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溢價發行,按實際成本計算攤余成本做賬,誰能把這裡面的問題給我講清楚,通俗點,最好舉個例子。
比如某公司發行了一個債券,面值1000,票面利率10%,市場利率為8%,5年期,問每年應計利息是多少?
步驟一求出債券理論價值:PV=100*(P/A, 8% ,5)+1000*(P/F, 8%, 5)=1079.85
步驟二編制債券折溢價攤銷表:
年數 期初價值 + 應計利息 - 實際支付利息 = 期末價值
1 1079.85 86.39 100 1066.24
2 1066.24 85.30 100 1051.54
3 1051.54 84.12 100 1035.67
4 1035.67 82.85 100 1018.52
5 1018.52 81.48 100 1000
應計利息=期初價值*市場利率
實際支付利息不是計入利潤表的數,而是計入現金流量表的數
應計利息計入利潤表
⑵ 期初攤余成本如何計算
期初攤余成本計算方式:
假設A企業溢價發行5年期債券面值100元,實際發行價格125元,票面年利率10%,每年付息,5年到期後一次性償還本金100元。
100×10%×(P/A,i,5) + 100×(P/F,i,5) = 125
其中(P/A,i,5)為利率為i,期數為5期的年金現值系數;(P/F,i,5)為利率為i,期數為5期的復利現值系數。
用插值法計算出實際利率i=4.33%
第一年年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本期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 應付利息(票面利率*票面面值)
=125+125*4.33%-100*10%
=120.4125
(2)發行債券攤余成本計算擴展閱讀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若僅僅是公允價值的暫時性下跌,那麼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時,不需要考慮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金額,此時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
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始攤余成本)。
在收到債券利息的賬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收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
⑶ 求解 關於債券利息收入和攤余成本計算表
第9題是2X14年1月1日購入當日發行的債券,計息日是從當日開始計算,第11題是2X16年1月1日購入當日發行的債券,計息日當然從2X16年開始了。
⑷ 計算攤余成本和寫會計分錄
取得債券時
借:持有到期投資——面值100000
持有到期投資——利息調整2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00
13年末
借:應收利息——5000
利息調整——(120000*4.35%-100000*5%)220
貸:投資收益——5220
14年末
借:應收利息——5000
利息調整——229.57
貸:投資收益——5229.57
15年末
借:應收利息——5000
利息調整——239.57
貸:投資收益——5239.57
⑸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的攤余成本的計算方法
「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通用公式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②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③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本期攤余價值=上期攤余價值+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現金流出或流出[應付性質的為減已付或應付,應收性質的為減已收或應收,到期一次還息的為0]]-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注意:
①分期付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還本額」,本期還本額=本期付款額-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貸:未確認融資費用」的金額)。
②分期收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收款額」,本期收款額=本期收款-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未實現融資費用,貨:財務費用」的金額)。
⑹ 攤余成本怎樣計算
一、攤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二、演算法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①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的反向處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④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⑤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三、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始攤余成本)。在收到債券利息的帳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收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
⑺ 請問期末攤余成本的計算公式: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應收利息,這個公式是怎樣來的
這個公式不成立,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應收利息
正確的應該是,無論是折價發行還是溢價發行還是平價發行: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應收利息=期初攤余成本(1+實際利率)-應收利息
如果是平價發行的話,實際利率和票面利率一致,攤余成本就是票面價值。
(7)發行債券攤余成本計算擴展閱讀: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若僅僅是公允價值的暫時性下跌,那麼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時,不需要考慮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金額,此時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
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始攤余成本)。
在收到債券利息的賬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收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