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最低保險繳費基數
2013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上限:15669元
2013年北京養老險繳費基數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2089元
2013年北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3134元
在職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每月最低數額:167元
在職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每月最高數額:1253.52元
繼2012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公布後,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發布了2013年度五項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過15669元。像參保人群最多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089元,在職職工每月最低應繳167元。
市統計局近期公布,2012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23元。根據規定,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統一調整了2013年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
目前,社保繳費基數根據不同的參保情況分為若干類。在本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在職職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最高不超過15669元。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最低不低於2089元;參加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低不低於3134元。
根據新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參保人可推算出2013年個人繳納五險的金額數。以五項社會保險當中繳費金額相對高的養老保險為例,根據新標准可以算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每月最低數額應為167元,最高數額應為1253.52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2019年北京市保險最低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2017年,如果按北京市最低標准,個人繳費基數為3082.
如果個人承擔所有社保費用,自行繳納,需承擔城鎮:1474,農村1467費用。
北京市,如果需要自己繳納社保,可以在支付寶上進行個人繳納。
支付寶--生活號--搜:思維社保,就可以找到。
需要承擔的費用就是,上述說的費用。
但是,建議繳納社保呢,還是要正常上班,讓公司給正常繳納社保。
這樣承擔的社保費用就會相對少很多,畢竟只需要承擔個人部分費用即可。
希望可以幫到您。
『叄』 北京社保繳納的最低基數是多少
社社保繳納的最低基數是多少?現在好像是二兩千多
『肆』 北京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019年個人最低交多少錢
2015.7-2016.6北京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2585(養老、失業基數是2585;醫療、工傷、生育基數是3878),只要輸入月申報工資基數是2585以下的,繳費都是最低的。最低繳費城鎮戶口1273.59元/月,農業戶口1268.42元/月。詳細明細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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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北京市 最低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關於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顯示,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最高繳費基數為23118元。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繳費比例、基數說明
一、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為23118元;下限為3082元;
2、最低繳費金額:單位 585.58元,個人 246.56元;
3、最高繳費金額:單位4392.42元 ,個人1849.44元;
4、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
5、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業主19%,僱工8%;
二、醫療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23118元;繳費基數下限:4624元;
2、最低繳費金額:單位 462.4元,個人95.48元;
3、最高繳費金額:單位2311.8元,個人465.36元;
4、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5、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業主10%,僱工2%+3元;
三、失業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為23118元;繳費基數下限為3082元;
2、最高繳費金額:單位184.944元,個人46.236元;
3、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0.2%;
4、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業主0.8%,僱工0.2%;
四、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23118元;繳費基數下限:4624元;
2、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6.992元,個人免繳;
3、最高繳費金額:單位 184.944元,個人免繳;
4、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用繳費;
5、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業主0.8% ,僱工不用繳費;
五、工傷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23118元;繳費基數下限:4624元;
2、繳費金額:單位根據行業確定繳費費率,個人免繳。
3、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費費率:0.5-2%之間;
4、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業主0.5-2%,僱工不用繳費;
繳費標准表:
(5)北京最低保險基數個人擴展閱讀
費款徵收
1、納費人報送的納費申報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無誤的,繳費單位個人必須於每月15日前,全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實行屬地徵收原則。
3、利息、滯納金的計算和繳納。 利息的計算和繳納。納費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要計算繳納利息,利息計算按遼寧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規定執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確定利息所屬期限及應補繳利息數額,地稅機關只負責徵收。 滯納金。納費人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費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納費人在補繳費款時,徵收機關要一並計算、徵收滯納金。
4、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納費人因不可抗力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暫緩繳納,符合緩繳條件的納費人要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報《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審批表》,符合條件的,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其緩繳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納費檢查
1、納費檢查的主體是各級地方稅務機關。
2、納費檢查的客體是納費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實際應繳費基數與納費申報數或核定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費和偷費現象。
3、納費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繳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4、地稅機關進行檢查時,必須首先開具《社會保險費納費檢查通知書》,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單位。
法律責任
1、對未按規定期限納費申報和報送納費資料的,拒不接受檢查和不提供納費資料的,有意隱瞞工資發放情況造成不納或少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並按日加收欠繳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2、單位納費人、扣繳義務人和納費擔保人在地稅機關規定的限期內仍不繳納費款的,地稅機關可依法採取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