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使用不同的會計科目對單位和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進行核算
單位的社會保險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個人的是先計提工資應付職工薪酬,再發放工資的時候,有一部分是扣繳的社保,先計入其他應付款。
Ⅱ 社保個人部分公司承擔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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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Ⅲ 計提工資的包括社保費嗎公司承擔和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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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工資包括社保,以九月份為例
計提九月工資及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福利費(14%固定的)
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的)
社會保險(單位承擔的)
付九月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
代扣代繳社保--社會保險--個人
銀行存款
交9月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
交9月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單位
交9月社保個人部分--社會保險--個人
交9月社保單位部分--單位
貸:銀行存款
Ⅳ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其中個人負擔部分應計入哪個科目核算要相關的法規條例。
個人負擔部分,在職工稅前工資中予以扣除。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工資等 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代扣個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 代扣個稅金額
註:以上「社會保險費」應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下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參照法規條例:「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具體會計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等
Ⅳ 關於公司和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會計分錄
我認為可以這樣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障費(單位繳納部分)
應付工資(個人繳納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
等支付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扣掉單位代付的部分保險費後的應付工資余額)
貸:銀行存款
分情況也可以計入業務活動成本中。
Ⅵ 社保費全部由個人交,會計分錄如何做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企業一般都是先計提當月社保,支付社保在沖減,因此對於社保的基本處理流程如下:
1、計提社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銷售費用——社保費
製造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多提社保費調整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社保費
銷售費用——社保費
製造費用——社保費
3、支付社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企業從職工工資里代扣代繳由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怎麼做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代扣代繳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往工資里扣職工個人交納的費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
(7)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Ⅷ 處理企業應負擔的社保部份和個人負擔的社保部份,會計分錄怎麼做
現在的社會保險是當月的保險當月繳納,月頭繳納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月底計提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個人部分從工資中扣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實發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