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與股東類似嗎
不同的概念
1、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2、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㈡ 哪些人不能做為個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有下列行為的,不能作為個人股東: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後未逾三年。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未逾三年。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八)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㈢ 哪裡有各個基金公司的股東介紹
在基金公司亡網站上有介紹.如國泰基金公司,先點"關於國泰",再點"股東介紹",就顯示: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為60%。
該公司是根據國務院決定並經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建投唯一的股東。中國建投承繼了原中國建設銀行的非商業銀行類資產、負債和權益,承擔了原中國建設銀行的政策性業務和非商業銀行股權投資等業務。中國建投主要的控股企業有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建銀大廈、中國投資咨詢公司、中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銀投資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投中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注冊資本206.92億元人民幣,注冊地點為北京市。
義大利忠利集團出資比例為30%。
義大利忠利集團創始於1831年,作為世界最大的保險集團之一,其旗下的各類金融實體遍布全球68個國家和地區。其在《財富》雜志2009年度世界500強企業排名中列第47位。
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10%。
該公司是全國性財務公司,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注冊地點為北京市。
各家基金公司的介紹欄目可能不一樣,但大致相同,可以方便找到.
㈣ 基金公司能否直接作為投資人(股東)對新成立的公司(項目)進行投資若可以,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可以的,但是不能投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公司。投資方限制要具體看公司章程。
㈤ 股東由基金變成個人,好嗎
股東由基金變成個人,一般來說是不好的,這前提是基於個人對公司的研究程度不如基金更專業。如果基金拋出了,說明公司基本面不一定好。
㈥ 基金公司都是誰開辦的國家還是私人
大部分都是股份制,純國有的很少,純私人的幾乎沒有。
基金公司的股東大部分是證券公司、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合資的外方股東大部分是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
㈦ 基金公司股東為什麼必須是法人
控制風險
第一、基金公司投資一些投資產品的風險會很大,如果股東是自然人,那自然人承擔無限債務責任,出現公司破產情況下,這問題就嚴重了,但如果是法人,當今法人(除合夥企業)只是承擔其股份內的有限債務責任,即使破產不會產生太大的連鎖反應或社會反應等等;
第二、基金公司需要控制合規風險,自然人喜歡干那些鋌而走險的玩意,經常不能理性思考,基金公司必須要合法合規經營,法人是一組織,在這些理性合法問題上要比自然人具有優勢。
㈧ 請教:基金持有人是基金的股東嗎
都不是,不享受股東的權利
因為目前我國的基金都是契約型,也就是以契約來規范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型的才是以股東身份來享受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