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期間的社會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根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4條、第8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員工離崗、請長假,勞動關系沒有解除,只要勞動關系存在,用人單位就應不間斷的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者請事假,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但並沒有相關規定免除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因此在此期間,用人單位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㈡ 員工請事假一個月當月個人負擔部分的社保怎麼辦
事假一般屬於無薪假,可以不享受各類的補助補貼等福利薪酬,以及績效工資,可以不計算本月工資。按照你提交的問題,可以視為該員工已經辦理了事假的審批手續,企業同意事假,勞動關系是延續的。但一個以人為本的企業,根據薪資結構和相關規定,盡量處理合情合規,要區分對待。……解決你的問題,以下思路讓你作參考:
1、要看單位的人事制度是怎樣具體規定的,如果沒有先例和明確規定,可以請示領導。工齡工資不應該扣發,基本工資的扣發與否在於明確規定。
2、假設貴公司薪資結構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福利工資三部分構成。如果這個員工是公司重要員工,或者歷史貢獻很大,或者工作表現非常突出,最好請示領導,建議不扣發基本工資,然後扣除個人負擔的社保。
3、假如該員工為一般員工,可以按照薪資制度和事假制度明確規定處理;有先例遵先例,沒有先例請示領導。——如果按規定扣發全部薪資,社保照樣辦理,本月個人負擔的社保可以在下月扣除。
綜上所述,你應該知道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了。一、看規定;二、遵先例;三、區分對待請示領導。……嘻嘻,我做HR超過十年,希望能幫到你。
㈢ 急急急!請問長期事假公司所代繳的保險全部要個人承擔嗎
你只要承擔應該從你工資里扣除的部分
應該單位承擔的部分仍然由單位出,主要因為這部分錢全部劃入國家統籌,不入個人賬戶
㈣ 請假期間社會保險有員工個人全額負擔嗎
答: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企業就應該承擔本身所需要承擔的那部分社保費用。如果員工長期請假,造成其工資已不能夠支付當月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等等個人需要承擔的部分費用時,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補回相關差額部分。
㈤ 員工請長期事假期間保險怎麼交
罪行。
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單位必須無條件支付,部分由公司以迫使勞動者個人的工資,薪酬中扣除。請離開公司無權工人本人不繳納保險期限,你能認真地建議該公司糾正申訴或申請仲裁,必要時向社會保障部門。
附:相關的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中國人力資源的人民共和國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的某些規定實施分段
20名員工,由用人單位代扣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限期支付用人單位,並從欠繳之日起向用人單位須每日罰款萬分之五。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承擔滯納金。
㈥ 員工個人請長期事假,保險費用誰承擔
你好!
如果職工請超過一個月以上的長期事假,那麼所有保險的個人與單位部分均由職工承擔,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不合理的
㈦ 請五個月事假五險一金都該由個人成擔嗎
勞動者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事假期間,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各自分擔的比例繳納。勞動者個人承擔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可以不批准勞動者事假,但不可以讓勞動者承擔事假期間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既然批准,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㈧ 員工因個人原因長時間請事假休息,由於事假無工資,社會保險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部分均由企業負擔
員工因個人原因長時間請事假休息,由於事假無工資,社會保險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部分由個人和企業共同承擔。
請假期間的工資核算:《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的規定,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事假工資=基本工資/21.75
同時扣除全勤獎、當天餐費等
公司也可以選擇按每月實際工作日來扣除。基本工資/當月實際工作日*你當月請假天數,同時扣除全勤獎,當天餐費等。
請事假期間的保險繳納: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繳費是強制性規定,員工離崗、請長假,只要勞動關系存在,用人單位就應不間斷地給勞動者繳納社保。所以員工事假未上班單位也應繳保險,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請長假不開工資,就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