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2年500元一張的國庫券現在能值多少錢
全新的92年500元面值的國庫券一期的值3000元、
第二期的92年500元十分稀少,是500元國庫券的龍頭老大;
6種500元,市場交易價4500-5500元;
有奸商利用第一期500元券,塗改成第二期,購買時需當心!
附圖:
2. 基礎設施債權計劃和信託計劃的區別
基礎設施債權計劃和信託計劃的區別主要有:
1、投資范圍不一樣。基礎設施債權計劃,限定了債權計劃主要是用於社會基礎設施建設。而信託計劃范圍更廣,除了基礎設施還能做工商企業類,證券市場投資類,房地產類,等等投資范圍,信託計劃的投資范圍更大。
2、產品安全性不一樣。基礎設施債權計劃,有可能通過私募基金公司發行成私募產品,有可能通過資產交易所的債權轉讓發行成債權轉讓的產品。而信託計劃就是指信託公司管理,通過信託公司風控的產品才能叫信託產品。
3、管理人不一樣。基礎設施債權計劃,管理人有可能是私募基金,有可能是互聯網金融平台,有可能是保理公司。但是信託計劃管理人只有一類,那就是信託公司。
4、產品結構設計可能不一樣。基礎設施債權計劃,如果通過私募基金的形式來做,和信託公司發的產品在結構上相似度就很高。但是如果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來發行產品,那麼結構上就有很大的不一樣。投資起點也會和標準的信託產品和私募基金產品不一樣。
3. 什麼是基礎設施國債
基礎設施國債就是為了建設開發基礎設施集資而發行的國債。
4. 89年發行的基本建設基金債券有收藏價值嗎
什麼是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又稱為債券型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它通過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
二、債券基金有什麼優缺點呢?
債券基金優點:
1、可以使普通投資者方便地參與銀行間債券、企業債、可轉債等產品的投資。這些產品對小資金有種種不便的限制,而購買債券型基金可以突破這種限制。
2、在股市低迷的時候,債券基金的收益較為穩定,不受市場波動的影響。因為債券基金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相應的基金投資回報也就穩定,當然這也決定了其收益受制於債券的利率,不會太高。企業債券的歷史年回報率在4.5%左右,扣除了基金的運營費用,可保證歷史年回報率在3.3%-3.5%之間。
債券基金缺點:
1、只有在較長時間持有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相對滿意的收益。
2、在股市高漲的時候,收益也還是穩定在平均水平上,相對來說,債券基金的收益會較低於股票基金,在債券市場出現波動的時候,甚至會有虧損的風險。
債券基金的缺點就是要長時間進行投資理財才能獲得滿意的結果,收益不夠高。債券基金種類非常多,投資人可依債券的信用評等細選出符合自己需求的債券基金。
基金里的投資債劵佔80%以上就叫債劵基金。這裡麵包括:銀行債券,國債,以及信用高的企業債。剩下的20%可以投資,銀行大額存款,票據,少量的股票等等。
債劵基金風險略高於貨幣基金,風險低於指數基金和股票基金。
債劵基金的風險並不高。簡單的來說,就等於基金公司把你投資的錢由基金公司借給國家,銀行,和一些信用度比較高的企業
綜上所述,債券基金的優點就是風險較低,投資回報也比較穩定。但是,風險較低並不代表沒有風險,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理財時還是需要結合自身情況了解了解清楚之後,再做選擇。
5. 1.小月的媽媽買了500元國家建設債券,定期5年,年利率為3.42%。到期時,她可以取出本息共()元。
1. 500*5*3.42%+500
=85.50+500
=585.50(元).
6. 請問:1989年的基本建設債券(昆明農行購)如何兌付
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1989年基本建設債券的規定
1989年5月31日,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
為保證國家重點建設資金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1989年向社會發行基本建設債券55億元。為盡早落實這部分資金,特製定本辦法:
一、本債券由國家計委和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組織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代理國家能源投資公司司、國家原材料投資公司、國家機電輕紡投資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和鐵道部統一發行。債券本息由上述公司和鐵道部償還,共同負責。
二、本債券期限三年,面向社會發行。發行對象是全國城鄉個人。發行總額為55億元。債券利息按始終高於三年定期存款利率一個百分點加保值貼補率計算,不計復利。債券從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到期後一次還本付息,過期不計息。本債券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本債券由工商銀行代理發行30億元,建設銀行代理發行10億元,農業銀行代理發行10億元和中國銀行代理發行5億元,在其全國各地的分支機構發售,並在原發售機構兌取。
四、為了簡化債券印刷和發行手續,縮短時間,本債券由上述公司和鐵道部聯名印製和發行。因此,各發債單位按債券資金分配的比例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債券面額為100元和500元兩種。發行時間從1989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五、本債券不記名,不掛失,可以轉讓,但均不能做為貨幣進入市場。
六、對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要及時上劃,任何銀行不得截留。代理發行的專業銀行從售券之日開始,每五天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銀行分行結付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銀行分行每十天向專業銀行總行結付一次;各專業銀行總行每十天向建設銀行總行結付一次。否則這部分債券資金在途時間的利息由該專業銀行總行承擔。(同樣,在債券到期兌付時,發債單位通過建行總行每十天向各專業銀行總行結付一次,發債單位要保證兌付資金的供應,否則債券不能按時承兌,由發債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建設銀行總行受上述公司和鐵道部委託,按國家基本建設計劃中債券資金分配的比例及時將資金劃撥到上述公司、鐵道部的帳戶。上述公司、鐵道部將劃撥的債券資金盡快按國家計劃落實到建設項目上。
七、發債單位支付代理發行銀行手續費。手續費在發行時按實際發行額的千分之二、在兌付時按實際兌付額的千分之二支付,並通過建設銀行總行分別撥給發行和兌付的各專業銀行總行。債券的設計、印刷、調運等工作由人民銀行統籌組織,所需的費用不計在手續費之內,由發債單位按實際支出另付。債券調運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銀行分行後,由各專業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分行憑其總行下達的代銷計劃,到人民銀行分行將債券一次取回。
八、各專業銀行及其各地區的分支機構要大力支持發債工作,各省(區)、市計劃部門要積極協助完成發債任務,債券資金的分配使用要同各地發債情況相結合。
九、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在債券發行過程中,時間差用款由人民銀行根據資金可能,安排專業銀行發放臨時周轉貸款給予支持。
7. 基本建設債券的介紹
基本建設債券不是標准化的國債,因為它不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發行的,而是由政府所屬機構發行的,是一種政府機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