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是可以,不過這樣的收益不高,一般不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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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儲蓄的特點
儲蓄的特點:風險小、方式期限靈活多樣、簡單方便、收益相對較低。正是儲蓄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儲蓄是最普通和最常用的理財手段。
二、股票的特點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一經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這一現象背後,可能隱藏著政策資金護盤和更加復雜的因素……
2.風險性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的回報,首先取決於企業的盈利情況,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產時則可能血本無歸;其次,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就如同商品一樣,有著自己的價格。而股票的價格除了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之外,還受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甚至人為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雖然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股息與紅利,但股票的貶值還是會使投資者蒙受部分損失。因此,欲入市投資者,一定要謹慎從事。
3.責權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參與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三、債券的特點
(一)債券有期限
債券是有期限的,到期日必須償還本金,且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因此對於公司來說若發行過多的債券就可能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所以它並不像股票一樣無需償還,不是永久性的。這也成為公司發行債券時必須需要考慮的一個基本因素。債券的期限有長短之分,因此也有長期債券和短期債券之說,從公司角度來講長期債券更有利於其融通長期建設資金,彌補建設資金不足的需要。但是從投資人角度來講長期債券雖然收益高一些但是風險也隨著增加了。
(二)債券具有節稅效應
債券投資者從公司中獲得的固定債券利息收入是從公司稅前利潤中得到的,雖然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這似乎沒有什麼影響,不管是從稅前利潤中獲得還是從稅後利潤中獲得,他們所得到的利息都是一樣的,但是對於發債公司這一稅前支付利息和稅後支付利息的差別就顯得非常明顯,因為和稅後支付利息相比,支付同樣的稅金,稅前支付利息就可以減少應付利息,起到了節稅避稅的效應。
(三)債券具有優先求償權
在求償等級上,債權人排在股東之前,當公司由於經營不善等原因破產時,債權人有優先取得公司財產的權利,其次是優先股股東,最後才是普通股股東。但是通常破產意味著債權人要蒙受損失,因為剩餘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這時債權人實際上成了剩餘索取者。盡管如此債權人也無權追究股東個人資產。同時債券按索取權的排列順序也區分為不同等級,高級債券是指具有優先索取權的債券,而低級或次級債券是指索取權排名於一般債權人之後的債券,一旦公司破產清算時,先償還高級債券,然後才償還次級債券。
(四)債券的限制性條款涉及控制權問題
債權人一般沒有投票權,但它可能要求對大的投資決策有一定的發言權,這主要表現在債務合同常常包括有限制經理及股東職責的條款,如在公司進行重大的資產調整時要徵求大債權人的意見;另一方面在公司破產的情況下,股東的剩餘控制權將轉移到債權人手中,債權人有權決定是清算公司還是重組公司。
(五)債券涉及抵押擔保問題可以降低債券投資風險
權益資本屬於風險資本,不涉及抵押擔保問題,而債務資本可以要求以某一資產或特定資產作為保證償還的抵押,以提供超出發行人通常信用地位之外的擔保,這實際上降低債務人無法按期還本付息的風險,即違約風險,或者信用風險。
(六)債券具有選擇權
一方面多數公司在公開發行債券時都附有贖回條款,在某一預定條件下,由公司決定是否按預定價格(一般比債券面值高)提前從債券持有人手中購回債券。另一方面,許多債券附有可轉換性條款,這些可轉換債券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某一期限內可以按預先確定的比例(稱為轉換比率)或預先確定的價格(轉換價格)轉換成股票
四、基金的特點
1、集合理財、專業管理。
