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單位里我是出納保險櫃里有我自己兩萬塊錢上面給收走對嗎
你作為單位出納,自己的錢放入公司保險櫃,符合國家會計准則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嗎,符合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嗎?
⑵ 我們公司的出納,專門辦理了一張個人銀行卡,把從公司基本戶提出的現金存在上面,員工報銷時直接把錢打到
財務通則上是規定公款不能私存,但現在很多公司的出納都這樣做,主要是為了便利。
⑶ 我是單位出納把單位個人扣除的公積金存到我的卡上在轉基本戶之後在上交公積金管理處違法嗎
建議不這么做,最好走公家賬戶。如果你這么做,建議在轉到你卡上之後短時間內轉到單位賬戶上,並附轉賬水單及紙質說明,說清楚你為什麼要這么做。如果在你卡上待的時間比較長,產生了利息,可以合理懷疑你挪用資金。
⑷ 出納員能把單位要用的現金打到自己的卡上嗎
短期周轉是可以的,便於統一操作,如果長時間肯定不行,會涉嫌違法。
⑸ 公司備用金打到出納個人卡有什麼風險
⑹ 行政單位繳納臨時工保險,起初保險核少了,但已發放工資,出納交保險時用私人現金代繳了差額,分錄怎麼做
收回多支付的工資 沖減工資支出
借:經費支出-臨時工資 -200
貸:現金 -200
或者紅字記錄 借:現金 200
貸:經費支出-臨時工資 200
摘要寫收到退回多支付工資款。
不過怎麼看你的分錄都不對,正常發工資繳納保險分兩步:
1、支付工資、計提保險費用 2、繳納保險沖減個人扣款部分
分錄如下: a=B+C a為應發工資 b為實發工資 c為個人扣款部分
1、開工資的分錄
借:經費支出—臨時工工資 a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b
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XX保險 c
2、支付保險的分類 d是單位應承擔的保險部分 c是個人扣款部分 c+d=e轉賬部分
借:經費支出—臨時工保險 d
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XX保險 c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e
⑺ 我是事業單位的出納,我們單位會計讓我以後自己交單位的水電費然後他再把錢打到我的卡上,這樣合法嗎
必須要票據!
你交水費可以!
但必須是交你們單位的水費
並開出票據!
然後拿票據報賬!
⑻ 請問單位的備用金可以放在出納的個人卡上嗎需不需要開什麼證明
不建議這樣做,為什麼不放在保險櫃里,公司應該有保險櫃的,既然是備用金,隨時要用的,再說放在個人卡里不利於資金的管理
⑼ 個人墊付保險理賠後,保險公司把錢打到本公司賬戶
保險公司的收據,如果不行的話,可以去保險公司去開相應的證明,交個你們公司就可以了。也就是個形式問題,走走過程
⑽ 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是打到個人賬戶上嗎
失業保險不存在個人賬戶,公司繳費金額與當事人沒有直接關系。
繳費基數較低,則今後的養老金待遇自然就相對較低,這一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