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交通事故,對方起訴了我和保險公司
法院會通知你,然後到法院領取傳票,傳票上就有具體開庭時間、地點。並且法院會給你對方起訴你的起訴書,各種證據復印件。在家等著吧。
⑵ 個人如何起訴保險公司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起訴程序:
1、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2、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4、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2)對方要起訴保險公司和個人擴展閱讀:
起訴時,原告同時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的,可將兩者列為共同被告。侵權賠償與保險賠付系不同的法律關系,不屬於共同訴訟,本應分案處理,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對保險金享有直接的請求權,且該請求權是法定的,故可從訴的合並的角度,將兩者列為共同被告。
起訴時,原告僅起訴肇事方的,應向原告進行釋明,由原告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者由保險公司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原告經釋明後仍不追加的,以及保險公司不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法院應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
保險公司雖非事故責任人,但根據《保險法》第5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和《交強險條例》第31條的規定,保險公司作為賠付主體,與案件裁判結果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法院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對其不利的裁判,剝奪其正當的訴訟權利。
並且交強險「先行賠付」原則系法定原則,應當由保險公司先行對受害人進行賠付,肇事方的責任須待保險公司賠付范圍確定後方能判斷。故應當將保險公司追加為當事人。
對於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問題,道交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請求權基礎是侵權法律關系,保險公司對該案件的訴訟標的並無獨立請求權。
而是基於法律直接規定而對受害人具有先行賠付、直接賠付的義務,且該賠付義務源於保險公司與肇事者保險合同的訂立,因此保險公司在道交人損案件中的訴訟主張往往依附於肇事者一方,故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應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對於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的情形前已所述,在此略。
例外情形。實踐中,特別是外地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中,交警事故認定書上的保險公司信息僅為保險單號,法院無法查明保險公司的具體信息,從訴訟成本和訴訟效率的角度出發,此種情況下,法院可僅審查侵權法律關系,並且《保險法》第50條的規定,可由保險公司對肇事者進行賠付,故法院可以不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起訴
⑶ 對方起訴我和保險公司了,我該做些什麼呢
你好
因確定你全責,你能作的主是積極應該或和對方好好協商!關於答辯狀,原則上是要寫的,但你不寫也不影響法院審理,不過這是你的一項權利,放棄了對自己不利;
關於誤工費用,這個看醫療上證明,需要住院多久!!根據侵權責任法,先由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你賠償。
⑷ 對方起訴我跟保險公司我個人需要請律師嗎《我主責,對方次責,賠償金要九萬多》
醫葯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之和超過一萬元的部分會判給你70%左右;
財產損失(物品)超過2000元的部分會判給你70%左右;
其他都應由保險承擔。
自已看看起訴狀,權衡後作決定。
註:
如果對方評殘後訴求九萬多應該不用請律師;
如果還沒評殘就訴求九萬多,建議還是請律師代理。
⑸ 發生交通事故了,如果對方想起訴保險公司和駕駛員對方需要什麼材料
你需要有起訴書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據主要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醫療費、交通費等票據。
⑹ 交通事故,對方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需要單獨請律師嗎
保險公司有常年律師顧問,賠償對方也是保險公司出錢。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帶著律師上庭,不用再單獨請律師吧!
⑺ 發生一起事故,對方要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要注意什麼
這個裡面牽涉的問題較多,與當地律師聯系咨詢。
⑻ 車禍後我全責!對方要起訴我如果對方只起訴我不起訴我保險公司怎麼辦
1、交通事故糾紛中,如果原告不起訴被告車輛的保險公司,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法院會同意追加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 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⑼ 交通事故後對方要起訴我和保險公司,我該怎麼辦,對我有什麼影響。
事故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沒有理由拒賠啊?他的理由是什麼呢?現在你暫時先不要賠,既然對方要走司法程序,你就等法院判判了,一般都是保險公司會賠的不足部分才會有你賠。如果你買的保險充足的話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如果對方已經起訴,你可以提交答辯狀給法院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