基金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共同投資,表現出一種集合理財的特點,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積少成多,有利於發揮資金的規模優勢,降低投資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擁有大量的專業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路,能夠更好地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與分析。將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資者也能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2、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為降低投資風險,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必須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行基金的投資運作,從而使「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成為基金的一大特色。「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科學性已為現代投資學所證明。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量小,一般無法通過購買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資風險。基金通常會購買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股票,投資者購買基金就相當於用很少的資金購買了一攬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漲的盈利來彌補。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3、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資人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後的盈餘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並依據各投資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規定收取一定的託管費、管理費,並不參與基金收益的分配。
4、嚴格監管、信息透明。
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的信心,中國證監會對基金業實行比較嚴格的監管,對各種有損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並強制基金進行較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這種情況下,嚴格監管與信息透明也就成為基金的一個顯著特點。
5、獨立託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本身並不經手基金財產的保管。基金財產的保管由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託管人負責。這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對投資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護。
五、商業保險的特點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對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⑶ 什麼是投資理財>投資理財公司工作>投資理財工作總結
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
投資理財一詞,最早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報端。隨著我國股票債券市場的擴容,商業銀行、零售業務的日趨豐富和市民總體收入的逐年上升,「理財」概念逐漸走俏
⑷ 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有那些法規
轉自政策網路:《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從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出發,針對長期以來投資者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緊緊圍繞中小投資者最關心的收益回報權、知情權、參與監督權和求償權等基本權利,做出了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構建了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框架。具體內容參考政策網路中的內容。
⑸ 什麼是從屬債券
投資者權益分為優先債券和從屬債券兩部分,只有當優先債券持有人得到完全支付的情況下,從屬債券持有人才能得到支付。發起人可以通過購買從屬債券為優先債券持有人提供損失保護
⑹ 美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論文
摘要: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前提,中小股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問題已成為我國當前資本市場和整體經濟發展的重大障礙。應通過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完善投資者保護法律制度、加強證券監管體系和提高中小股東的自我保護意識等措施維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前提。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與陌方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保護水平較低,侵害行為不斷發生。中小股東在受到侵害之後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使投資者的信心受到嚴重打擊,制約了證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因此,需要積極採取措施維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一、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被侵害的原因
