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對對一個人只能繳納一份養老保險
㈡ 個人在外繳納養老保險,戶口所在地還需繳納嗎
不需要的。你在廣州買的社保可以轉到你老家去的
如果你買了2份保險,你的繳費月數是不會累積的,(舉個例子2009年你在廣州和老家同時買社保,繳費月數依然是12個月,基數就會是24個月的基數了)你老家有什麼優惠政策的話,可以去社保部門出張你在廣州的社保證明。
㈢ 個人交養老保險是應該在戶口所在地還是在檔案所在地
自己交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或檔案所在地的人才或職介繳納
㈣ 個人交納養老保險金必須到戶口所在地交納嗎我自由職業不能在自己居住的城市交嗎
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必須到戶籍地辦理,非本人戶籍地是辦不起來的。在非戶籍地可隨用人單位以單位職工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㈤ 社保個人繳納必須要在戶口所在地才可以嗎
社保關系轉移對單位沒有影響,但是會影響員工的退休金(退休金與當地平均工資有關,縣級平均工資低,所能領到的退休金也低)和繳納社保年限(社保必須在當地繳納滿15年才可領退休金,換了城市之後重新計算,但我不是很清楚縣級是否會有影響)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㈥ 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如何從異地轉到戶口所在地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6)戶口所在地個人繳納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
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㈦ 當地戶口的能以個人名義自己繳納保險么
不為求賞,願意幫忙!
樓主的問題,確實需要很慎重的考慮!
1.「在青島非本地戶口好像不給交生育保險」的說法不成立,只要樓主是青島的單位職工,由單位為您辦理社會保險,是「五險」通繳的,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不論職工的戶籍所在地。不過,外地戶籍,有關於計劃生育管理則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管理的。這樣,在女職工生育辦理生育保險待遇審查時,需要提供戶籍所在的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
2.根據山東省的《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規定——
第十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其中,第(二)項,一是要求該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二是要求為該職工(指生育女職工並且要辦理生育保險待遇)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這一規定,全省一致,青島、煙台均適用。
樓主可以查詢政府社保官網:
http://www.sdsi.gov.cn/cm/001/001003/001003002/2890.htm
http://www.qd12333.gov.cn/news/newsview.aspx?id=106708
所以,樓主想要「在煙台以個人名義補交一年的保險」,是辦不到的。職工生育保險,是不接受個人(即通常所說的「靈活就業人員或自由職業者)投保的。這不僅僅是山東省(包括青島市、煙台市)的規定,全國各地的規定都是如此(尚未發現不是這樣規定的地方)。
3.如果樓主所在的單位,不能按照規定辦理參加社保(包括生育保險),樓主不得不選擇「掛靠個公司交社保」,注意,不是僅僅繳生育保險而是五項保險繳費!,樓主應當核算一下繳費數額,按照青島地區的社評工資標准(2008年為23296元/年),如果「掛靠單位交社保費」的話,繳費比例為: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大約平均每月交費8百餘元(即便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費的話,也得500元/月),因為,同意樓主掛靠的公司通常是不願意墊付費用的!
當然,個人承擔的8%部分的養老保險歸入自己的養老保險賬戶(全當存錢);個人承擔的2%部分的醫療保險有部分歸入自己的醫療保險賬戶(即醫保卡),其餘部分(主要是單位承擔的部分)均納入社保各個統籌賬戶。可是,對於樓主而言,確實實實在在地支付了費用(一年大約近8千元),目的就是為了湊足「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以便能夠享受到「生育保險待遇」:領取生育津貼(3—5個月的繳費工資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樓主可以根據山東省的規定測算。
4.有人測算過,按一年(12個月)繳費測算,大致上,個人繳納的單位承擔部分繳費額部分,與個人所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大致相當。可是,這必須要掌握好女士的「掛靠公司繳社保」的時間與自己懷孕生育時間的協調,如果在「掛靠公司繳社保」12個月內,也恰好懷孕生育完成,可以大致收支相當(指繳費與享受待遇對比),如果時間協調不當,則有可能持續繳費時間(不能中斷)要超過最理想的12個月,則付出繳費與享受待遇相比,則會付出大於收回。
樓主需要仔細考量!一旦開始「掛靠公司繳社保」,至少應持續到生育完成,還要注意在安排受孕之前,至少提前3—5月就開始繳社保,否則的話,難以把握符合「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的條件,原本「掛靠公司繳社保、進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目的,就會落空。
以上意見,供參考!
㈧ 社保繳納地是選工作所在地還是戶口所在地
1、如果是企業職工,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關,因為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
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3、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4、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
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㈨ 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個人是否可以繳納醫療保險
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必須在本人戶籍所在地辦理,個人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必須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不可單獨辦理;如果參加戶籍地的城鎮居民醫保可以直接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