立個人代理人制度是營銷制度的一個很好的補充,也是近年來新出的一個,相對傳統營銷制度,它的優點是層級非常少,可以直接對接保險公司,避免了過去體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另一方面,獨立個人代理人也能給優秀的個人代理人提供一個更有利於個人事業發展的模式。
E.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代表
你好,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
F. 是保險代理人最基本的權利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是由接受保險人的委託並簽訂保險代理合同產生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①與保險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權利。
所以就保險代理關系而言,保險代理人既不從屬於某個保險公司,也不受制於某個保險公司,而是與保險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②獲得勞務報酬的權利。
這是保險代理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利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所付出的勞動向保險人索取傭金。③訴訟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當保險人或第三者的民事侵權行為損害到保險代理人利益時,保險代理人有權提起訴訟。
④拒絕違法要求的權利
。保險代理人有權拒絕違法的委託代理事項。比如,若保險人要求保險代理人利用本人或他人職務的便利以及其他不正與手段誘導投保或轉換保險人時,保險代理人有權予以拒絕。⑤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
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授權范圍內,有權自行決定如何同投保人洽談業務。例如,保險代理人在保證承保質量的前提下,有權自主選擇投保人,在承保時間和地區上也有相對的自主權。代理人在許可權范圍內簽訂的保險單保險人不得否認。保險立法一般要求保險人應當公開授權,以使社會公眾知道某一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其目的是保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⑥解除合同的權利。
在不損害保險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在與保險人共同協商的基礎上,保險代理人可以單方提出解除代理合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依據保險代理合同而產生的。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一般來講,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1.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所付出的勞動向保險人收取勞務報酬。獲得勞務報酬是保險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的勞務報酬即為傭金,保險代理合同可約定傭金的支付標准和支付方式。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合同授權范圍內,具有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權利,即有權自行決定如何進行保險業務活動。 1.誠實與告知義務。保險代理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其代理行為的後果由保險人承擔,所以,保險代理人必須遵循誠信原則,也即保險代理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義務。受保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代理收取保險費,代收的保險費應按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轉交保險人。保險代理人無權挪用代收的保險費。此外,對於投保人欠交的保險費,保險代理人也沒有墊交義務。
3.維護保險人權益義務。保險代理人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或合夥隱瞞真相,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在代理過程中,保險代理人有義務維護保險人的利益。這是由保險代理關系和代理活動的特點所決定的。
H. 壽險個人代理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
壽險個人代理基本權利和義務如下:
1、投保人在做出投保決定時要充分考慮保險需求及交費能力。
2、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在投保書簽章欄內親自簽名確認,否則合同無效。
3、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應如實填寫投保書中各項內容,不得隱瞞或故意欺騙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合同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