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攤余成本是什麼意思在哪些分錄中用到
攤余成本: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一般情況下,攤余成本等於其賬面價值,但也有兩種特殊情況: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若僅僅是公允價值的暫時性下跌,那麼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時,不需要考慮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金額,此時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
(2)貸款。已經計提損失准備的貸款,攤余成本也不等於賬面價值,因為其攤余成本要加上應收未收的利息。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日的公允價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期初攤余成本就是求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的現值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根據「新准則」第三十二條和三十三條,對於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及貸款和應收賬款、滿足三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負債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息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的公式為: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減值損失(或無法收回的金額)。實際利息率的公式為:實際利率=將未來合同現金流量折現成初始確認金額的利率。
例:假設大華股份公司2005年1月2日購入華凱公司2005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債券並持有到期,票面利率14%,債券面值1 000元。公司按105 359元的價格購入100份,支付有關交易費2 000元。該債券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利息,最後一年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應根據付息次數和本息現金流量貼現,即「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可採用「插入法」計算得出。
根據上述公式,按12%的利率測試:
本金:100 000×0.55839(n =10,i=6%)
= 55 839
利息:7 000×7.36(年金:n =10,i=6%)
=51 520
本息現值合計 107 359
本息現值正好等於投資成本,表明實際利息率為12%。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7359
貸:銀行存款 107 359
根據實際利率,編制溢價攤銷表。
2005年6月30日收到第一次利息,同時攤銷債券投資溢價。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7 000
貸:投資收益 6 441.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558.46
在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上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為106 800.54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知,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時攤余成本)。在收到債券利息的帳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收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
如果購買債券只用於交易,不會一直持有到期,則初始攤余成本就是買價,而其他費用則在編制會計分錄是借記投資收益。
2. 攤余成本是什麼怎樣計算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但在例題中: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息-現金流入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日的公允價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期初攤余成本就是求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的現值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根據「新准則」第三十二條和三十三條,對於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及貸款和應收賬款、滿足三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負債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息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的公式為: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減值損失(或無法收回的金額)。實際利息率的公式為:實際利率=將未來合同現金流量折現成初始確認金額的利率。
例1:假設大華股份公司2005年1月2日購入華凱公司2005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債券並持有到期,票面利率14%,債券面值1 000元。公司按105 359元的價格購入100份,支付有關交易費2 000元。該債券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利息,最後一年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應根據付息次數和本息現金流量貼現,即「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可採用「插入法」計算得出。
根據上述公式,按12%的利率測試:
本金:100 000×0.55839(n =10,i=6%)
= 55 839
利息:7 000×7.36(年金:n =10,i=6%)
=51 520
本息現值合計 107 359
本息現值正好等於投資成本,表明實際利息率為12%。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2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359
貸:銀行存款 107 359
根據實際利率,編制溢價攤銷表,如表1。
2005年6月30日收到第一次利息,同時攤銷債券投資溢價。根據表1,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7 000
貸:投資收益 6 441.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558.46
在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上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為106 800.54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知,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時攤余成本)。在受到債券利息的帳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受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
如果購買債券只用於交易,不會一直持有到期,則初始攤余成本就是買價,而其他費用則在編制會計分錄是借記投資收益。
3. 債券攤余成本
可能這位同學數學不怎麼扎實哈,給你說個數學上的理解你就懂了,首先每年的利息年金折現,用到的折現率就是市場利率,就是讓你求的。
具體的是每年的利息是1100*3%=33,用到成本會計裡面的年金現值,其實和會計上面的是一樣的,簡化的而已
所以折現,然後下面的就是很重要的一個理解了,你用r1=6%,可以得到p1(自己計算),然後用r2=7%,可以得到一個p2.(注意要使得這兩個價格在105000兩邊)然後你想想,高中數學上面是不是說過兩點確定一條直線啊,這兩點其實就是上面你特殊值確定的兩點,可以列出一個直線式,然後假定這個是直線變化的,把你的價格p帶進去,不久得到對應的市場利率了嘛,這個是這樣計算的哈,可不是我自己創造的哦!
4. 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什麼意思
攤余成本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5. 會計中債券期末攤余成本等於賬面價值嗎
一般情況下,攤余成本等於其賬面價值,但也有兩種特殊情況: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若僅僅是公允價值的暫時性下跌,那麼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時,不需要考慮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金額,此時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
(2)貸款。已經計提損失准備的貸款,攤余成本也不等於賬面價值,因為其攤余成本要加上應收未收的利息。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賬面價值是資產或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金額,對於計提了減值准備的各項資產,其賬面價值就是其賬面余額減去已計提的減值准備後的金額。
6. 期初債券攤余成本,怎麼理解什麼意思
其實攤余成本就是指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來說,攤余成本就等於其賬面價值,您按照賬面價值的思路來考慮即可,而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果是債券投資,則不包括持有期間的暫時性公允價值變動的金額。
7. 通俗的講 攤余成本 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攤余成本是指用實際利率(此處指同期市場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後的結果。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7)債券攤余價值是什麼擴展閱讀:
假設A企業溢價發行5年期債券面值100元,實際發行價格125元,票面年利率10%,每年付息,5年到期後一次性償還本金100元。
作為發行價格昂貴的補償,溢價發行的票面利率會相對較高,(1+10%×5)×100=(1+i×5)×125計算出實際利率為i=4%。
第一期票面利息為100×10%=10元,實際利息應為125×4%=5元,兩者差額5元即為溢價的25元在本期攤銷的額度,這就是上文中的「(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中的一期的金額。得到第一期期末的攤余成本為120元。
如此計算5期,第一期期初攤余成本為125元,每期攤銷額5元,第一期至第五期每期期末攤余成本為120元,115元,110元,105元,100元。第一期期初的攤余成本與初始實際成本相等,最後一期期末的攤余成本與票面面值相等。
每期攤銷額=票面面值×票面利率 - 實際成本×實際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 - 本期攤銷額 = 初始實際成本 - 累計攤銷額
折價發行的發行價比票面價值低,利率也較低:
每期攤銷額=實際成本×實際利率 - 票面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 + 本期攤銷額 = 初始實際成本 + 累計攤銷額
8. 什麼是攤余成本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一般情況下,攤余成本等於其賬面價值,但也有兩種特殊情況: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若僅僅是公允價值的暫時性下跌,那麼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時,不需要考慮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金額,此時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
(2)貸款。已經計提損失准備的貸款,攤余成本也不等於賬面價值,因為其攤余成本要加上應收未收的利息。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日的公允價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期初攤余成本就是求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的現值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根據「新准則」第三十二條和三十三條,對於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及貸款和應收賬款、滿足三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負債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息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的公式為: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減值損失(或無法收回的金額)。實際利息率的公式為:實際利率=將未來合同現金流量折現成初始確認金額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