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規定了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涵蓋了基金的設立、運營及終止等各方面的事項。合夥協議分普通合夥協議與有限合夥協議。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一)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
(三)執行事務合夥人許可權與違約處理辦法;
(四)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五)有限合夥人入伙、退夥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六)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相互轉變程序。
Ⅱ 兩個朋友合夥買基金,但用我的名字出的合同,我要出一份協議給他們,應如何來寫
寫明出資,利益分配!虧損分配!
Ⅲ 可以幾個朋友合夥買私募基金嗎有協議嗎,是否算非法集資
這個合同基金公司是肯定不會出具的,只有個人私底下訂立,訂立的時候最好是有紙質合同,雙方簽字確認比較好,否則未來可能會有法律風險,另外即使是團購,基金合同上也只能夠出現一個人的名字
Ⅳ 倆朋友合夥買基金,用我的名字出的合同,我怎麼和他們寫協議
既然是買基金,也沒什麼認購門檻的,建議您就不要和朋友合夥認購了,您可以幫你朋友認購但是用他自己的賬戶,以免你們產生糾紛。當然感情過硬的話也就沒問題了。如果要寫協議的話就指明是幾月幾號買入的什麼基金,多少份額,然後兩人分別佔有多少份額,以及對自有份額的支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