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的項目基金逾期怎麼維權
私募基金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資金斷鏈,出現問題後,刑事手段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有限合夥人可以自行聯合起來維權,爭取與相關負責人達成還款計劃,再依據此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這樣有利於事情的盡快解決。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違約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現實中,私募基金出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內控不嚴、第三方監管缺位、管理團隊利慾熏心、GP權利過大、LP忽視權利行使等,以上都是問題產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私募基金資金鏈斷鏈,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導致相關負責人跑路,相關問題隨之產生。
通過公安機關對幾個基金跑路案件的調查發現,資金斷鏈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編造部分虛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但是,當到了支付相關高額利息的時候,卻沒有了資金來源。如果基金公司僅僅是編造了一個虛假項目,那麼其他真實項目的投資盈利,可能會填補相應的利息,但是虛假的項目多了,造成的資金缺口會比較大,填補起來就存在困難,加上經濟形勢不好,問題就會很容易發生。
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相關基金負責人交待,他們當初做項目的時候,都是真的項目、好的項目,由於利息較高、好項目比較難找,投資盈利短時間內又無法實現,為了支付高額利息,他們不得不編造一些假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用這些投資款再支付前期的相應利息。
當相關基金負責人發展到這個程度,那麼他們就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們已經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歸路,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實存在的項目,而且相關的投資款也確實投在了這些項目上,並沒有進行挪用,只是由於經濟形勢不好,導致投資盈利困難,造成了無法支付相應利息,那麼他們是不構成犯罪。
Ⅱ 為什麼私募基金虧損時是GP先虧損,虧損完了,再是LP按投資比例虧損
GP是發起人,組織者,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項目出現問題,GP首先墊付劣後資金,具體詳情可參考,《中國人民共和國有限合夥法》
Ⅲ 私募資金鏈斷裂不告知我真相,還在與我簽訂已停止運營的合同,是詐騙嗎
詐騙涵義:第1部分:隱瞞或虛構事實真相,對方明知「私募資金鏈斷裂不告知我真相」;
第2部分:騙取對方錢財而牟利,對方「還在與我簽訂已停止運營的合同」,就是為了從你們那裡募集款項,拆東牆補西牆,對你們來說風險很高。
這是典型的詐騙!
Ⅳ 我在一家私募基金公司做(有限合夥)企業投資,因項目資金鏈斷了,也出現了顧客擠兌本金現象。估計這事情
合同沒有主副之分,每個合同都是獨立的,也就是說你給自己頭頂懸了一把劍。
Ⅳ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所投資的企業全部虧損嚴重,後果是什麼
既然是私募的股權和基金成立的公司,其資產沒有經過產權認證,如果投資的企業全部虧損嚴重,那麼私幕的基金也會按股權比例虧損嚴重,也就是風險投資,利潤風險的道理。
Ⅵ 為什麼私募基金虧損時是GP先虧損,虧損完了
A、基金模式:GP、LP
B、GP是普通合夥人(基金公司,一般是基金總額10%),LP是有限合夥人,基金一般都由GP、LP組成,基金面臨虧損時,首先虧損GP,其次是LP。
Ⅶ 我買的華中匯富私募基金,公司現在說資金鏈斷了,我們的錢還能要回來
幾乎不可能了,如果是公安提前介入可能拿回部分。資金鏈斷了說明公司沒錢了,頂多有點固定資產變現。當買教訓,想開點。
Ⅷ 私募基金跑路了怎麼辦
私募基金跑步的的話,只有報警並向銀監會投訴,等他們審查結束以後,看能不能退回一部分損失?
Ⅸ 私募基金虧損40%持有4年了
這個沒辦法虧損就虧損了,買入的時候就是盈負自理的,你可以持續持有或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