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有利於多渠道籌集養老基金,分散國家的養老負擔;有利於提高個人養老金替代率,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有利於增強職工自我保障意識,
提高個人的養老責任感;有利於個人做好理財規劃,擺脫「月光族」的稱號;有利於促進我國相關金融行業發展。
(一)有利於多渠道籌集養老基金
我國已於200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雖然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規模不斷增加,但每年養老基金的收支缺口仍然存在並呈擴大之勢。
「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齡化時代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承擔了巨大的養老壓力。如何多渠道籌集養老基金,緩解養老壓力,是管理者十分關注的問題,而強調個人養老責任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正好符合這一要求,它的成功開展將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國家的養老負擔。
(二)有利於提高個人養老金替代率
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條件下,我國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只能是廣覆蓋、低保障,僅用於滿足人們的基本保障需求。雖然越來越多的人已開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其替代率並不高,並不能使職工退休之後的生活水平維持在退休前的水平。
國際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一般為20-30%左右,我國有進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適應國際慣例的趨勢,這就使得參保職工必須採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有利於增強職工自我保障意識
由於對企業年金及其運營管理體制的認識不到位、缺乏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承擔的各類保險負擔過重導致參保積極性不高等問題,企業年金計劃並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缺乏普惠性。即使在受覆蓋群體中,年金分配差距也較大。
同時,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向統籌賬戶透支,及做實個人賬戶的實際難度,一定程度上減弱了職工個人對國家養老保險的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積極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有利於增強人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個人的養老責任感。
(四)有利於個人做好理財規劃
在目前經濟環境不穩定、資本市場動盪較大的情況下,通過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有助於提供一個個人理財途徑;對於年輕人,「消費明天」的觀念容易誘導其發生當期的不合理消費,過多依賴於國家養老,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可以幫助他們制定相應的理財計劃,擺脫「月光族」的稱號。
(五)有利於促進我國相關金融行業發展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積極開展,不論以何種方式實施,都會積累起相當規模的養老資金。在各項配套措施不斷完善的情況下,這筆資金和其他社會保險資金一樣,作為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
不僅能增加資本市場的資金供給,促進資本市場的規模擴大,而且能促進資本市場的產品創新,提高資本市場效率,促進其健康穩定發展。
提示: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優勢有以上這些,國家養老保險的體制還不完善,因此,如條件允許的人們可以選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讓自己的養老保障更加完善,確保老年生活的品質。
(1)自願性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擴展閱讀
1,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已步入正軌,需要更多的途徑進一步強化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這符合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
雖然各地相繼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對於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實施都沒有具體的方案,導致大多數人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認識只局限於個人的銀行存款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國家應制定整體的、宏觀的指導方案,而對於繳費基數、地域經濟水平的基礎上可作靈活處理。
2,在巨大的養老壓力下,培養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顯得尤為重要。實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不僅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更在於能逐步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
增強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為鼓勵更多人參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可採取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擴大宣傳,增強個人對養老保障制度及個人儲蓄性養老的認識與信任感,穩定對未來的預期。
中國居民有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在目前的投資心態下,一定會有很多人選擇這種儲蓄養老方式,因為每個人都會面臨養老問題,也相信每個人都會有積極性去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
⑵ 儲蓄養老金的主要來源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三支柱是指自願性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它採取完全積累制,由個人自願繳費,國家給予稅收優惠。在資金上體現為先積累後使用,即年輕時逐步積累資金,市場化投資運營以保值增值,退休後使用資金。
從1998年中國正式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就處於「一枝獨秀」的狀態,第二支柱積累型的企業年金發展嚴重滯後,第三支柱個人儲蓄養老金近20年來尚未起步。
中國面臨日益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問題,當前現收現付的基本養老金制度在應對銀發浪潮時顯得越來越力不從心,建立更加完善和更大規模的積累制養老金制度已經成為一條必由之路。
⑶ 個人儲蓄和養老金有什麼關系,怎麼算
沒關系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您今年已經47歲,養老保險最少繳納15年才會有基礎養老金,看您當地社保部門能否補交3年費用。可以補交就可以辦理。退休也是根據您本人的繳費基數算的,每一年的社保部門會公布上一年的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數目,比如上年度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為2500,您定的每月繳費比例為60%,那你本年度養老金的繳費基數為2500*60%=1500,每月養老金繳費為1500*20%=300(單位),1500*8%=120(個人),醫療為1500*8%=120(單位),1500*2%=30(個人)+90元大病統籌=120.
至於退休能拿多少,有一個公式。您可以自己算: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這里要提一下,單位交的放統籌賬戶,個人交的放個人賬戶。辦理退休時,會從統籌賬戶轉3%到您個人賬戶。
⑷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什麼都有哪些規定
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的界定,我國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⑸ 個人儲蓄性養老金來了,這是怎樣一種養老金
個人儲蓄性養老金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
我國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
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這個錢再加上我們自己的基礎養老金和企業年金,養老生活有多滋潤,想想都開心。
你會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嗎?
⑹ 個人儲蓄性養老金來了,我國為何會推出這種養老制度
主要是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制度已經開始實施,還有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金沒有推廣,推廣這種養老金可以緩解我國社保的養老壓力。在日前公布的十四五規劃中,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已經在籌備中,未來有望實施。專家指出,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制度已經得以推廣,但個人性質的養老保險,還沒有開展,這對普通居民來說,會缺少一個良好的保障,也不利於社保的繼續運營。
⑺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發展現狀
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的界定,我國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在許多國家,以個人為主體責任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一直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新加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典型代表國家,它實行的是以個人賬戶為基礎,政府強制僱主和雇員共同供款、實行公共管理的個人儲蓄制度,在社會保障體系中主要強調個人的責任。在美國,個人儲蓄養老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種養老方式,以2003 年美國人的養老供給結構為例,這種方式佔比高達39.8%。而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首先強調的是政府的責任,其次是企業、個人。近幾年,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下取得了較快的發展,企業年金計劃作為我國養老第二支柱,也逐步的步入發展正規,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發展較慢,其養老保險的補充地位並未顯現。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我國的發展仍然滯後,甚至很多人並不了解這種養老保險。
⑻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演算法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由職工根據個人收入情況自願參加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職工個人自願選擇經辦機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所有。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帳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帳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帳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帳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⑼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就是商業養老保險嗎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不是商業養老保險。
一、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不是商業保險,而是由社保主管部門經辦的,由在職職工自願選擇、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計入個人的養老保險賬戶,退休後可一次性本息返還,也可分次返還,而商業保險是個人在商業保險公司自願投保的商業養老保險,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⑽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什麼都有哪些規定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由職工根據個人收入狀況自願參加的一種養老保險。它居於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第三層次。
規定: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
(10)自願性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擴展閱讀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優勢
1、有利於多渠道籌集養老基金,緩解養老壓力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成功開展將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國家的養老負擔。
2、有利於提高個人養老金替代率
國際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一般為20-30%左右,我國有進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適應國際慣例的趨勢,這就使得參保職工必須採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3、有利於增強職工自我保障意識
積極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有利於增強人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個人的養老責任感。
4、有利於個人做好理財規劃
在目前經濟環境不穩定、資本市場動盪較大的情況下,通過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有助於提供一個個人理財途徑;對於年輕人來說,通過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可以制定相應的理財計劃。
5、有利於促進我國相關金融行業發展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積極開展,不僅能增加資本市場的資金供給,促進資本市場的規模擴大,而且能促進資本市場的產品創新,提高資本市場效率,促進其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