(一)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
我國上市公司對中小股東的侵害主要來源於控股股東。據統計,即使股權分置改革全部完成,我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依然超過40%。在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下,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董事會、監事會也往往被控股股東操縱而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1.股東大會制度不健全。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日常的重大經營事項都由股東大會決定.是中小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是實現剩餘控制權的重要途徑。但在我國,股東大會很容易被控股股東操縱,中小股東很少參加股東大會,在修改公司章程,選舉和罷免董事、監事,處理公司資產和業務等方面,控股股東可以一票否決,股東大會從一個民主決策機構演變為控股股東合法轉移上市公司利益的。
2.董事會缺乏獨立性。董事會產生於股東大會,股東大會受控於控股股東,因此,董事會成為控股股東的代言人。由於控股股東的特殊地位,董事長兼總經理的為數不少,控股股東利用對公司的控制權從上市公司轉移利潤,從事掠奪和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活動。另外,董事會人員結構不合理,獨立董事比例過小,且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獨立董事大多數由控股股東提名,且半數上市公司未設專門委員會,獨立董事行使職權缺乏支撐的平台,只是一種擺設。
3.監事會監督不力。監事會是公司內部專門行使監督權的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組成,主要負責檢查公司財務和對董事、經理違反紀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在公司治理中處於和董事會並行的地位,直接向股東大會負責。監事會可以在中小股東無法行使「用手投票」機制期間保證董事會的決策和行為符合廣大股東的利益,是保證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之問權力制衡的關鍵之一。但現實中,大部分監事都是由控股股東委派的,代表控股股東的利益,很難起到監督的作用。我國《公司法》也未賦予監事會行使職權時所需要的提起訴訟的權利。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監事會雖然在功能設置上比較完善,但卻是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職能發揮最差的一個環節。在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還未出現過監事會因對董事會不信任而單獨組織股東大會的情況。在此制度背景下,監事會難以有效保護股東利益。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現在訴訟方式不合理,索賠困難。另外對違法者量刑太輕,處罰太少,違法成本低,不足以遏制違法動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可以採取單獨訴訟或共同訴訟方式起訴,對於人數眾多且確定的共同訴訟可以採取代表人訴訟方式。證券市場投資者人數眾多且地域分布廣泛,單個投資者難以同強大的對方當事人相抗衡,單獨訴訟和共同訴訟都存在許多不便之處。而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因許可權范圍狹窄、效力僅具有問接擴張力、只對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有效、代表人產生方式單一、只能由登記的權利人推選產生等缺陷也不適合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的特點。投資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提起的訴訟許多都被上市公司用少量好處打發,達成庭外和解,即使有人勝訴,由於訴訟方式的限制,訴訟結果也不能使所有同期受損的投資者都得到補償。流通股股東的分散性、訴訟機制的缺乏使投資者索賠極其困難。
(三)證券監管體系不健全
我國目前的監管模式尚未成熟,許多方面還存在不足(1)證監會的監管角色沖突,監管缺乏獨立性。在我國,證監會承擔了監管證券市場和發展證券市場的雙重職責,必然會帶來監管功能的紊亂。同時,證監會直接受政府領導,也會導致其在監督行為上獨立性差。(2)缺乏對監管主體的約束。現行的集中型管理模式最大的缺點就是權力的集中導致官僚主義和監管非效率。監管主體得不到有效監督,很可能發生監管主體的「偷懶」行為,如果監管主體利用權力尋租,監管客體就容易對監管主體實施賄賂並取得成功,導致監管主體與監管客體之間的串謀。(3)監管執行力度弱,處罰力度過輕。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執法不嚴。不僅監管部門力度不夠,《公司法》、《證券法》執行起來也軟弱無力。在查獲了上市公司的違法行為之後,往往只是進行通報和經濟處罰,以罰代刑,未實質性引入刑事處罰。對於違法者來說,罰款的金額與其獲得的收益相比是不值一提的,違法者違法成本很低,造成違法屢禁不止。法律對於違法者姑息縱容,相反對於受到巨額損失的中小股東來說,法院卻以種種理由不予受理。
