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殘疾人保障基金如何繳納
殘疾人保證金的計算方式: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保證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於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申報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繳費期限。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2. 殘疾人保障金個人要承擔多少
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單位上年度末職工總人數×1.5%-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100%)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
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3.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該有單位繳納還是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第七條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3)個人繳納殘疾人基金嗎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八條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第九條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保障金徵收機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條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
4. 每人每年要交多少殘疾人基金
珠海這邊是這樣子的.
應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上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上年度平均在職殘疾職工人數)×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准)×80%。
安排一名盲人或者一級肢體殘疾人就業的,按安排兩名殘疾人計算。
5. 交社保用不用交殘疾人基金
是的,殘疾人基金是每年交一次,和社保沒關系。如果你的單位有殘疾人就業,就可以免交基金了。
6. 殘疾人保障金個人繳費
單位繳納。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第七條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7. 個人所繳納的社保費用中包括殘疾人保障金么
社保已經包括了呀,如果有什麼問題的話,建議你可以到所在地的勞動局去咨詢,他們會幫你解決的
8. 是不是每個企業都需要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每個企業都是要交的。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安置殘疾人就業抵減殘保金,這里的殘疾人需要符合三個條件:
1、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2、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地方稅務機關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等。
(8)個人繳納殘疾人基金嗎擴展閱讀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1、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2、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3、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4、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5、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6、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准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9. 殘疾人基金最少要繳納2個人的有這個規定嗎
這個錢,他要收你的,你是沒辦法的,不過我看你說的這個1000多元,應該不會大於你實際應繳的數額。
前邊的說的很正確,安置比例一般為職工總數的1.5%
核算的公式這里告訴你,你可以算一算。
殘保金=(職工人數*1.5%-已經安置殘疾人數)*上年度平均工資
例如,你單位的職工為12人,當地上年度職工工資為20000,而你們又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那麼:
應繳額為:(12*0.015-0人)*20000元=少安置殘疾人0.18人*20000元=3600元
不想交的話,也有辦法,其中一個就是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給我發站內信。
10. 殘疾人基金是公司交還是個人交
應該公司交,什麼公司太無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