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票抬頭是個人名字,什麼情況可以入賬報銷呢,比如個人的商業保險,電話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辦公通訊費用,允許稅前扣除。
員工個人名頭的電話費支出屬個人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個人商業保險也只能是特殊工種由單位統一辦理的特殊工種意外保險,才能所得稅前扣除。
2. 增值稅普通發票,貨物名稱是保險,抬頭開成個人的,能報銷嗎
如果付款方的抬頭開成個人,是不能在單位報銷的。
只有開成公司或單位名稱,方可報銷。
3. 電子發票開個人可以報銷嗎
可以報銷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84號文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 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並允許自行列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作為報銷憑證。
4. 購買保險發票寫的個人抬頭能報銷嗎
開嗎
5. 發票抬頭是個人,可以報銷入賬嗎
發票抬頭是個人可以報銷入賬。
個人抬頭憑證屬於可稅前扣除憑證,前提是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符合真實性及合理性等稅前扣除原則,常見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葯費票據、員工入職前到醫療機構體檢費票據;
(2)出差交通費、住宿費:員工出差購買的飛機票、意外保險、簽證費;
(3)辦公通訊費:符合條件的通訊費,手機登記為員工個人,發票也開給個人;
(4)符合職工教育費范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5)企業招聘員工,聘請專家、顧問等,承擔對方來回差旅費用(飛機票等是相關個人的名字,並且對方還不一定是公司的員工);
(6)企業請個人辦理事項:按照合同約定個人辦理事項發生的費用由公司負擔,比如差旅費,個人取得抬頭為個人名字的發票向企業報銷。
(5)保險電子發票個人抬頭可以報銷嗎擴展閱讀:
個人為發票抬頭的還需要以下條件方可入賬:
1、取得發票抬頭為員工個人,是由客觀原因決定的,某些支出,發票抬頭只能開員工個人而無法開具給企業;
2、相關的支出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引起的,應該由企業負擔。即根據收入相關性原則,從根源和性質上來說個人費用是為企業取得收入發生的必要的支出,應由公司承擔。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發票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