(四)中小股東自身的原因
中小股東受到侵害除了制度因素及保護措施不到位之外,也有中小股東自身方面的原因。(1)中小股東的「不作為」我國中小股東持股比例過低,分布極其分散,對公司信息的了解處於劣勢,行使權利的成本過高,即便是股東大會的決議涉及到切身利益,出於「理智的冷漠」和「搭便車」心理,他們也很少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因此,絕大多數中小股東怠於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給控股股東的侵害行為打開方便之門。(2)中小股東投機性強,投資盲目。我國中小股東數量眾多,整體素質偏低。他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在二級市場上獲取股票買賣價差,他們幾乎不懂金融知識,不懂股票的實質,不注重股票的內在價值,把股市當作賭場,期望在股市上一夜暴富,憑小道消息進行股票買賣,不進行基礎分析,大多數存在盲目的從眾心理,普遍以投機的心態炒作,因此,很容易被控股股東、莊家以及證券中介機構欺騙,成為股市操縱的最終受害者。他們在市場中追漲殺跌盲目操作的行為既加劇了市場的風險,又助長了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
二、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制度建議
(一)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
完善公司內部制衡機制主要是通過規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規則,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來實現。「會」的三種權力應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1.完善股東大會制度。股東大會決議要能夠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維護公司的利益,在對控股股東進行權力限制或義務增加的同時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可以限制控股股東的表決權,明確規定一個有效的投票權持股比例,超過部分的投票權將受到限制,這樣也有利於上市公司股權的分散,形成合理的股權結構。
2.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會建設方面,要突出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第一,要促使董事會的結構更合理。合理確定獨立董事的比例,建立獨立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結構,強化獨立董事在董事會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增強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要修改完善現有的獨立董事提名方法,增加中小股東選擇獨立董事的機會和權利。獨立董事引入是為了監督控股股東及其代理人的行為,那麼獨立董事的人選就不能由控股股東選擇,否則獨立董事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可以考慮成立獨立董事協會,由獨立董事協會統一向上市公司派遣獨立董事,保證其在經濟、身份上的獨立性,真正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第三,強化獨立董事的問責制度,使獨立董事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站在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立場上發表意見。
3.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監事會的設置應傾向於保護股東的權益,保障監事會獨立、有效地行使監督職權。加大監事會的權力,強化監事會對公司財務的檢查監督作用,如允許監事會直接聘請會計師而不需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批准。(1)明確監事會的職責。監事會有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獨立行使監督檢查權,不受股東、董事、經理的干涉和制約,這就要求為監事會行使監督權提供法律保障和經濟保障。(2)保證監事會的經濟獨立。我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法律雖然賦予了監事會各項職權,但是實施監督所必需的費用仍由公司承擔,而公司由控股股東控制,因此監事會的費用仍控制在控股股東手中,經濟上的不獨立使得監事會仍然受制於控股股東,因此無法達到有效的監督效果。可以附加一些規定,如公司必須留出一定數額的監事會專項經費,或規定公司不得拒絕支付監事會的日常監督活動費用等,防止控股股東通過限制監事會的費用支出而使監事會受制於控股股東,達不到有效的監督效果。(3)提高監事會成員的素質,增強監事會的權威性。建立監事資格認證制度,促使上市公司選擇素質好、威望高的人擔任監事。
(二)完善投資者保護法律制度
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應首先從法制完善和基本制度建設著眼。中小股東權益法律保護應從以下兩方面加以完善:
