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業金領取後,還用交失業險嗎
開心保提醒您:
就算失業金領取後失業保險也依然該交,繳納失業保險能夠讓我們在失業的時候還依然有個基本保障,不至於說生活不下去。
失業報銷到底能夠享受哪些待遇呢?失業金領取條件:
一.連續繳費滿一年;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二.要求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必須是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
三.要求是要去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社保局會組織失業人員進行培訓和介紹工作,多次不去可是會被取消領取資格的。
失業金最長能領多久呢?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5種待遇:
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保障基本生活
二.是幫你免費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他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有撫恤金。
四.是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
不論如何失業保險還是要繳納,不繳納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真的失業,連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證!
❷ 失業保險,在辭職之後,自己還要繳納嗎
《社會保障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分擔社會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職工可以「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並自行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一般來說,首先要狠抓就業的實現,有了收入來源再考慮參加保險的問題。如果你能拿到失業救濟金,那就努力拿到失業救濟金。如果拿不到失業救濟金,盡量在三個月內做出決定。因為社保的好政策是醫保三個月可以退,繳費期間的住院費用可以報銷。
如果短期內解決不了就業問題,就應該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保證一個醫療保險。可以詢問相應的就業扶持政策,看能否通過免費技能培訓提高技能,增加就業成功率。
❸ 失業保險金可以自己交嗎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五條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3)失業保險金個人還用交嗎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❹ 個人要交失業保險金嗎
您好!個人也要繳交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保險基金由國家、用人單位、職工個人三方負擔的方式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是其履行失業保險權利與義務的需要。這樣做,一是可以增加資金來源;二是可以增加職工的社會保險意識;三是個人負擔的比例低,職工經濟上能夠承受。今後,一旦由於勞動合同終止等原因失業,可以依據累計繳費年限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謝謝閱讀!
❺ 個人交失業保險金,能補交嗎
你好,個人不能補繳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文件上也沒有規定可以補繳,也不用補繳。
只要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❻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個人需不需要在個人窗口交養老保險
如果你在失業前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失業保險,則在失業後請自行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戶口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個人繳納所需費用。
如失業前單位為你繳納有失業保險,在你領取失業金期間,按銅地人社字〔2011〕114號文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
文件內容如下: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進行失業登記當月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期參保(續保)手續,參保當月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待遇享受期內的,不退還失業前由原單位或個人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含大病統籌),在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再為其重復繳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為其出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起止時間書面通知時,起止時間由其醫療待遇期滿時起計算至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時為止。
三、大病統籌部分的征繳。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失業前原單位已為其繳納當年大額醫保費的,失業後,失業保險基金不再為其繳納當年的大額醫保費。二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失業前原單位欠繳當年大額醫保費的,失業後,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當年全部大額醫保費。三是跨自然年度後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繼續繳納次年全部大額醫保費。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繳納的全部醫療保險費,一次性從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
❼ 領失業金期間還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嗎
勞動者領失業金期間是不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