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為政府會計制度,為職工墊付的保險費,個人部分賬務怎麼處理?這種情況既然是墊付費用,那麼可以叫本人以後補交可以嗎?
Ⅱ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Ⅲ 社保費用的賬務處理方法
區別無非是針對個人負擔部分,是先提後交,還是先交後扣。實際工作中兩種方法都是可行的。但是從稅務的有關規定考慮,本人建議先交後扣。理由:
2008年起,在稅務總局出台了有關所得稅修訂法案,規定先取消「預提費用」,有關費用據實列支。因此,作為社會養老保險,從會計角度出發,當期應當計入的費用如果沒有(或無法)及時繳納,可以預提,但是按照稅務的說法,何時繳納何時計費,因此,我認為,兼顧兩者,第二種方法可以考慮。
目前我的做法:
不預提,實際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4000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1000
貸:銀行存款-保險戶 5000
月底計提當月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2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0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0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1000
貸:銀行存款 19000
這樣,既簡單,又符合要求,並且不因人員的變動而出現多提少提現象
Ⅳ 公司給職工交社保(公司出一部分 、個人出一部分)賬務怎麼處理
1、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繳納的一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另一部分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出)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貸 :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個人交靈活就業不但要繳納個人賬戶的費用,也要有一部分的錢進入統籌賬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Ⅳ 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部分等怎麼賬務處理
扣個人負擔部分養老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養老保險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企業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Ⅵ 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一般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計入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這幾個科目: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代扣個稅金額
Ⅶ 社保個人部分公司承擔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Ⅷ 社保費全部由個人交,會計分錄如何做
全部由公司交的就全部計入公司費用,具體分錄為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計入公司的)
其他應收款---(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的)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計入公司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計入公司的)
從工資中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的)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計入公司的)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中工資中扣回的)
貸:銀行存款
中工資中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酬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要中工資中扣回的)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