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為什麼不能發行理財計劃直接受讓表內信貸資產就是說,為什麼不能打包其自有貸款發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屬於銀行表外業務,而貸款屬於銀行表內業務。商業銀行相關法律規定,理財產品要進行資產隔離,表外資金不得操做表內業務。銀行的貸款資產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但不得包裝理財產品。這是為了防止銀行的表外資金流入表內。
㈡ 誰能用通俗的解釋告訴我 什麼是信貸類理財產品什麼是信託類理財產品信託感覺和炒股票很像啊,是不是
信貸類理財產品:是信託型理財產品的一種,銀行通過發行這樣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託的方式,專項用於向企業發放貸款。
信託類理財產品: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
通俗的解釋:就是用款人(銀行\企業\項目等)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理財產品把購買理財產品的零星資金集合在一起,用在某種用途上(如貸款、企業使用、項目等)
㈢ 為什麼銀行職員自己幾乎不買銀行賣的理財產品
雖然說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櫃台就設在銀行營業廳內,但是它跟普通儲蓄業務的窗口是不放在一起的,也就是說,理財產品跟儲蓄業務分屬銀行的不同體系。所以理財產品不像銀行儲蓄,是可能會產生虧損的。
而很多理財產品的銷售人員為了個人私利,經常向咱們無知的普通投資人推銷高風險的投資產品,這產品不出事還好,一出事就悲劇了。
那麼銀行理財到底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
除了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以外,有時候還會代銷保險、基金、信託等業務。有很多小夥伴就上了套,本著賺取收益的目的去銀行買理財產品,卻被銷售人員混淆了概念,買成了保險。
保險沒有存取和利息的概念,能不能獲取保險金是不確定的。而且銀行賣的保險,基本上都是理財型的保險,保障的功能很小,所以就算你想買份保險,最好也別選擇銀行。
套路二
有些時候銀行會把代收產品當成自發的產品賣,可能還會向客戶隱瞞風險。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買的其實不是銀行的產品。而風險也不是銀行承擔的。
套路三
銷售人員介紹的預期收益率中所提到的年化,並不是到期後能拿到的收益比例,而和收益的計算陷阱都沒有那麼簡單。收益套路是無窮盡,只能自己注意一點,以免踩進了陷阱。
凡是口頭承諾百分百保本保息的,大多數都是套路,最好能讓銷售人員把所有的承諾都寫合同,這樣如果有糾紛,也能算個保障。
㈣ 在授信額度內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由( )組織預審批、行使「一票否決權」。
主管理財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
第六十九條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實行報告制,報告期間,不得對報告的理財產品開展宣傳銷售活動。商業銀行總行或授權分支機構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負責報告,報告材料應當經商業銀行主管理財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審核批准。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在銷售前10日,將以下材料向中國銀監會負責法人機構監管的部門或屬地銀監局報告
㈤ 什麼是信貸類理財產品
產品的一種,其運作原理是銀行將其信貸資產,通過信託公司轉化為理財產品向客戶發售。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這樣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託的方式,專項用於替換商業銀行的存量貸款或向企業新發放貸款。 一般情況下,銀行推出的這類產品一般都是選擇了優良的信貸資產,到期收益率都能達到預期收益水平,因其按期兌付、收益高、安全性高等特點而備受歡迎。但是,信貸類理財產品與銀行的貸款利率密切相關。原信託合同中有利率保護約定的即借款企業的利率隨著央行利率下調而下調,如遇貸款利率大幅下調,會造成實際收益低於預期收益。另一種情況是信貸資產的借款方因利率下調而提前終止原有貸款,銀行就提前收回貸款進而清算收益並終止相關信貸理財產品。信貸類理財產品在銀行銷售時被定性為"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投資者勿將此產品認定為"隱性的保本保收益產品"。信貸類理財產品如提前終止,投資者將承擔利率風險、再投資風險等多重風險,應謹慎防範。
㈥ 中信證券的理財產品為什麼每一天都減少
因為理財產品在消耗。
而且像現在的理財產品,在市場上面是比較受歡迎的。
所以每一天都減少的話,也相當於他們的一種,對他們來說是好有好處的。
㈦ 目前,中國銀行的理財產品的發展現狀,以及有什麼問題風險
資管新規實施滿月。在「破剛兌」「凈值化管理」等要求下,銀行「保本」理財發行量、收益率均呈明顯下降趨勢,向凈值化轉型效果還未充分顯現。
業內人士表示,凈值化轉型仍存在資產估值、投資者教育等諸多障礙待突破。當前,一些銀行已開始在產品方面作出嘗試性准備,但市場仍在等待理財產品監管細則落地,作為資管新規配套細則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管辦法將適時發布。
銀行理財市場的變與不變
