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的時候,失業保險有一部分是個人繳納的,從工資中扣除,
如果離職了,處於失業狀態的期間,個人是不用繳納失業保險的
㈡ 請問失業保險是不是一定要購買急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的1%,單位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的2%。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㈢ 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失業保險的作用是國家推出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保證因為各種原因失去工作的職工在失業期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可以維持職工最基本的日常生活。
失業保險領取辦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3)個人買失業保險有必要嗎擴展閱讀:
相關條例: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㈣ 失業保險需要買嗎失業之後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不用單獨購買,它是包含在五險一金當中,由公司統一購買,員工出一部分,公司出一部分。如果沒有工作的人可能就無法購買失業保險,因為只有公司才有資格購買失業保險。不是所有人失業之後都可以你領取失業保險金。國家人力資源保障部只有獲得你已經失業的信息之後才能給予失業人員失業補助。失業保險金各地有所不同。但是歸根結底就是只要你能夠提供已經失業的相關資料,並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資料之後就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具體的申請領取的程序和資料要求還需要失業人員關注當地的社會保障機構的相關信息或者上門咨詢了解。這里我提供以下三種方式供大家快速查詢。
三、搜索當地相關公眾號了解。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公眾號是快速了解的渠道之一,不少當地的公共部門都會設置公眾號,根據可以根據關鍵詞搜索查找當地的相關公眾號進入其內進行了解。
其實隨著國家的發展,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非常便捷,就拿成都來說,如果你失業了只需要進入天府市民雲App裡面提交個人的相關信息之後,等待審核通過之後便可以獲得失業補助金,其他地區我相信申領的程序也會越來越簡單。對於失業保險你還有其他需要補充的嗎?歡迎評論區留言補充。
㈤ 繳失業保險有必要嗎
失業保險,就是當你失業了,可以到政府設立的社會保險機構那裡領取相應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大多數會覺得這個制度太好了,這樣就不擔心失業了,因此很多員工都贊成他們的單位參加失業保險。但是你轉頭想一想,如果你從不失業,這個失業保險金不就白繳了嗎?從某一層面看,它只是政府將強制性地轉移個人財產這種行業制度化了而已。 我們可以用另外兩個險種來對比細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你去看病可以用醫療保險金來付費;養老保險,退休後你可以拿退休金。可以肯定的是,人總有生病的時候,尤其有得了大病付不起費的風險,所以,參加醫療保險是明智的;人總有退休的那一天,所以,參加養老保險為未來儲蓄一下也是可行的。但失業在一個人的一生中並不一定是必然的,也算不上是什麼大風險,很多人可能在一個單位奉獻一輩子,或者從一個單位跳槽到另一個單位,根本就談不上是失業,那繳失業保險金有必要嗎? 失業保險的根本作用在於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暫時的救濟,可是,一個失去工作的人尤其是短暫失業的人,就一定需要你去救濟嗎?他失業了,並不意味著他沒錢吃飯,而且對於沒飯吃的人,一般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為他提供幫助。再者,他失業可能是犯下錯誤照成單位受損,被老闆炒魷魚的或者其它。其實我們該不該思考,這樣的機制實際是在阻礙失業者的進取和社會的進步? 筆者認為,政府實施的社會保障制度,其功能是向那些確實有社會壓力和經濟困難又較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的人們提供某些救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政府的明條慣例才有人道依據。 在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那些無依無靠者提供生存救濟的基礎上,失業保險幾乎成了多此一舉的險種。再說了,這要麼減少了個人所得,要麼給用人單位增加了成本。
㈥ 個人交失業保險有用嗎
1.個人繳費中沒有失業保險,只有養老和醫療吧!
2.個人繳費是一年繳納一次!
3.你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㈦ 失業保險有必要繳納嗎我從來沒拿過,因為辭職後馬上找工作,不存在失業問題
一、失業保險: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二、失業保險的給付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是是指下列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出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以及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三、因此,失業保險是強制性交納的,只要單位給你買了保險,就包括失業保險,不是你自己可以選擇交或者不交的。另外,你是主動辭職,是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也不能領失業保險。
希望我說的沒錯,希望我能幫到你!
補充回答:保險本來就是基於"大數法則"生存的。通俗地講,就是大多數人交錢投保,少數人用;你有可能用不到,但總有人會用到的。就拿生育保險來說吧,男性也要交這個保險,有了孩子的人也要交這個保險的,你是不是更想不明白了?更何況有些保險,還是用不到的好,比如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誰願意生病啊?如果人人都把自己的錢用到用完,就不用辦這個保險了。如果你確實不願意參加這個保險,可以問問你們單位人事部門啊,或許你就不用交保險了,不過我認為這個可能性比較小。
㈧ 失業保險可以個人買嗎,還是要通過公司才可以買
只有在職職工,被單位解除合同,才叫失業,才能領取失業金,其他人員涉及不到失業,也就不能參加失業保險,也不能領取失業金。參加失業保險,必須是單位的職工,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個人是無法參加失業保險的,也完全沒有必要參加失業保險,因為你即使參加了,也領取不到失業金,為什麼要繳納失業保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