1.合理設定民事賠償責任。首先,要有各項具體的規定。如受害人如何確定、賠償金額如何計算、違法行為主體依據何種原則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等技術性問題都需要明確,以保證民事法律責任得以有效執行。其次,增強可操作性,保證其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訴訟制度,使權益遭到損害的所有投資者都能夠得到賠償,這樣既保護了投資者的權益,又增加了違法成本。可以借鑒美國的「集體訴訟」制度。所謂集體訴訟是指全體股東利益受到損害時,一名股東提起的民事訴訟結果可以適用於全體股東。證券市場侵權案最突出的特點是受侵害者眾多,個人投資者在精力、時間、經濟上都沒有能力單個提起訴訟,集體訴訟則可以彌補這一缺陷,節約各種成本。
2.實行「辨方舉證」。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舉證責任一般在控方,控告某人有罪要有真憑實據。我國證券市場上普遍存在的欺詐行為具有相當的隱蔽性,證券欺詐者在市場中通常處於明顯的優勢地位,特別是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而作為控方的中小股東很難去調查取證,難以提起訴訟,即使是證監會也只能有選擇地對典型事件進行調查,這也是我國目前市場操縱行為盛行的原因。刑法中通行的「無罪推定」原則在證券市場監管中會造成對證券市場欺詐者的庇護,如果在證券監管中運用「有罪推定」原則,由被監管者承擔舉證的責任和義務,不僅能大大降低監管機構的監管成本,而且能極大地提高監管效率。「辨方舉證」需要經歷一定的時間和程序,難以在短期內生效,但一旦推行,對股票市場的規范將會起到巨大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證券監管體系
1.重塑證監會的監管者角色,加強監管獨立性。證監會應該作為一個獨立控制的行政執法委員會從國務院獨立出來,只對全國人大負責,不受國務院及其他行政部門的干涉,這樣可以消除政府作為國有資產管理人和證券市場主辦人對證監會過多的管制和政策支配,進而強化證監會的監管地位。賦予證監會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獨立實施監管的權力,減少以致避免對證監會的不合理行政干預。
2.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管。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信息披露的強制性義務保證市場交易過程中信息的對稱性,造就「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為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提供良好的環境。其中,對信息披露的有效監管應從加大執法力度、提高信息造假成本來人手。
(四)增強中小股東的自我保護意識
1.要加強證券知識的學習。投資者只有加強學習,熟悉和掌握相關知識,才能主動介入對證券市場其他參與主體的監督中,從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公務員之家
2.投資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舉報。監管部門限於人力、物力,不可能對市場上的所有違法犯罪線索都能及時掌握。中小股東在掌握了相關的證券投資知識之後,可以經常關註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及時發現問題。中小股東的訴訟成本高昂,但可以及時向監管部門或執法機關舉報,避免更多的中小股東受到侵害。
3.充分了解、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要了解法律賦予自身哪些權利,在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採取什麼方式維護自身權利,加強維權意識。
剖析我國證券民事賠償法律的完善必要論文
摘要:凡因上市公司的虛假信息及其他違規行為而遭受損失的投資者都可以提出賠償請求。在具體確定有資格提起訴訟的投資者方面,一種觀點認為,應限定為在侵害行為發生之時並且直到提起訴訟這個期間都擁有該上市公……
關於非法證據使用對量刑影響論文
關鍵詞: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警察自由裁量權 內容提要: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目的決定其適用范圍並將最終決定其命運。美國法的發展史證明,以遏制警察非法行為為出發點或者主要目的,排除非法證據往往……
建設中國特色社保基金增值法律機制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根據2010年5月公布的《2009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到2009年底,我國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為16116億元,累計結余接近1.9萬億,再加上企業年金和全國社保基金……
公司股東衍生權利分配平衡研究論文
關鍵詞:股東;派生訴訟;權利配置;利益平衡 內容提要:公司法一方面為了保證公司經營者的自由裁量權,促進經營者把握商機大膽地進行商業判斷,及時作出經營決策,實現公司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另……
⑺ 投資者權益什麼意思
權益的定義:
1、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所說權益。
2、會計學上指資產。屬於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權益,屬於債權人的權益叫做債權人權益。兩者總稱為權益。
所有者權益。《企業會計制度》對所有者權益的定義: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余額。包括:
1、實收資本: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須償還,可以長期周轉使用。
