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重點說說企業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說的,要通過銀行行內的審批,獲得備用授信額度。通俗說就是銀行審批給予企業一個信用額度,但是不直接發放貸款。
接下來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銀行一個金融機構參與的模式
二、銀行+證券公司參與的模式
三、乙銀行+甲銀行+信託公司+丙銀行模式(看著我都暈)
採用此種模式可以將信貸資產轉化為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同業資產,不僅規避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還能少提經濟資本和貸款撥備,提升銀行利潤水平。此模式更復雜的可能還會引入一個假丙銀行,就不再細說了。
以上說的都是銀行主導的模式,其實信託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結構化團隊也有自營客戶,加深與銀行在結構化融資方面的合作,未來的空間值得想像。
為什麼銀行熱衷於用理財產品實現表外發放貸款呢?因為有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在控制銀行的貸款規模,通過理財將貸款由表內轉表外,社會融資總規模在監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於此類創新業務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Ⅱ 證券公司發布理財產品需要什麼資質嗎
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主管審批單位是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人為非金融企業,參與債券承銷和投資的都是金融機構單位,主要玩家是銀行,目前在積極吸納證券公司加入。 國內規模最大的債券種類。
公司債:主管審批單位是證監會,債券發行人為上市公司,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投資者包含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
中小企業私募債:證監會備案,無需審批;債券發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業,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非公開發行,投資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機構。
企業債:主管審批單位是發改委,主要的債券發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和部分國企。
重點說說企業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第一步就是@meta 所說的,要通過銀行行內的審批,獲得備用授信額度。通俗說就是銀行審批給予企業一個信用額度,但是不直接發放貸款。接下來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一、只有銀行一個金融機構參與的模式
單一資金來源:即理財產品的資金來自單一客戶。直接通過委託貸款,放貸款給企業,通常需要凍結企業的授信額度。這是最簡單的模式,可遇不可求,因為單一客戶通常不會投資太大金額,無法滿足企業融資金額需求。
多資金來源:即理財產品的資金來自多個不同客戶。銀行將企業的債權在北金所(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交易,然後自己摘牌,以理財產品資金購買掛牌債權,實現企業利用理財資金融資。
二、銀行+證券公司參與的模式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用理財產品資金購買券商設立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券商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再放貸款給企業。在銀監會的72號文出台規范銀信理財業務合作前,券商的角色通常由信託公司承擔。
三、乙銀行+甲銀行+信託公司+丙銀行模式(看著我都暈)
交易模式為:1、信託公司發放一筆信託貸款給需融資企業;2、甲銀行向信託公司購買信託貸款收益權,也就是信託公司將信託貸款賣給甲銀行;3、甲銀行將信託貸款收益權轉讓給乙銀行,也就是乙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然後用理財產品資金購買信託貸款;4、丙銀行出具保函或者回購承諾函給乙銀行。
這種模式下,乙銀行的理財產品本息由丙銀行擔保,丙銀行根據自己給需融資企業審批的授信額度,出具保函或者回購承諾函給乙銀行。甲銀行和信託公司在交易結構中起通道作用,也可以用券商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代替之,並且由於收費較低,券商的定向資管計劃正成為最受歡迎的通道。
採用此種模式可以將信貸資產轉化為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同業資產,不僅規避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還能少提經濟資本和貸款撥備,提升銀行利潤水平。此模式更復雜的可能還會引入一個假丙銀行,就不再細說了。以上說的都是銀行主導的模式,其實信託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結構化團隊也有自營客戶,加深與銀行在結構化融資方面的合作,未來的空間值得想像。為什麼銀行熱衷於用理財產品實現表外發放貸款呢?因為有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在控制銀行的貸款規模,通過理財將貸款由表內轉表外,社會融資總規模在監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於此類創新業務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Ⅲ 證券公司理財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首先什麼叫理財產品,就是正規金融機構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產品。
首先證券公司理財和銀行理財都是合規金融機構根據監管要求發行的理財產品,主要的區別:
銀行理財由銀行資管理財部門(未來由銀行理財子公司)進行「投資管理」的產品;證券公司理財由證券資管子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計劃」。
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主要有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等多種類型。未來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產品可以投資上市股票,且不能承諾保本保息。證券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般是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
其實產品的「風險」如何,主要看產品所投資資產的風險,如果投資的是低風險國債、金融債、貨幣市場工具等,那麼產品風險都比較低,收益也相差不大。
度小滿理財APP(原網路理財)平台上就有一些包括活期、定期由銀行發行的存款產品和有券商發行的理財產品,具體您可以在應用市場搜索「度小滿理財APP下載鏈接」或者關注「度小滿科技服務號(xiaomanlicai)」了解詳細產品信息。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哦!
