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補交申請怎麼寫
一、關於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的申請
XX單位名稱:
我於X年X月參加工作,因公司給我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從X年X月至現在,我參加工作至X年X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沒有給我繳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特申請公司補繳我X年X月至X年X月的基本養老保險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1)個人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通道擴展閱讀:
一、城鎮企業職工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1、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2、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
(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
(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3、「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
(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
(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4、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
(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
(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
(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
(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二、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
(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
(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
(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
(4)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
(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
參考資料來源:愛讀網路-養老保險
2. 個人社會保險費今日開始補繳 個人養老保險怎樣補繳
養老保險辦理補繳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4.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3. 養老保險要怎麼申請補繳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種,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之一,是為保障因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後的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要怎麼申請補繳?大體分為下列的4大步驟。
養老保險要怎麼申請補繳?
1、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
2、存檔機構應於每月25日前初審。通過後,對於補繳時在存檔機構正常和非正常繳費的人員要分別填寫補繳明細表和匯總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一並上報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審批。
3、社保經辦機構審批通過後,在系統中錄入繳費人員的補繳明細,並生成補繳匯總。與存檔機構申報的補繳明細表和補繳匯總表數據核對一致後,轉基金收繳財務崗做收款處理。基金收繳財務崗應於每月28日前生成銀行扣款信息。審批未通過的,將相關信息反饋存檔機構。
4、個人應於提交補繳申請的當月28日前將補繳費用足額存入個人扣款賬戶中。當月審批已通過的補繳於次月1-5日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銀行扣款。次月18日前財務回款成功後,個人可查詢賬戶情況。未成功的,將相關信息反饋存檔機構。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扣款失敗的,個人應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補繳申請。
4. 養老保險補交申請怎麼寫
一、關於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的申請
XX單位名稱:
我於X年X月參加工作,因公司給我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從X年X月至現在,我參加工作至X年X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沒有給我繳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特申請公司補繳我X年X月至X年X月的基本養老保險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4)個人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通道擴展閱讀:
一、城鎮企業職工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1、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2、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
(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
(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3、「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
(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
(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4、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
(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
(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
(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
(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二、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
(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
(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
(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
(4)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
(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
5. 個人養老保險補繳流程
補繳條件: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補繳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補繳流程:
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個人辦理——暫無工作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時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繳,但補繳費用需要自己掏單位和個人的全部金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在職人員要補交以前的養老保險要如何操作啊
在職職工補繳 以前斷檔的養老保險 斷檔時間在三個月 內可補繳,三個月後 則不行。
補繳方法如下:
一、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准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二、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三、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6)個人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通道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