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贖回和回售請說明其危害和好處,說的實際店,謝謝
你好,可轉換債券,又簡稱可轉債,是我國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見的混合融資方式,是一種混合型證券,是公司普通債券和證券期權的組合體。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按照事先規定的價格或者轉換比例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也可以放棄轉換權利,持有至債券到期還本付息,獲得固定收益。
可轉換債券的兩種基本類型
不可分離的可轉換債券,是股權與債券不可分離的可轉換債券,債券持有人只能按照債券面額和約定的轉股價格,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債券與公司股票的轉換。
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是認股權和公司債券可以分離的可轉換債券,其發行時附有認股權證,發行上市後,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各自獨立流通和交易。
可轉換債券的投融資價值
對於投資者來說,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具有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在可轉換債券進入轉股期後,如果公司的股價較高,投資者可以選擇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獲得股價上升的收益;如果公司股價較低,投資者可與選擇不轉換債券,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債券獲得溢價收益或者持有至債券到期時獲得債券投資的固定收益。同時,可轉換債券的債權性也確保了發行人在清算的時候其求償權的優先順序高於股票。
對於發行人來說,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於同一條件下普通債券的利率,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資成本。如果投資者在轉股期選擇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公司無需另外支付費用,相較於其他權益融資方式也節約了成本。可轉換債券將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功能相結合,使發行人在融資方式、融資性質和融資時間上更具有靈活性。
可轉換債券投融資雙方的主要風險
對於投資者來說,其主要面臨的是經濟環境所導致的系統性風險以及發行人經營狀況、信用風險等非系統性風險。另外,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性,其標的公司的股價波動也有可能對債券價格造成波動。
對於發行人來說,其所面臨的主要為財務壓力,可由兩種情況所導致。第一種情況,如果轉換期內公司股價低迷,持有人不選擇將債券轉換為股票,債券到期時公司還本付息所造成的財務壓力;另一種情況,如果可轉換債券設有回售條款,公司股價又低迷,投資者集中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所造成的財務壓力。
⑵ 債券回售和債券回購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而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2、受益方不同
債券回售是在觸發某個條件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利將持有的證券賣回給發行人,是針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投資者選擇權。而債券回購條款的設計主要是賦予了原始權益人一種可以提前結束專項計劃的權利,主要是保護原始權益人。
3、發生的條件不同
債券回售這種條款通常出現在期限較長的產品中,例如以不動產、物業收費權等作為基礎資產的ABS產品中往往都會設計這樣的條款。而債券回購是當資產支持證券的未償本金低於某個閾值的時候,原始權益人通過行使清倉回購選擇權提前結束專項計劃。
⑶ 債券的回售有什麼規定,如何操作
1、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內,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只能在每一年度回售條件首次滿足時行使回售權。
2、當回售條件每年首次滿足時,發行人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公告。發行人公告後,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回售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可以不行使回售權。
