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專用基金中修購:獎勵:福利:其他基金的提取比例
一、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中央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核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央級事業單位修購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門根據單位收入狀況和核算管理的需要,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報財政部備案。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事業單位可以不提取修購基金,實行固定資產折舊的事業單位不提取修購基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地方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和修購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級財政部門參照本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B. 外商投資企業稅後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
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稅後利潤分配提取的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1號)第五十八條規定:「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外商投資企業在轉換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後,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企業的職工福利費余額,應當全部轉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首次執行日後第一個會計期間,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職工福利計劃確認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該項金額與原轉入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之間的差額調整管理費用。假設企業於2006年12月31日有應付福利費的貸方結余,此結余額大於企業實際職工福利計劃的應支付額。如果按首次執行准則的規定,上述兩個數字的差額將於首次執行日後的第一個會計期間從管理費用里轉回。
同時,根據財政部2007年3月20日《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7〕48號)規定,「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余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余額為赤字的,轉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7年及以後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2、余額為結余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後,再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如果企業實行公司制改建或者產權轉讓,則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5]12號)轉增資本公積。
由於會計標准與財務通則與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差異,因此,在稅務處理方面,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於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C. 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怎麼提取
你好,
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按非財政撥款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
D. 公司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與公益金是一樣么
兩者是不一樣的。
職工福利基金是外資企業用的,專項用於職工福利,計提時做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職工福利基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而公益金是以前內資企業用的,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提取公益金
貸:盈餘公積——公益金
現在已不要求提取。
有時,外資企業填利潤表格式如果和內資企業相同,會將利潤分配表部分的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放到提取盈餘公積去。
由於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是在稅後利潤的基礎上提,對方科目是利潤分配,不是費用科目,而應付福利費在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以內,是指入費用部分,故該部分應付福利費不受工資總額14%的限制。
E. 請教事業單位提取的福利基金使用范圍有哪些
事業單位提取的福利基金使用范圍有:
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集體福利的開支,如用於集體福利設施的支出,對後勤服務部門的補助,對單位食堂的補助,以及單位職工公費醫療支出超支部分按規定由單位負擔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
比如說,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健身活動設施,或者為單位食堂發補助直接轉到食堂賬上,或者通過單位的工會給職工發放福利品米面油之類的。
F. 事業單位結余分配—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的比例是多少
分基業和位入分金余業比分配般事單按供-考,的基結和金金年一配分,轉基按,28-利比事金事別我一配直參。基末福例例業
G. 往年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現在不再用這個科目,審計部門建議將該資金使用或調賬處理
往年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現在不再用這個科目,——6年前就不用了。
審計部門建議將該資金調賬處理——原分錄沖回即可
借:管理費用(或相關科目)---福利費 紅數或負數
貸:福利基金 紅數或負數
H. 從利潤分配中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的比例是多少
除了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都的比例都是企業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點和發展需要經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自行決定
1、法定盈餘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2、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有企業自行確定沒有法定標准。
3、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於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准用於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才有的,計提依據是董事會的年度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八條 合營企業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後,扣除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凈利潤根據合營各方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分配原則如下:
(一)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企業發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二)儲備基金除用於墊補合營企業虧損外,經審批機構批准也可以用於本企業增加資本,擴大生產。
(三)按本條(一)項規定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確定分配,應按照合營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I. 怎麼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職工福利基金:現在不計提,據實列支,超過工資的14%後納稅調整。
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其中40%上繳,60%自留使用,據實列支沖減
職工教育經費:現在不計提,據實列支,超過工資的1.5%後納稅調整。
J. 事業單位計提職工福利基金
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擬按以下比例標准計提:
一、職工福利基金
文教事業單位和工交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按照年度收支結余的百分之四十提取。
二、修購基金
文教事業單位和工交事業單位修購基金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百分之十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