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現行方法
{(總工資)-(三險一金)-(免徵額)}*稅率-速扣數=個人所得稅
以「總工資5105元為例,三險一金105元」為例
代入以上公式,得(5105減去105減去3500)*3%-0=45元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元 3% 0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個人納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計算7級標准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3% 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說明:
1、本表含稅級距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的余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個體戶納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0元的部分 不超過14250元的 5 0
2 超過15000元到30000元的部分 超過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過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註: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貳』 購買基金收益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個人投資購買基金產品也涉及兩種收益。一是買賣或申購贖回基金獲得的價差收益;二是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分紅收益。
1.買賣封閉式基金單位和申購、贖回開放式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目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收入,是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證券投資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扣繳個人所得稅,而在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階段,不再扣繳個人所得稅。特別的是,對從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則在基金分配給個人時征稅。
因此,不管購買的是傳統的基金產品,還是藉助余額寶、理財通等互聯網金融平台間接購買的基金產品,雖然在基金分配收益上未體現個人所得稅,但實際上,基金在取得上市公司、發行債券企業的收益時就已被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因此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時,就不再扣繳稅款了。
『叄』 證券投資基金為什麼還要交個人所得稅
基金法中有那麼一條規定。
『肆』 向各位會計前輩請教一個會計題 根據「工資匯總表」分配工資費用,並結轉本月代扣的各種款項保險、基金個稅
發生的工時生產的都是哪些產品?不是只有一種產品?如果只有一種產品,不存在分配的問題,生產人員工資進生產成本,管理人員工資進管理費用。 但從你的資料來看,應該不只一種產品。
『伍』 投資基金所得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基金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的規定:
(1)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