3、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權時,應當在公告後的十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通過託管券商正式通知發行人。券商審核確認後,凍結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相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
4、券商將回售數據以報盤的方式傳送交易所,交易所於當日進行數據處理,並於回售申請終止日後第二個交易日將數據傳給發行人,通知發行人按回售條件生效的價格將相應資金劃入交易所指定的資金帳戶,交易所收到資金後再劃入券商清算頭寸帳戶,同時記減投資者相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
5、當交易所在一天內同時收到可轉換債券持有人的交易、轉託管、轉股、回售報盤時,按以下順序進行數據處理:回售、轉股、轉託管、交易。
⑷ 說明可回售條款對債券價格的各種影響
可回售條款對債券的影響主要在於當可回售時點前,當債券市場價格低於回售價格時,存在理論上無風險套利機會,部分市場資金會借用這些機會套取超出市場正常水平的利息差,其計算方式是(債券回售價格-債券市場價格-相關費用)/債券市場價格*365(或360,這要視乎具體情況)/當前距離回售時點的天數(或當前距離預期回售後收回相關現金的天數),計算得出來的是年化收益,用這個年化收益率對比當前相關時間段內的短期資金利率水平,當這個年化收益率高於當前相關時間段內短期資金利率水平時就會存在套利機會,直到這種套利機會弱化時對債券價格推升就會相應減弱。
很多時候對於普通類債權債券(主要是指非可轉債)有可回售條款時都附有在可回售發生時點前,債券發行人調整回售時點後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只能不調整或上調,不能下調),這是防範債券在發行時票面利率偏低,而發行後市場利率大幅走高,導致有較大面積發生回售的情況發生,對發行人的短期償付能力造成壓力,一般當市場預期債券票面利率會在回售時點後上調時對當前的該債券的市場價格會起到一定的支撐作用。
⑸ 國債回購是如何套利的
國債回購套利原理
1.國債回購套利是在國債現券市場的收益率水平與回購市場的利率水平存在差異時產生的,當這個利差足以彌補資金成本和交易費用時,就可以進行國債回購套利。
2.其投資收益可用以下公式表示:投資收益=國債現券差價(凈價)損益+國債現券利息收入-國債回購利息支出-國債現券、回購手續費支出
3.基本操作方法是:投入資金,買入國債———回購,借入資金———買入同品種國債———回購,借入資金———……,以此循環下去,最終投資者將持有比原始投入資金規模大得多的國債資產。理論上講,在市場能夠承受的前提下,只要能夠保證盈利, 國債回購套做可以任意放大,投資收益也可隨之擴大。
4.在闡述國債回購套利風險時,我們還須引入「久期」概念:它是指收益率單位變動帶來的債券全價變動百分比。回購放大套做對市場收益率變化的敏感度明顯加大。
5.總之,國債回購放大套利模型通過杠桿效應放大了投入資金.改變了國債投資低風險低收益的特徵.同時也增大了國債投資的風險。
⑹ 債券回售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好,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債券回售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公司情況來說,債券回售本身就是債券發行時所附帶給予債券投資者的條款,如果公司業績或財務狀況本身就有問題,則債券投資者會通過回售撤出資金,那麼這就有可能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而如果公司本身財務狀況沒問題,且公司對於票面利率進行適量上調的話(一般在回售條款下都會附帶有調整票面利率的公告的,一般只能上調或不調整),那麼債券投資者也不一定會回售。此時,債券回售便只是例行公告,以此提醒債券投資者可回售其持有的債券,可以說對股票是中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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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可轉債如何套利
