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從單位辭職後,我該如何辦理我的檔案和保險事宜
一般來說辦理離職後,保險就應由單位轉出,轉到區人才管理中心,他們給管理檔案。社保、醫保都要開轉出單,然後到社保中心和醫保中心落戶,按照要求開立帳戶和交費。轉出單要收好,如果你以後還要繼續找工作的話,新單位落戶是要用到這個的。醫保卡應該不用交回。(如果你們單位上的是社會上這種普通的醫療保險)。這些都要盡快辦,否則如果原來單位不給你交了,你自己又沒交的話,辦手續的時候是會收你滯納金的。
B. 辭職後關於社保和人事檔案要怎麼處理
從原單位離職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由人才中心開具調轉人事檔案關系的調函、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等接收材料。
2、回原單位取解職證明、檔案(或去原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取)、保險手冊等轉出材料。
3、持2中的材料回人才中心辦理個人存檔、委託其代繳基本社會保險(個人名義,只交五險中的養老和基本醫療)。
4、無新單位期間公積金暫停繳納。
5、組織關系暫時放在原單位、或轉入人才中心。
有新單位的情況下:
1、新單位開具1中的文件。
2、拿回執行公積金轉移單。
3、持b中拿到的材料回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轉入手續。
4、新單位開當組織關系接收函,回原單位轉出,再轉入新單位。
(2)個人辭職保險檔案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必須及時履行轉移職工檔案的義務。職工檔案隨其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保管。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指出: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不按規定轉移職工檔案,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職工因檔案轉移手續發生糾紛的,屬於勞動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領取失業金期間,檔案由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是在辦理失業保險金程序中由單位傳遞到人社局的,個人不得攜帶或保管檔案。
C. 員工辭職後保險及檔案等如何辦理
若不能辦理離職手續,則無法辦理失業證明,在原勞動保障合同未終止前你無法辦理新的勞保合同,同樣您的保險也無法從原單所在保險局辦理轉出業務。辦理轉出業務必須屬於個人繳納或由原單位出具證明方可。
在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前,單位應繼續按合同支付職工的工資。若無故拒不支付可視為拖欠,可到該單位所在地勞動局反映或投訴。
你現在應該盡快辦理離職手續,因為單位在職工曠工或違反員工制度等情況下是有權利拒絕支付工資的。
D. 公司員工辭職,應如何辦理保險、檔案轉移手續
在原單位開辭職證明、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工作地辦理好社保帳戶後,拿繳費憑證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請帳戶合並即可。
在辭職時,就可以在原單位
E. 辭職後保險還有檔案的問題
新的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實習期結束的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一個月後便可以離開公司,已經沒有什麼所謂的「違約金」的說法。那是公司在嚇唬你,完全可以不用理會。
關於檔案,如果沒找到接受的公司,可以暫時及存在當地人才市場,交幾十塊錢的保管費即可,等有合適單位了,在轉到那裡。
關於社會保險,轉接起來據說還是比較麻煩因為目前全國社保還沒有聯網,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謝謝!
F. 辭職後,檔案和保險如何處理
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市場問問如何辦理代管手續,離職了自己的檔案可以由人力資源給代管,(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手裡拿著。。。但是千萬別掉了。。。。)
另外你的保險如果想繼續繳不中斷,就必須把檔案放到人力資源代管然後到社保中心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