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40.50繳納養老保險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每個月的補貼標準是不斷調整的,2013年山東部分地區標准為242每月。40、50再就業優惠政策是指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繳納養老保險,可享受每月180元的社保補貼,憑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到就業辦領取,可享受三年。
二、政策規定,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鎮低保家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7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
其他經認定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50%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
(1)保險個人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申請程序
1、申請人繳納當年度養老、醫療保險三日後,憑本人身份證、託管合同書和繳費票據原件,在市檔案託管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受理窗口初審,領取《申請表》和靈活就業證明。《申請表》只需填寫一至七欄,貼照片。繳費票號、繳費金額和補貼金額部分不填。
2、靈活就業證明由申辦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3、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復核,經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勞動保障事務所留存一份)。
4、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市檔案託管中心受理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5、由市檔案託管中心查閱檔案,核對出生年月等情況無誤後,匯總上報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6、按照發放時間通知,申辦人憑身份證和《受理卡》到指定銀行領取社保補貼。
補貼標准
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時間從2008年9月開始,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補貼標准為申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全額。
㈡ 個人交社保有什麼優惠政策
個人交社保沒有優惠政策,個人自己交社保和掛靠單位交社保,至少都要繳費滿15年。
區別主要是如下三方面:
1、在單位工作,女性職工50周歲退休,繳費是強制性的;
2、自由職業者交社保,繳費自願,女性要55周歲退休;
3、假設都是按照最低數交社保,在單位工作的,繳費比例高些,你若掛靠單位,費用全部由你出,成本比較高。
(2)保險個人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個人社保注意事項:
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個人參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以下就該部分問題進行詳細介紹。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㈢ 社保有什麼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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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555社保優惠政策:
就業援助對象包括: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中有就業願望和就業能力的人員。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方式,對補貼對象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按繳費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以月計,一般最長累計不超過3年。
據了解,按照省人社廳《關於確定2013年全省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的通知》要求,補貼對象為具有城鎮戶籍,在市本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通過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且當年簽訂靈活就業協議的,女性年滿45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上的「4555」人員。
「4555」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身份證年齡與檔案年齡不符的,以身份證年齡為准。
「4555」社保補貼政策調整後給申領人員增加了選擇繳費的檔次,但仍有許多人對於享受社保補貼與其他優惠政策的沖突問題理解不清,從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領。
二、4050社保優惠政策
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具體辦法按《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社保補貼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請享受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並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滿40周歲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滿50周歲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靈活就業後,及時申報就業,申請人已辦理託管或建立社保檔案,並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保(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貼。
享受時限和補貼標准:
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時間從2008年9月開始,最長不超過三年。補貼標准為申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全額。
㈣ 無業人員繳納社保有沒有優惠政策
有優惠。
根據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戶籍人員,可向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了《就業失業登記證》且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靈活就業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辦理社保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㈤ 首次上保險有沒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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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4050」人員社保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暫不作調整
包括以下對象:即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
(二)政策調整情況
1、取消審批時間限制
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規定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符合「4050」年齡條件的審核時限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齡審核的時間限制,符合條件對象隨時達到「4050」年齡條件,隨時可以申請享受補貼政策。
2、延長補貼享受期限
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規定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新政策對補貼享受期限進行延長:一是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延長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這一條是由於金融危機而臨時增加的一個優惠政策。舉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時間就延長到2010年6月。二是從國發〔2008〕5號文件發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未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從2009年起延長至退休。這里有兩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補貼;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後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時間是從2009年起開始補貼,舉個例,比如有個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條件的,08年餘下的月份我們是不補的,而是從09年起再補貼。
(三)兩個問題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如何認定:對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將其檔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統一報社保局認定;用人單位吸納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將符合條件人員的檔案交社保局認定。
2、新增人員申報補貼日期:
對因取消審批時間限制而新增的人員,比如08年和09年才滿「4050」,請告知這部分人員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報。(由於這部分人可累計享受三年,因此,建議各社保所說服他們只申報09年下半年的補貼,而不去補09年上半年的;當然,如果他們強烈要求要補09年上半年的,我們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檔案在西安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存放,並且屬於就業困難的「4050」人員,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社保補貼。在申請辦理社保補貼時,要先看清自己的檔案編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請需7種資料
(1)《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一張原件,一張復印件);
(3)申請人戶口本原件(供查驗)及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包括戶口本首頁、申請人所在頁,一式兩份);
(4)申請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供查驗)及復印件(復印正、背兩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票據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預繳2012年度醫療保險人員提供預繳款票據復印件(一式兩份);
(6)申請人《檔案託管合同書》復印件(一式兩份);(7)《陝西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供查驗)及復印件(復印件包括前兩頁及失業登記欄一頁,一式兩份)。
非首次申請人員需提供的資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7)所規定的資料外,對2012年內辦理退休且符合首次申請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供退休證原件(供查驗)及退休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女40歲男50歲可申請
據了解,今年符合「4050」社保補貼政策的人員,社保補貼金額為申請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金額的2/3。社保補貼對象是在西安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託管人事檔案、就業困難的「4050」人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持《陝西省就業失業登記證》且靈活就業後,及時申報就業,並由個人按規定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保補貼。
領申請表有四種途徑
首次申請和非首次申請人員均需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和開具《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
戶口所在地社區登記蓋章
申請人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和《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後,在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並由社區工作站對《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審核蓋章。
首次申請人員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陝西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到所屬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蓋章。
非首次申請人員向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遞交《西安市4050人員靈活就業證明》備案。
㈥ 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范圍是什麼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五、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六、本公告所稱稅優識別碼,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字識別碼。 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㈦ 養老保險個人續交有優惠政策
可以到社區咨詢
㈧ 社會養老保險優惠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有什麼優惠政策?
對持有一、二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由政府財政按我市最低檔次繳費標准(100/年)給予全額補貼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對復員退伍軍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對參保的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其軍齡可按當地當年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計算賬戶化額度,可計入個人賬戶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還可加發每月40元的優待養老金。
參保人員及享受待遇人員死亡後能享受哪些待遇?
未到達領取養老金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除政府補貼外)的本息可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已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死亡後,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待遇,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應當在1個月內持相關證明,到村、社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和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及個人賬戶余額領取手續。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為參保人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