可轉債是股市的一種融資方式,國內主要分可分離交易的轉債,和普通的可轉債,可分離交易的轉債,上市後就分為兩個品種進行交易,一個是債券,一個是權證,通常債券開盤都要大幅度跌破面值的,權證一般都是幾個漲停的.另外一種是只有轉債的.這種可轉債價格一般都要在120元以上,現在市場大跌到現在的點位,最便宜的可轉債也要110元. 可轉債一般都有公司擔保的,如果你不把的轉換成債券,那麼公司到期會贖回的,而且大多數公司都有特殊的贖回條款,就是在一定期限內,如果股價低於公司轉股價的70%那麼持有轉債的人可以把轉債提前買給公司,而公司另外還有可以修正轉股價格的權利,如果股價始終低於轉股價,那麼公司可以向下修正轉股的價格.所以對於大多數公司的可轉債來說,110元應該是個比較有誘惑力的價格. 不過轉股價是有下限的,就是不能低於凈資產,比如新鋼股份,它的股價就已經跌破了凈資產,所以它的轉股價再修正也不能低於凈資產.不過如果這樣公司將來就不得不贖回轉債,不過國內轉債被全部贖回的例子很少,因此對於新鋼股份來說,它的股價不太可能長期維持在凈資產以下.所以就投資來說它已經具備了買入的價值,不過由於可轉債期限比較長,因此現在主要是觀察,最好是其股價跌破凈資產的70%那麼將會是最好的買入時機. 由於股價是只能向下修正的,所以在熊市中這些公司會不斷修正股價,但是由於不能向上修正,因此最終大多數股票都把轉股價在修正到很低了,而由於在股價超過轉股價30%的時候,那麼公司基本就可以贖回可轉債,迫使持有人全部行權,因此可轉債的數量在市場上不是很多. 綜上,一般認為只有公司好,可轉債價格在120元以下是比較合理的買入價格.而對於正股來說,如果股市夠熊,它的轉股價通常都能修正到很低的價格,因此在預期修正價格的下面買入股票,通常也是有機會
⑻ 可轉債回售是什麼可轉債回售的條件有哪些
可轉債回售:可轉換債券的優勢在於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的修正條款。由於股價是無法預測的,因此,如果可轉換債券的基礎股票繼續下跌並且長時間低於轉換價格,則沒人會去股份轉換。但是,上市公司缺乏資金,也不想償還,因此可轉換債券通常具有轉換價格的向下修正條款:大多數是在公司股票的收盤價低於當前水平(至少有15個交易日)時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中的交易日。當轉換價格的80%(大約85%)時,公司可以行使修改後的條款。具體步驟如下:步驟1,董事會提出下調轉換價的方案,並宣布股東大會的表決日期;步驟2,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表決,如果表決通過,則轉換價向下修正成功。這樣,可轉換債券的溢價率將大大降低,甚至成為實值可轉換債券。只要股票反彈,轉換就可以完成。
強有力的贖回條款的目的是促進可轉換債券持有人的轉換,因為轉換過程是不可逆的,並且公司不必在轉換後還錢。在強制贖回之前,請注意轉換股權或出售可轉換債券,否則您將蒙受巨大損失。
⑼ 債券套利方法怎樣分析
對於套利,學者們基本上具有共識,以滋維·博迪在其《投資學》中的論述為代表,即「套利是指利用證券定價之間的不一致進行資金轉移,從中賺取無風險利潤的行為」。顯然,套利至少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存在價差。套利交易之所以能夠實現是因為一項資產在不同的市場或相同的市場上與其相同資產或其衍生資產之間存在定價上的不一致,這是實施套利的先決條件,換句話說,當某項資產違反了一價原則時,就有了套利機會。第二,同時性和等額性。為了實現無風險利潤,套利操作需要實施反向操作,同時買賣等額的資產,從資產的差價中賺取利潤,這是套利操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區別於一般投資和其他無風險投資的重要特徵。
因此,當投資者可以構造一個能夠產生安全利潤的零投資證券組合時,套利機會就出現了。在國外的實際操作中往往表現為投資者賣空一項或多項資產的同時買入等額的相同資產,在我國由於禁止買空賣空交易,在進行套利操作之前投資者手中必須要有一部分啟動資金存在。從形式上看,套利有空間套利和交易品種套利兩種。前者往往被稱為跨市場套利,是當一項資產在兩個市場以不同的價格進行交易且差價超過了交易成本時,在相對價格低的市場買入資產,同時在相對價格高的市場賣出資產,獲取無風險利潤的行為。後者則被稱為跨品種套利交易。跨品種套利交易在實際操作中表現為兩種不同的形式:一種屬於一項資產與他的衍生證券之間的套利,如可轉債與其基礎股票之間的套利;另一種跨品種套利交易要通過構造投資組合來進行,即對表面上不存在明顯套利機會的不同資產作投資組合,再與其他證券產品或證券產品組合進行套利交易。本課題研究的國債套利問題研究主要屬於跨市場套利交易;而可轉債套利問題研究主要屬於後者。
1997年,我國債券市場被人為分割成銀行間國債市場和交易所國債市場兩個部分,其中交易所市場包括深圳國債市場和上海國債市場。由於各市場間沒有統一的託管機制,資產不能互相流動,而國家也對各市場的參與者做了限制導致不同市場上相同資產的流動性又不同,因此使得相同品種的國債現貨和國債回購產品在不同市場中價格存在顯著的差異,套利機會由之產生。對於相同品種的國債而言,當其在不同市場中價格存在差異且差價大於交易成本時,投資者可以在價格低的市場以低價買入國債,在價格高的市場以高價賣出國債,賺取無風險收益,實現套利。
⑽ 債券如何回售操作
債券回購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逆回購的話在證券交易軟體中根據回購期限和利率選擇委託賣出,相對於資金拆出。正回購需要投資者申請開通正回購才可以,需要50萬以上的賬戶資產和10筆以上的債券交易記錄。我有個朋友在第一創業證券,他們公司制債券回購最大的證券公司。他Q是394720135 債券回售你可以搜索一下「第一創業證券債券回售界面圖」裡面有我寫的圖文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