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際債券是什麼以及有哪些種類
國際債券從不同的角度可分為不同的類別,現擇其中主要類別介紹如下。
(1)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A.外國債券是指借款人在其本國以外的某一個國家發行的、以發行地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外國債券是傳統的國際金融市場的業務,已存在幾個世紀,它的發行必須經發行地所在國政府的批准,並受該國金融法令的管轄。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美元)稱為揚基債券;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日元)稱為武士債券。
B.歐洲債券。歐洲債券是借款人在債券票面貨幣發行國以外的國家或在該國的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是歐洲貨幣市場三種主要業務之一,因此它的發行無需任何國家金融法令的管轄。
(2)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A.公募債券,是向社會廣大公眾發行的債券,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開買賣。公募債券的發行必須經過國際上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借款人須將自己的各項情況公之於眾。
B.私募債券,是私下向限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金額較小,期限較短,不能上市公開買賣,且債券息票率偏高;但發行價格偏低,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私募債券機動靈活,一般無需資信評級機構評級,也不要求發行人將自己的情況公之於眾,發行手續較簡便。
(3)一般債券、可兌股債券和附認股權債券。
A.一般債券,是按債券的一般還本付息方式所發行的債券,包括通常所指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等,它是相對於可兌股債券、附認股權債券等債券新品種而言的,後兩種債券合稱「與股權相聯系的債券」。
B.可兌股債券,是指可以轉換為企業股票的債券。這種債券在發行時,就給投資人一種權利,即投資人經過一定時期後,有權按債券票面額將企業債券轉換成該企業的股票,成為企業股東,享受股票分紅待遇。發行這種債券大多是大企業,近年來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可兌股企業債券發展得很快。
C.附認股權債券,是指能獲得購買借款企業股票權利的企業債券。投資人一旦購買了這種債券,在該企業增資時,即有購買其股票的優先權,還可獲得按股票最初發行價格購買的優惠。發行這種債券的也多為大企業。
(4)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無息債券。
A.固定利率債券,是在債券發行時就將債券的息票率固定下來的債券。
B.浮動利率債券,是指債券息票率根據國際市場利率變化而變動的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基準和浮動期限一般也參照倫敦同業拆放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80 年代以來國際債券市場上發展起來的一個新的金融工具。發行這種債券有一定的利率風險,但倘若國際利率走勢明顯低浮,或借款人今後的資金運用也採取同樣期限的浮動利率,利率風險則可以抵免。
C.無息債券,是指沒有息票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時是按低於票面額的價格出售,到期按票面額收回,發行價格與票面額的差價,就是投資人所得的利益。發行這種債券對借款人來說,可以節省息票印刷費用,從而降低籌資成本;對投資人來說,可以獲得比有息票債券更多的利益。
(5)雙重貨幣債券和歐洲貨幣單位債券。
A.雙重貨幣債券,是指涉及兩種貨幣的債券。這種債券在發行、付息時採用一種貨幣,但還本時付另一種貨幣,兩種貨幣間的匯率在發行債券時就確定了的。發行這種債券的最大優點是可以防止和避免創匯貨幣與借款貨幣不一致所帶來的匯率風險。
B.歐洲貨幣單位債券,是以歐洲貨幣單位為面值的債券,價值較穩定,近年來這種債券在歐洲債券市場上的比重逐年增大。
❷ 國際債券包括什麼品種都
國際債券是一種跨國發行的債券,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同國內債券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資金來源廣
國際債券是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籌資,發行對象為眾多國家的投資者,因此,其資金來源比國內債券要廣泛得多,通過發行國際債券,可以使發行人靈活和充分地為其建設項目和其他需要提供資金。
2、發行規模大
發行國際債券,規模一般都較大,這是因為舉借這種債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利用國際證券市場資金來源的廣泛性和充足性。同時,由於發行人進入國際債券市場必須由國際性的資信評估機構進行債券信用級別評定,只有高信譽的發行人才能順利地進行籌資,因此,在發行人債信狀況得到充分肯定的情況下,巨額借債才有可能實現。
3、存在匯率風險
發行國內債券,籌集和還本付息的資金都是本國貨幣,所以不存在匯率風險。發行國際債券,籌集到的資金是外國貨幣,匯率一旦發生波動,發行人和投資者都有可能蒙受意外損失或獲取意外收益,因此,國際債券很重要的一部分風險是匯率風險。
4、有國家主權保障
在國際債券市場上籌集資金,有時可以得到一個主權國家政府最終付款的承諾保證,若得到這樣的承諾保證,各個國際債券市場都願意向該主權國家開放,這也使得國際債券市場具有較高的安全性。當然,代表國家主權的政府也要對本國發行人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借債進行檢查和控制。
5、以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計量貨幣
國際債券在國際市場上發行,因此其計價貨幣往往是國際通用貨幣,一股以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日元和瑞士法郎為主,這樣,發行人籌集到的資金是一種可以通用的自由外匯資金。
❸ 全球債券的概述
全球債券是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於1989 年首先發起的。在此之前,世界銀行的10 年期以內的揚基債券以高於美國財政部債券35 個基點的利差進行交易;而與此同時世界銀行相應期限的歐洲債券卻僅以高於美國財政部債券25 個基點的利差交易。這就促使世界銀行的債務管理人員尋求降低籌資成本的方法。根據傳統解釋,這種利差的差別是由於兩個市場的投資者構成不同造成的。在美國國內,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因而樂於接受記名債券;而歐洲債券市場上多是零售投資者,他們購買歐洲債券主要是為了逃稅,因而更傾向於無記名債券。