2、資本公積:資本本身升值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投資者的共同的權益。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接受捐贈資產,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和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3、盈餘公積:企業從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於企業內部的積累。
4、未分配利潤:企業留於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投資者權益,比所有者權益的范圍更大。投資者,從廣義上講,包括股權投資者和債權投資者。投資者權益,就是指投資者在被投資對象中擁有的資產。
⑻ 資本市場導論的目錄
1緒論:市場環境
1.1 金融中介和風險
1.2 歐洲市場
1.3 當代投行業務
1.4 關於本書
2貨幣市場
2.1本章概覽
2.2國內貨幣市場
2.3美國國內貨幣市場
2.4歐洲貨幣市場
2.5英國貨幣市場
2.6日本銀行
2.7短期國庫券
2.8貼現短期國庫券
2.9美國商業票據
2.10美國商業票據的信用風險
2.11銀行承兌匯票
2.12歐洲貨幣市場
2.13歐洲貨幣貸款和存款
2.14歐洲貨幣利率行情
2.15歐洲貨幣存托憑證
2.16歐洲貨幣存托憑證的到期收益率
2.17歐洲商業票據
2.18回購與反向回購
2.19回購:案例分析
2.20回購的其他特點
2.21本章小結
3外匯市場
3.1本章概覽
3.2市場結構
3.3外匯交易員和經紀人
3.4即期外匯交易
3.5英鎊和歐元行情
3.6即期匯率的影響因素
3.7即期外匯交易
3.8持有即期頭寸
3.9外匯風險控制
3.10套算匯率
3.11純遠期外匯交易
3.12遠期外匯保值:案例分析
3.13遠期外匯公式
3.14外匯或遠期互換
3.15外匯互換行情
3.16理解遠期點數
3.17本章小結
4債券市場
4.1本章概覽
4.2政府債券市場
4.3政治風險
4.4美國政府債券
4.5美國國庫券行情
4.6美國國債離拆單售本息票(strips)
4.7債券的定價
4.8帶息債券的定價:具體例子
4.9更加詳細的債券定價:美國國債
4.10債券收益率
4.11再投資假設
4.12一年付息和半年付息債券的收益率
4.13英國政府債券
4.14公司債券
4.15信用衍生工具
4.16信用等級
4.17公司債券的其他特性
4.18證券化
4.19歐洲債券
4.20歐洲債券的發行定價
4.21本章小結
附錄:其他主要政府債券市場
5債券價格的敏感性
5.1本章概覽
5.2債券市場的定律
5.3其他影響價格敏感性的因素
5.4麥考雷平均期限
5.5計算麥考雷平均期限
5.6零息債券的平均期限
5.7計算修正平均期限
5.8一個基點的價格值
5.9凸度
5.10凸度的計量
5.11凸度的表現
5.12投資組合平均期限
5.13貢獻式戰略
5.14免疫戰略
5.15 平均期限基礎上的套期保值
5.16凸度對於平均期限套期保值的影響
5.17本章小結
6收益率曲線
6.1本章概覽
6.2實際利率與名義利率
6.3復利期間
6.4收益率曲線
6.5關於收益率曲線的理論
6.6收益率曲線和信用風險
6.7零息或即期利率
6.8迭代法
6.9與票面利率的關系
6.10運用即期利率的債券定價
6.11遠期利率
6.12貼現系數
6.13本章小結
7股票市場
7.1 本章概覽
7.2 債務和股權
7.3 股權的其他特徵
7.4 混合型證券
7.5 機構投資者
7.6 股權投資類型
7.7 有效市場
7.8 對沖基金
7.9 初級市場
7.10 增發
7.11 配股:一個例子
7.12 其它新股發行
7.13 倫敦股票交易所
7.14 股票交易所交易系統
7.15 紐約股票交易所
7.16 存托憑證
7.17 股票借貸
7.18 投資組合交易
7.19 本章小結
附錄:股票市場統計
8 股票分析和估價
8.1 本章概覽
8.2 估價原則
8.3 主要的財務報表
8.4 資產負債表恆等式
8.5 利潤表
8.6 英國食品零售業:案例研究
8.7 資產負債表
8.8 負債
8.9 所有者權益
8.10 利潤表
8.11 每股收益
8.12 每股股利
8.13 會計比率
8.14 流動性比率
8.15 盈利能力比率
8.16 資產報酬率的構成
8.17 杠桿比率
8.18 投資者比率和估價
8.19 Tesco和Sainsbury的投資者比率
8.20 應用估價比率
8.21 其它估價比率
8.22 本章小結
9 股票估價的現金流模型
9.1 本章概覽
9.2 基本的股利折現模型
9.3 固定股利增長模型
9.4 股票內含報酬率
9.5 要求的報酬率和股利收益率
9.6 市盈率
9.7 分階段股利折現模型
9.8 兩階段模型:一個例子
9.9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
9.10 BETA(貝塔系數)
9.11 市場報酬率和風險溢價
9.12 股票風險溢價的爭論
9.13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和投資組合理論
9.14 自由現金流量估價
9.15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9.16 剩餘價值
9.17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和杠桿
9.18 恆定的資產報酬率:案例研究
9.19 資產的β系數
9.20 公司價值和杠桿
9.21 本章小結
10利率遠期與期貨
10.1 本章概覽
10.2 遠期利率協議
10.3 遠期利率協議的應用:案例研究
10.4 總計借款成本
10.5 遠期利率協議支付子交易
10.6 遠期利率協議市場行情
10.7 遠期利率
10.8 公平遠期利率
10.9 金融期貨
10.10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歐洲美元期貨
10.11 歐洲美元期貨行情
10.12 交易歐洲美元期貨:案例研究