資管新規中部分條款對銀行理財業務影響巨大。4月以來銀行理財產品從發行數量、平均期限和預期收益率等方面均出現明顯變化。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銀行理財產品行業運營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銀行理財產品發行量自3月開始驟降,4月環比減少20.42%至10846款。進入5月後,產品發行數量持續走低,上周(5月18日-5月24日)銀行理財產品發行量共1938款,較5月11日-5月17日一周減少317款。
資管新規下保本理財將逐漸淡出市場,目前保本理財呈現明顯下降趨勢。4月保本理財發行量佔比為33.15%,與之前相比差別不大,但5月以來保本理財發行量有所收縮,佔比持續下滑。某城商行客戶經理表示:「我們會向客戶強調整改期截至2020年底,在此期間保本理財仍會繼續發售,但在銷售過程中不再承諾保本保收益。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是按照約定收益給予客戶。但與去年相比,預期收益率下降得明顯,產品並不是特別好賣。
2017-2018年4月中國銀行理財發行數量情況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隨著移動互聯等新興技術的發展,購買理財的渠道也逐漸由線下向線上轉移。手機銀行和網銀正成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的主要渠道,佔比達到62.46%。在和銀行業內人士的訪談中也了解到,目前各家商業銀行都在加大以手機銀行為代表的移動金融資源的投入。
㈧ 寬松的貨幣政策為什麼會導致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的資金成本增加
在限制信貸規模的情況,銀行的資金緊張,能提供貸款的錢有限,而貸款需求很高,這個時候銀行就有很高的溢價能力,也就是可以提高在法定貸款利率的情況下適當提高
現在貨幣政策鬆了,可貸資金增加,並且基準利率也被多次調低,這樣的話,銀行就沒有溢價能力了或者說被大大減弱了
信貸類理財產品其實就是集中投資人的錢去做貸款,當貸款市場寬鬆了,資金成本當然是增加了,因為這類理財產品要有一定的收益率,才能有人買的,銀行也才有的賺,現在銀行做這個的話,可能面臨虧本的
補充:
肯定有關的,因為放鬆貨幣政策,市場利率是降低的,銀行再做這個東西就不劃算了
㈨ 銀行公募理財銷售起點將降至1萬元嗎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總規模達百萬億元的資管市場迎來重大變革。
7月20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發布實施。那麼,《辦法》的發布將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帶來哪些變化呢?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引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的性質和風險特徵,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
目前商業銀行在售的銀行理財產品最低都是5萬元起售。而《辦法》規定,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發行私募理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理財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使更多的普通民眾更方便地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同時,《辦法》還為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關規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根據《辦法》,每隻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商業銀行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投資哪些領域也有了負面清單。《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㈩ 發行類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司需要什麼資質
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重點說說企業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
第一步就是@meta 所說的,要通過銀行行內的審批,獲得備用授信額度。通俗說就是銀行審批給予企業一個信用額度,但是不直接發放貸款。
接下來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
一、只有銀行一個金融機構參與的模式
二、銀行+證券公司參與的模式
三、乙銀行+甲銀行+信託公司+丙銀行模式(看著我都暈)
採用此種模式可以將信貸資產轉化為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同業資產,不僅規避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還能少提經濟資本和貸款撥備,提升銀行利潤水平。此模式更復雜的可能還會引入一個假丙銀行,就不再細說了。
以上說的都是銀行主導的模式,其實信託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結構化團隊也有自營客戶,加深與銀行在結構化融資方面的合作,未來的空間值得想像。
為什麼銀行熱衷於用理財產品實現表外發放貸款呢?因為有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在控制銀行的貸款規模,通過理財將貸款由表內轉表外,社會融資總規模在監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於此類創新業務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