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無限連帶責任擔保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名才能有效嗎
連帶責任不分無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關於連帶責任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不約定的話就是一般保證。用大白話就是說:1. 連帶責任就是,比如說甲借給了乙10萬,丙作擔保,債務到期,這兩人找誰要都行,甲問乙要10萬,問乙丙各5萬,問丙要10萬都可以,但是總額不能超過10萬元。2. 一般責任就是,甲借給乙10萬,丙一般擔保,債務到期,你必須證明乙拿不出10萬塊錢來才能問丙要錢,且必須是乙的財產在依法強制執行後依然不能履行債務的,才能找丙,否則丙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崇拜不是你的錯!說我不對,就是你的不對了。
B. 簽了個人連帶責任,會查封夫妻共有財產嗎
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這就是說,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話,在保證期間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這就是說,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擔保人的配偶應與擔保人共同承擔責任。若果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擔保人的配偶與擔保人之間有關於婚姻存續期間財產不混同,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財產的話,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
C. 公司掛名股東,銀行貸款逾期,現公司和銀行協商進行借新還舊,請問股東原先簽的個人連帶責任還有效嗎如
首先是借款主體正常還款。他有逾期了,銀行會審核他的擔保能力。續貸如果同意他擔保,借款主體未正常還款,他要承擔法律責任,未擔保就不付責任!
D. 我的公基金幫別人擔保貸款了,我有一天突然離職了,我的擔保還會有效嗎
用公基金邦別人擔保貸款高職後只要還在擔保期擔保仍然有效。
E. 一個公司為其他的借款人做連帶擔保,公司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嗎沒有股東會決議這個連帶擔保有效嗎
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否則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5)基金投資簽的個人連帶擔保有效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F. 授權委託他人簽個人連帶責任保證有強制執行效力么
連帶責任保證是對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擔保形式,保證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自己的民事行為,故授權他人簽訂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屬有效合同。但是委託他人簽訂保證合同應當有明確的授權范圍即保證債務的數額,債權、債務主體償還期限等要有明確的授權。如因授權不清代理人越權代理的,就會造成代理人與委託人共同承擔責任。所以,授權明確的代理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具有擔保的法律效力,法院判決後有強制執行力。
G. 個人寫的對投資基金項目的擔保有效嗎
這是沒有效的,一般的話,投資的這種基金應該都是以公司為組織者成立的,這種基金以應該是以公司的名義去擔保的
可能的話,盡量還是以公司去合作
H. A公司涉嫌犯罪,董事長被列為犯罪嫌疑人,他給我簽署的連帶責任擔保有效嗎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申請擔保人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報告。
擔保人的權利: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I. 個人簽訂無限連帶責任的擔保書,會涉及到配偶的財產嗎
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這就是說,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話,在保證期間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這就是說,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擔保人的配偶應與擔保人共同承擔責任。若果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擔保人的配偶與擔保人之間有關於婚姻存續期間財產不混同,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財產的話,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 個人簽訂無限連帶責任的擔保書,很可能會涉及到配偶的財產,即便配偶沒在擔保書上簽字。
J. 離退休人員個人連帶擔保有效嗎
你如果簽訂了擔保協議那肯定是有效地,不管是不是退休。
連帶擔保也是擔保,有什麼責任還是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