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個稅是在扣除各類保險之後計算,還是扣保險之前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的附註作相應修改。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具體的您看看: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19/content_24724.htm
B. 個人所得稅是在減去保險以後計算的嗎
個人所得稅計算基數是個人應發工資扣除個人負擔的社保和公積金費用後的數字為基數。
C.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還是按扣之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每月的獎金是不扣除的。某人月工資2000元,獎金1000元,那麼其應納稅所得額就是3000(2000+1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註: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拓展資料: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D.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社保後計算嗎
個稅是在扣除了社會保險之後的工資計算交稅基數。
E. 個人所得稅是扣五險一金前還是後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五險一金後的金額繳納。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說明:如果計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則個稅起征點應設為4800元。
(5)個人所得稅是扣掉保險後的數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F. 個人所得稅徵收基數是按扣除社會保險之前的還是之後的
個人所得稅是需要在扣除社會保險後,再進行計算的。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6)個人所得稅是扣掉保險後的數嗎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參考資料:網路_個人所得稅
G. 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前扣還是之後扣!
工資-(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3500元=X,X再按照個稅規定的公式計算,得到的最後數值就是所要繳納的個稅。
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標准,「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2、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5、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6、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以上為國家統一標准,各地區根據實際適當調整)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1500元 3% 0
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過80000以上部分 45% 13505
很明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前,必須先從個人的應發工資總額中扣除有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然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後扣。
H. 請問個人所得稅是按扣五險一金前的金額繳納還是扣五險一金後繳納
個人所得稅部分是按照扣五險一金後繳納的部分繳納的。年底一次性發放的獎金放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中一起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3500。減去五險一金之後,低於3500元,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工資薪金所得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執行3%至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種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指把征稅對象按數額的大小分成若乾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納稅人的征稅對象則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分別計算,將計算結果相加後得出應納稅款。
某三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2011年9月1日起,中國內地個稅免徵額調至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