Ⅳ 什麼是券商理財的產品在哪裡買比較好
通俗來講,券商理財就是委託那些券商公司,讓他們把你的資金利用股票、債券等方式投資,風險和收益呢在銀行和股票之間,然後你買的那些產品就是券商理財產品了。不同的券商風險也不一樣,所以能不能委託到一個靠譜的券商公司很重要。個人認為找國泰君安這樣的大券商,一是安全,二是專業。
Ⅳ 購買基金型理財產品的流程是什麼樣的啊 證券公司能發行基金型理財產品么
什麼叫基金型理財產品呀??哪有這個定義,只能說投資理財的渠道有基金一項,是不是被忽悠了?券商一般情況是代銷,自己的產品叫做券商集合理財,跟基金一樣有市值,可贖回,有手續費,一般情況下是券商自己發行的,風險跟基金差不多。流程嘛,在封閉期是可以通過銀行,券商等交易機構來買(跟基金一樣),如果你有證券賬戶,也可以買(手續費相對便宜),在開放期,在股票交易時間內可以贖回,市值以贖回當天收盤價格結算,
Ⅵ 券商的理財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券商理財」也稱為券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指的是由證券公司發行的、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的一種理財產品。通俗講就是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並將投資者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一種理財服務。銀行理財的「模式」差不多,只不過是由銀行理財資管部門進行「管理」,未來有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管理。
所以安不安全主要看該「產品」投資的資產標的的風險情況,如果投資的是一些「安全」類資產,如國債、大額存單、金融債等,那麼其安全性就相對較高,但收益就相對較「低」。
現階段,度小滿理財APP(原網路理財)平台上有一些包括活期、定期理財產品、精選基金產品可供用戶根據自己的流動性偏好、風險偏好進行選擇。您可以在應用市場搜索「度小滿理財APP」或者關注「度小滿科技服務號(xiaomanlicai)」了解詳細產品信息。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哦!
Ⅶ 什麼是券商理財產品
證券理財產品有三大類:
一、銀行的證券理財產品理財產品,通常是保本加固定收益的,優點是不用操心,一般在4.14%~5.53%就很不錯了!還有它的起存點通常較高!五萬是底線。
二、銀保產品(保險公司在銀行推出的產品),就比較多了,不過現在以「保本+浮動」居多,就是它的收益不固定,要看它的投資收益了,有可能在期限到的時候就拿了個成本無收益(這種情況有但不多),也有可能它的收益非常的高,遠非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比擬。
證券理財產品的優點就是有免費保障的贈送,預期收益較高;
證券理財產品的缺點就是它的費用較多(初始費、管理費、贖回費等,不過如果它的收益很高的話,費用就可以忽略不計了),還有就是它的收益是預期的,不固定!通常預期7%~8%,而且年限較長通常都是兩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
三、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很難看到的,銀保產品可能還能做到,在這種形勢行情之下,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就很難做到了。通常都是不保本不保收益的,就是高風險高收益的那一種。
Ⅷ 證券公司都有哪些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常見的有:
第一大類是固定收益類的理財產品、常見的有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理財產品。
第二大類是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以銀行發行為主。
第三類是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主要分為銀行理財產品和證券投資理財產品。
Ⅸ 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產品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根本區別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財產品是證券公司管理,它們都想賺錢,所以它們都開設理財產品,賺取投資者的管理費
基金公司在理財上比證券公司更專業,基金的收益、風險均比集合理財產品高,流動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財產品好很多。
集合理財產品的風險控製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風險更低,並且在產品設計上要靈活得多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集合理財產品只是過渡性的理財產品,會逐漸被基金所排擠
一般地,資金量大的長線投資者,適合買集合理財產品,普通的投資者,適合買基金。
具體的比較如下:
首先,證券公司集合理財收費機制較基金靈活。基金一般收取較為固定的管理費,如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費一般為1.5%,投資人購買基金還需交納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手續費。現在發行的券商理財產品一般收取參與費和退出費,比例較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率稍低。至於管理費的提取方式,有的與投資人約定其他收費方式如以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費或約定按投資業績計提管理費等,形式比較靈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採用了「隱性保障」的辦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都會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的自有資金放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並保證在計劃存續期不會退出,有的產品會規定存續期滿如果投資人發生虧損或收益率未達到一定水平,則管理人將自有資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補償,一般是自有資金的本金補投資人本金,自有資金收益彌補投資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資金或投資收益全部補償完畢為止。但大多數股票基金不具有這樣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數開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則沒有這樣的約定,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再次,基金的流動性比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好。 封閉式基金可以隨時進行買賣;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的周期一般為2~3個工作日,變現容易。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首先要經歷一個短則1個月,長則1年的封閉期。即使在開放期,產品的開放日也比較有限,一般為每個月的3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
另外,在運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如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信處披露管理辦法》專門對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額凈值,對於基金管理人發生的重大事項也應及時公告,除此之外,還應於每個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詳細說明基金在上述期間的業績表現、投資組合情況、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項等內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隨時掌握基金最新的運作信息。而關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相關法規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由於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規范及嚴格,因此在運作的透明度上要優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最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門檻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財參與門檻相對較高,最低一般為人民幣5萬元至10萬元。投資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比較低,如開放式基金一般為1000元,封閉式基金由於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限定門檻。
Ⅹ 券商,銀行,基金所有的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安全性又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