10.13 期貨保證金
10.14 保證金的例子:歐洲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期貨
10.15 利率期貨套期保值:案例研究
10.16 期貨剝息
10.17 遠期利率協議和期貨的比較
10.18 本章小結
附錄:衍生產品市場的統計數據
11債券期貨
11.1 本章概覽
11.2 定義
11.3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美國長期國債期貨
11.4 發票額
11.5 轉換因子
11.6 長期金邊債券與歐洲德國政府債券期貨
11.7 遠期債券價格
11.8 持有成本
11.9 隱含回購利率
11.10 最便宜交割債券
11.11 最便宜交割債券計算:舉例
11.12 賣方期權
11.13 最便宜交割債券性質
11.14 債券期貨套期保值
11.15 基差風險
11.16 非最便宜交割債券套期保值
11.17 債券期貨的其他用途
11.18 本章小結
12利率互換
12.1 本章概覽
12.2 互換定義
12.3 基本的利率互換
12.4 互換:現貨加遠期交易
12.5 典型的互換應用
12.6 利率互換:具體案例研究
12.7 標准互換條款
12.8 比較優勢
12.9 計算全部利得
12.10 互換行情
12.11 信貸價差
12.12 互換價差的決定因素
12.13 用國債對互換保值
12.14 交叉貨幣互換
12.15 本章小結
附錄:互換變數
13利率互換估價
13.1 本章概覽
13.2 合約開始時的互換估價
13.3 互換要素估價
13.4 互換重新估價
13.5 支付日之間的重新估價
13.6 遠期利率方法
13.7 使用遠期利率對互換重新估價
13.8 遠期利率方法中的變數
13.9 互換利率與LIBOR利率
13.10 近似的互換重估價方法
13.11 遠期利率協議,期貨和互換利率
13.12 從期貨定價互換:案例研究
13.13 互換保值
13.14 本章小結
14股權指數期貨與互換
14.1 本章概覽
14.2 指數期貨
14.3 初始和變動保證金
14.4 交割結算價格
14.5 保證金與經紀人費用安排
14.6 利用指數期貨保值:案例研究
14.7 保值效率
14.8 指數期貨的其他用途
14.9 股權遠期合約定價
14.10 指數期貨公平價值
14.11 基差
14.12 指數套利交易
14.13 套利桌管理
14.14 指數期貨的特點
14.15 單一股票期貨
14.16 股票互換
14.17 股權指數互換:案例研究
14.18 控制股票互換的風險
14.19 在現貨市場上對互換保值
14.20 結構化股票互換
14.21 股票互換對投資者的利益
14.22 本章小結
15期權基礎
15.1 本章概覽
15.2 定義
15.3 期權類型
15.4 基本期權交易策略
15.5 購買看漲期權:到期收益曲線
15.6 與現貨頭寸的比較
15.7 出售看漲期權:到期收益曲線
15.8 購買看跌期權:到期收益曲線
15.9 與做空股票的對比
15.10 出售看跌期權:到期收益曲線
15.11 小結: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
15.12 生活中的股票期權
15.13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股票期權
15.14 FT-SE 100指數期權
15.15 提前執行
15.16 標准普爾指數期權
15.17 本章小結
附錄:奇異的期權
16期權估價模型
16.1 本章概覽
16.2 基礎原則
16.3 歐式期權
16.4 提前執行
16.5 期權平價原則
16.6 合成遠期和期貨頭寸
16.7 期權平價公式與美式期權
16.8 二元樹
16.9 對二元樹的擴展
16.10 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
16.11 有股利的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
16.12 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假設
16.13 本章小結
附錄:測量歷史波動性
17期權估價與風險
17.1 本章概覽
17.2 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
17.3 即期價格與期權價值
17.4 時間價值性質
17.5 波動性
17.6 德爾塔(Δ或δ)
17.7 德爾塔性質
17.8 作為保值比率的德爾塔
17.9 伽瑪(Γ或者γ)
17.10 重新調整德爾塔保值
17.11 德爾塔和伽瑪性質
17.12 西爾塔(θ)
17.13 維加(Vega)
17.14 ρ比率
17.15 本章小結
附錄:德爾塔與伽瑪保值
18期權策略
18.1 本章概覽
18.2 運用看跌期權保值
18.3 來自保護性賣權的盈利
18.4 有準備的看漲期權發行
18.5 雙限期權
18.6 零成本的雙限期權
18.7 牛市差價
18.8 熊市差價
18.9 比率分散看跌期權
18.10 日期分散或時間分散
18.11 再談波動性
18.12 波動性交易:案例分析
18.13 當前的盈利線
18.14 從做空跨式期權中獲取的利潤
18.15 其他波動性交易
18.16 本章小結
19 貨幣與利率期權
19.1 本章概覽
19.2 貨幣期權
19.3 外匯(FX)的套期保值:案例學習
19.4 貨幣期權定價
19.5 利率期權
19.6 交易所交易的利率期權
19.7 歐洲美元期權
19.8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的歐洲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期權
19.9 上限期權,下限期權和雙限期權
19.10 利率上限期權:案例學習
19.11 上限期權和下限期權的定價
19.12 個別上限期權的估價:例子
19.13 下限期權的估價
19.14 互換期權
19.15 互換期權的估價
19.16 利率策略
19.17 本章小結
致謝
金融術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