但有關的研究表明,機構投資者實際上在歐洲債券市場上佔了主導地位。在非美國持有的以美元計值的債券中,機構投資者持有約63%;而所謂的「企業零售投資者」持有約17%,真正的零售投資者只持有20%左右。調查還表明,歐洲債券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和「企業零售投資者」樂意購買記名債券(如美國國內債券、揚基債券和美國財政部債券),這兩類投資者持有的記名債券分別占其資產組合的47%和31%。既然機構投資者佔了歐洲債券投資者的大部分,而機構投資者又樂於持有記名債券,因而世行的研究人員認為通過適當的安排可以將揚基債券和歐洲債券這兩個平行市場統一起來。為此,他們提出了全球債券的概念,並於1989 年9 月由高盛公司和所羅門兄弟公司聯合牽頭發行了第一筆全球債券。
進入90 年代以後,全球債券的發行逐漸增加。到1993 年,全球債券市場己基本初具規模。在此之前,人們普遍認為只有世界銀行才能夠發行真正的全球債券,但1993 年以來,全球債券的發行人、發行規模、發行貨幣和期限等方面都出現了多樣化趨勢,使全球債券市場趨於活躍。 1993 年全年全球債券共發行420 億美元,而1994 年僅到2 月底就發行了100 億美元,可見市場規模發展之迅速。全球債券已越來越多地被低信用等級的借款人所利用,成為其同時進入多個金融市場的有效途徑。最初發行全球債券的主要是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僅1993 年一年企業發行的全球債券就達53 億美元。同時新興的發展中國家也開始利用這一市場。作為信用等級較低的主權借款人,阿根廷發行了10 億美元的全球債券,為低信用等級借款人打開了這一市場。此後中國也首次發行了全球債券。 全球債券的發行貨幣也日益多樣化。從1989 年世界銀行發行第一筆美元全球債券以來,全球債券市場先後出現了加元(1990.12)、澳元(1991.9)、日元(1992.3)、德國馬克(1993.10)、芬蘭馬克(1994)、瑞典克郎(1994)、和ECU(1994)等貨幣。全球債券的發行金額范圍也逐步擴展。在全球債券形成之初,一般發行金額介於10 億至30 億美元之間。 1993年阿根廷委託所羅門兄弟公司和美林公司為其發行了5 億美元的全球債券,創下了全球債券發行額最低的紀錄。
❹ 什麼是國際債券國際債券有哪些
國際債券是一種在國際上直接融通資金的金融工具,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性組織為籌集中長期資金而在國外金融市場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幣種的債券。國際債券的發行者與發行地不在同一個國家,因此債券的債務人和債權人也分屬不同的國家。
❺ 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主要包括哪些呀
1,國際債券發行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債券發行人、牽頭經理人、承銷團、中介機構、財務代理人與支付代理人、債券投資人等。
1)債券發行人
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是指發行國際債券並承擔債券上債務的外國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和企業組織。按照多數國際債券市場的要求,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具備較高的信用等級,這通常是指國際主要債券信用評級機構評估的 BBB以上的等級。
2) 牽頭經理人
牽頭經理人又稱「國際協調人」、「主千事經理人」,它是指在國際債券發行中負責組織債券發行准備工作,組織承銷團工作。牽頭經理人在兼任主承銷人的情況下,是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的當事人,也是債券招募說明書的簽署人。牽頭經理人具有承銷團代表人的地位,它通常由有良好聲譽的國際性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擔任,並且可以由兩家以上的機構組成(稱為「聯席牽頭經理人」);在發行規模較大的項目中,牽頭經理人還可以在其下組織由若幹家金融機構組成的經理人集團(稱「聯席經理人」)共同工作。
3) 承銷團
國際債券承銷團由負有主承銷責任和分銷責任的金融中介機構組成,通常為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多數國家允許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業務)和其他金融機構。承銷團成員可分為主承銷人、副主承銷人和分銷人三個層次,其承銷關系由分銷協議(又稱」承銷團協議」)確定。主承銷人可以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通常兼任牽頭經理人或聯席經理人;副主承銷人也可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分銷人通常根據承銷規模與承銷要求由許多家金融機構組成。承銷團成員根據債券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通常負有承銷或包銷債券的責任,並有權收取承銷費用;其中主承銷人或聯席經理人以上的承銷人通常負有主要的承銷責任,一般占總發行額的40%以上,分銷人的承銷份額較少,一般僅取得0.5%一2%的分銷比例。
4) 中介機構
在國際債券發行中,通常需要有債券評級機構對擬發債券進行債信評級。對於初次進入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這乃是必要條件,牽頭經理人在決定組織承銷其債券之前往往要求對該債券先行評級;而對於已進入該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獲得高等級債信評級顯然可提高其債券發行條件。目前國際間公認的債信評級機構主要包括美國摩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Inc.)、美國標准普爾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加拿大債務級別服務公司、英國艾克斯特爾統計服務公司、日本社團債務研究所等奉行」非利害關系宗旨」的獨立機構,它們的債券評級在債券市場上通常受到投資者的信任和重視。從實踐來看,許多國家債券的發行人往往委託兩家以上的債券評級機構對其債券進行評級。如債券評級機構所作的評級結果不令發行人滿意時,發行人可以要求其不公布評級結果;但如果債券發行人接受該評級結果,債券評級機構將有權向投資者公布其評估結果和資料,並且在所發行的債券得到完全清償前有責任定期或隨時對債券發行人進行審查,如發行人的償債情況發 生變化,債券評級機構將對其債券等級降級或升級,並將向投資人公布。
2,國際債券(international bonds) 國際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家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 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入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國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