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幫忙翻譯以下這段文字吧,謝謝!
債券有很多不同的種類。以特定資產擔保的債券被稱為抵押債券或者有保證債券。沒有這種保證的債券被稱為信用債券(註:debenture其實本身就是債券的一種類型),其價值取決於債券發行公司總體的信用狀況。
信用等級較高的大企業廣泛使用信用債券。可以被債券持有人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被稱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對持有人和發行人都有吸引力。當普通股的市場價格上漲較大時,這種轉換使得債券持有人有機會獲利。此外,直到轉換為止,債券持有人一直可以獲取債券利息。而對債券的發行者而言,這種債券比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價格更高、利率更低。
發行公司可以在到期日之前按約定價格回收的債券稱為可回收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需要在發行債券的公司登記其姓名,那麼這種債券就是記名債券。利息的支付每半年進行一次,通過郵送支票將利息支付給登記過的債券持有人。不記名債券稱為息票債券,這種債券附有息票。在債券有效期內,每六個月結息一次。債券持有人撕下息票並將其存入銀行以便由銀行代收利息。持有人無需在發行公司登記其姓名。
Ⅱ 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債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Ⅲ 簡述可轉換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普通金融債券,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
金融債券按其發行條件的不同,可劃分為以下幾種:普通金融債券、累進利息金融債券、貼現金融債券以及浮動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是定期存單式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我國在過去所發行的普通金融債券期限分為1年、2年、3年三種,均以平價發行。
Ⅳ 急需可轉換公司債券方面的外文翻譯,有沒有好心人有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呀『』『』
你沒說明白是需要翻譯,還是需要人家手裡已經翻譯完的資料。
作為翻譯公司,沈陽斯特翻譯公司可以承接此類業務,但是不能把相關的任何資料提供給其他人。通常我們與客戶之間都是有保密協議的,尊重和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是必須的。
Ⅳ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意思呢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Ⅵ 可轉換公司債券中, 不具有轉換權利率什麼意思
超過轉換期的可轉債,就不再具備轉股權了,會自動成為不可轉換股權的債權,仍然享有債息。
Ⅶ 為什麼對債券持有者而言可轉換債券比不可轉換債券更有吸引力還有大佬我是經濟學的,能不能加個QQ啊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目前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目前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目前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目前的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為發債公司本身利益著想留得一條後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擔心回購潮造成公司的資金鏈出現緊張的問題,修正後能促進轉股,也解決了公司的緊張局面。
Ⅷ 可交換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1、發債和償債的主體不同。
可交換債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據法規不同。
可交換債券是《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前者側重債券融資,後者側重股權融資;
3、發行目的不同。
可交換債券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管理,不一定用於投資項目。可轉換債券一般是用於投資項目;
4、所轉換股份來源不同。
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股份;
5、股權稀釋效應不同。
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總股本的變化,可轉換公司債券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
Ⅸ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含義
你好,可轉換債券是一種債券持有人可在約定的時間或者按照約定條件,將持有的債券轉換成公司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
【特點】
1.債權性: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缺點】
1.把可轉債換股之後,原有的低息優勢就不存在了。
2.如果債券持有者沒有按預期實現換股,發行公司將承受償債壓力,財務風險加大。
3.如果可轉換債券轉股時股價上揚,股價高於轉換價格,降低公司的股票籌資額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Ⅹ 「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的探討」英文怎麼翻譯
discussion on convertible bond investment
exploration on covertible bond inves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