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務案例討論(根據下列案例資料,對下列債券發行方案進行分析)
一、綜合案例分析
1、對教材59頁(三)案例,根據以下要求分析:
(一)確定分析主體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三)結論
答:(一)確定分析主體
分析主體:廣東核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一、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2、國務院頒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
比如: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企業債券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債券得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40%;
(5)不存在下列情況: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二、債券發行內容分析:
1、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中廣核電集團的凈資產為118.9億元,2000年度實現業主收入67.9億元,利潤總額26.7億元,凈利潤18.9億元,而且從近年經營的業績來看,其主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
2、分析債券籌資的發行規模:從前面分析看出,發行主體收入、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而且嶺澳核電站將於2002年7月和2003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總之,核電集團有限公司未來將有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5億元,相對而言只是個較小的數目,因此到期本息的償有足夠的保障。
3、分析債券籌資的期限策略:從投資項目的性質來看:嶺澳核電站為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而通常一個企業為某項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籌集資金發行債券時,期限要長一些,因為只有在該項目投產獲利後才有成償債能力,該公司發行債券的年限7年,該期限有利於企業的償債。
4、分析債券的利率的制訂:該債券的利率為固定的年利率4.12%,對於長期債券而言,由於市場利率經常波動,固定利率很容易導致投資者的盈利有所下降或增加了不確定性,對個人投資者而言在扣除20%的利息稅後,所得利息為3.296%。同期銀行利率為2.25%。2001年五年期國債利率3.14%,公司七年期債券確定利率4.12%,扣除年限差異,其利差也為80個基本點左右,不算太高,但超過了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與實際對比,2002年至2008年,我國金融機構五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分別為2.79%,3.6%,4.14%,4.41%,4.95%,5.22%,5.49%,處於利率上升通道,確定固定利率,恰好對公司有益。該債券信用級別高,屬國家開發銀行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債券,風險低。因此,投資者者能夠獲得較高得利息收入。
5、分析還本付息方法:該債券選擇的還本付息方式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盡管在本金償付上一定程度有損財務穩健,但相對於其他方式,該方式現值最低的。
6、從債券其他籌資條件看: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評定,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得債券得信用等級為AAA,是企業債券中的「金邊債券」。從擔保的情況來看,本期債券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具有準國債的性質,信用風險很小,可以看出,嶺澳核電站的工程債券每年將給總公司帶來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而且從2002年7月開始,嶺澳核電站開始投入商業運行,隨著發電量的逐年增加,其每年的現金流入增長很快。因此本期債券的償付有很好的保障。
(三)結論
根據案例資料,嶺澳核電站竣工後將為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從投資者角度講,該債券風險較低,具有準國債的性質,利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投資價值也較高。
⑵ 如何有針對性的開展債券回購業務要有案例分析
2003年,富友證券債券回購事件的曝光,無疑是對交易所債市和股市影響最為重大的事件之一。富友證券被託管時,有高達39億元的債券回購余額被上證所凍結。這39億元回購余額所需債券現券,都是富友證券以代客理財的名義等融入債券,然後再由其通過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並進行股票投機。交易所債券回購風險之所以爆發,除了技術性原因外,恐怕還應當深入到體制上去挖掘證券公司債券違規的根源。
首先,債券回購問題的爆發,反映了我國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過於狹窄。雖然我國早在2000年就允許證券公司等資本市場機構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融入短期資金。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在幫助其它實體部門融入長期資本,並為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的情況下,自身的長期資金和資本的需求卻難以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得到滿足。2003年券商發行中長期債券終於登上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歷史舞台,但嚴格的額度管理,只是緩解了少數券商的長期資金壓力,對於資本市場眾多券商的巨大資本需求缺口仍然是杯水車薪。
對證券公司在銀行間市場資金流動狀況的分析,有助於我們對此問題的剖析。自2000年起的連續4年時間中,證券公司自同業拆借市場上融入的資金遠遠高於通過正回購融入的資金。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之在於,證券公司本身是資金的短缺者,要通過回購從銀行獲得資金,要求證券與基金管理公司必須事先持有大量的債券,這本身需要大量的投資資金。由於證券公司本身就是資金短缺者,它持有的債券量又非常有限,通過自有債券回購難於滿足其巨額的資金需求,於是,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用於回購交易就成了最為便利的融資渠道了。
其次,債券回購風險的集中爆發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積累的歷史矛盾的結果。如果證券公司通過債券回購融資只是為了進行流動性管理,而不是將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用於股票投資(投機),那麼,債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只會給資金融出方帶來利率風險。如果逆回購方將融入的債券一直持有到到期日,若不考慮機會收益的損失,那麼,逆回購方的損失仍然會是在一個可以控制的范圍內。然而,目前暴露出來的情況似乎不是這樣簡單。事實上,證券公司正是通過頻繁的債券回購操作將短期資金用於了長期的股票投資,這樣,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就傳染到了債券回購市場。由於證券公司自有債券余額相當有限,為了達到拆東牆補西牆的"融資"目的,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或進行所謂的三方監管式的委託理財便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如果深入到體制上說,交易所債券違規操作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發展的結構性缺陷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在債券回購領域的集中表現罷了。
⑶ 債券收益計算
如何計算債券收益率
債券收益率是債券收益與其投入本金的比率,通常用年率表示。債券收益不同於債券利息。由於人們在債券持有期內,可以在市場進行買賣,因此,債券收益除利息收入外,還包括買賣盈虧差價。
投資債券,最關心的就是債券收益有多少。為了精確衡量債券收益,一般使用債券收益率這個指標。決定債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債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額和購買價格。最基本的債券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償還期限)*100%
由於持有人可能在債券償還期內轉讓債券,因此,債券收益率還可以分為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和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各自的計算公式如下:
■出售者收益率=(賣出價格-發行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發行價格*持有年限)*100%
■購買者收益率=(到期本息和-買入價格)/(買入價格*剩餘期限)*100%
■持有期間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買入價格*持有年限)*100%
這樣講可能會很生硬,以下筆者舉一個簡單的案例來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例如林先生於2001年1月1日以102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張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7年發行5年期國債,並打算持有到2002年1月1日到期,則:購買者收益率=100+100*10%-102/102*1*100%=7.8%;出售者收益率=102-100+100*10%*4/100*4*100%=10.5%
再如,林先生又於1996年1月1日以120元的價格購買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5年發行的10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2001年1月1日以140元的價格賣出,則:持有期間收益率=140-120+100*10%*5/120*5*100%=11.7%
以上計算公式並沒有考慮把獲得利息以後,進行再投資的因素量化考慮在內。把所獲利息的再投資收益計入債券收益,據此計算出的收益率即為復利收益率。
⑷ 案例分析:債券法中的保證債權債務關系
保證債權是指設定了保證擔保,債權人可依法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一種債權。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保證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依約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就構成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我們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向保證人及時主張權利,否則,就會失去保證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內向保證人及時主張權利,否則,就會失去訴訟時效,就會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三)對保證合同無效的保證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在對保證人的債務追索過程中,也要注意債權主體和債權金額的確定問題。
⑸ 債券的性質案例分析 急 在線等
1 甲丙的買賣合同有效
2 乙向丙主張合同違約責任
3 可以要求返還 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以登記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