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其他類備案為什麼這么火
1、《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 出台以後,將 其他類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財產可以投資的對象做出了限縮規定,把投資債權的私募基金推向了風口浪尖。截至去年年底,其他類私募的投資基金管理人為446家,管理基金規模為4353億元。到了今年8月底,其他類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數量增加至 759 家,管理基金規模達到 1.60 萬億元。無論是管理人數量還是規模均實現了跨越式增長,尤其是管理規模,今年以來大增了2.67倍,而目前證券類私募管理規模僅為2.25萬億,業內人士預計按此趨勢發展, 其他類私募規模將很快超越證券私募規模。
2、其他類私募基金增長迅速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由於今年4月份中基協要求已登記的多類業務類型、兼營多類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規則進行整改,只能選擇一類作為展業范圍,確認自身機構的類型。由於其他類私募牌照獲取難度逐漸加大,所以約有200多家私募選擇其他類私募作為唯一的業務類型。這也就造成了今年5月底,其他類私募管理規模從4月底的6294億瞬間增加至1.22萬億。
另一方面,今年以來金融去杠桿導致通道業務受限,而市場對於非標資產需求依然旺盛,尤其是權益類資產需求較之前有所擴大,所以一些銀行委外資金和信託計劃就通過其他類私募基金,發行相關產品,配置包括高等級信用債等在內的債權類資產。而由此一來,市場上的私募基金規模急劇擴容。中基協的相關備案系統顯示, 其他類私募基金的投資領域包括「非標債權」。依據銀監會8號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能夠投資非標債權,是其他類私募基金區別於另外兩種類型私募的最大特點,這也是為什麼今年以來其他類私募基金活躍的主要因素。今年上半年其他私募發行的基金產品收益率大概在8%-9%左右。
3、成功備案私募來頭不小
雖然其他類私募基金市場活躍,規模顯著增加,但其他類私募備案的審核門檻也在逐步提高。截至9月底,實際上今年新增的其他類私募基金的數量一共才74家。2016年其他類私募備案115家,2015年備案家數為412家。
據中基協數據顯示,8月份和9月份一共新增了13家其他類私募管理人備案,而這些私募的股東背景都來頭不小。
8月份,一共有4家其他類私募管理人備案,分別是深圳市招商平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東家鉑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嘉興灃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波暢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平安的股東背景自不必說;上海東家鉑睿資產其背後是京東金融控股;嘉興灃浚的股東背景中,主要由長城人壽、農銀人壽、吉祥人壽等一堆險資構成,只有寧波暢捷是自然人股東。
9月份,一共有9家其他類私募管理人備案。上海謹睿、賀天(上海)資產、國融鼎輝、馬鋼(杭州)投資、鄭州航空港雲港基金、浙江披祥、深圳光大等7家均是國資背景。
隨著其他類私募基金備案門檻的收緊 , 一方面要求注冊機構的股東要有強大的股東背景,一般國資背景最常見,或者實力雄厚的大企業,才有可能拿下牌照;另一方面,市場稀缺性也導致其他私募基金牌照的市場價格水漲船高。
② 委貸受限,債權型資管計劃與私募基金應當如何破局(附
委貸受限,同時資管新規要求很嚴了,雖然部分規定在2020年才正式執行。此問題分兩方面回答你:
第一,對於私募基金,要參與債權類項目已經幾乎不可行,除了委貸管理辦法,還有一個18年初出台的《私募基金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大概叫這個名字,可具體搜一下)。嚴格限制了私募基金投債權類資產,以後必定是回歸本源,私募基金要麼做真股權,要麼做二級市場。對於債權類項目,只有不良資產和其他類債權項目可以做(比如藝術品等),具體可以向中基協咨詢。
第二,對於私募基金外的大資管行業,包括券商資管、信託、保險資管等,債權類項目沒被完全限制,老產品可以對接新資產,2020年前的過渡期都可以做,而且最近有放開的趨勢。具體的細分領域,還是要根據相關監管規定看,比如信託還是相對靈活的。但未來勢必要轉型,而且國內的標准化市場需要系統性的調整和提升,未來會越來越規范。
③ 私募基金備案怎麼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首先給大家介紹一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材料:除了公司的基本資料和人員的簡歷以外,有幾個很重要的材料,法人和兩名高管的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必備),法律意見書。這兩部分材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核心資料。
基金類型有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他投資,這些基金類型所對應的投資類型(產品類型)分別是:
證券投資:股票類基金、債券類基金、貨幣類基金、混合類基金、資產證券化基金、期貨期權等衍生品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基金、FOF、其他
股權投資:並購基金、房地產基金、基礎設施基金、上市定增基金、FOF、其他
其他:債權基金(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紅酒藝術品等商品基金。
私募基金產品的組織類型:公司型,契約型,虛擬型,組合型,有限合夥型,信託型。
正確的邏輯思維是:先確定後期想做的是什麼產品,再設立基金公司,然後就知道備案什麼類型的基金類型了。很多人想發行產品,卻不知道要備案什麼基金類型,或是選擇什麼樣的公司類型。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註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夥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採取委託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託管理協議。委託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託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後的 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④ 私募基金能投債權么,范圍有哪些
這主要看你那邊是哪種私募牌照,不同的私募基金能做的范圍也是不一樣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類型及相關基金產品類型說明你參考下這個,不是這種私募基金,你也做不了債權的
⑤ 私募股權基金與私募債權投資區別有哪些
1、投資標的不同:股權投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但具有潛質的公司,投資期限較長。
2、發行方式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非公開,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公開的,有直銷,在券商一般都有代銷。
3、風險不同:一般情況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會遠高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形象地理解是,股權投資是投資一家未上市的公司,目的是為了它能上市;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的是已經上市的公司,目的是這個公司的成長性。
(5)債權類私募基金備案擴展閱讀:
私募股權基金是用來投資目標公司的股權,以溢價轉讓及上市流通後作為主要退出方式;債權基金則是以借貸方式融資給目標公司,由目標公司償還債權為主要退出方式。
其實股權基金和債權基金這兩種形式是相輔相成的,主要還是從借款主體的實際情況出發,如果是抵押物比較充足,以債權形式較好,如果抵押物不足,為了控制風險以股權投資。
⑥ 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從事債權投資嗎
一、《私募管理辦法》未禁止債權投資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以及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說明》的規定,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將私募投資基金區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基金四大類別。通常理解,債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方式對被投企業進行投資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直接向被投資企業發放貸款方式。
《私募管理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採取的是列舉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時原則規定了「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並未排除債權投資的范圍;其次,《私募管理辦法》秉承「負面清單式」原則,私募基金通過銀行發放委託貸款等方式實施債權投資,並未違反中國現有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因此,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開展債權投資並無不當。
二、債權投資已有先例與規定
雖然《私募管理辦法》沒有明確列舉債權投資范圍,但是也並非沒有出處。目前仍在實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九條規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二)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
依據該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債權投資業務。在實踐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也都是通過債權方式或者債權加股權等夾層方式進行對外投資。
三、委託貸款方式合法合規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之一。《貸款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收取手續費,不得代墊資金。
私募投資基金作為委託人,將其資金委託給商業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在遵守《貸款通則》規定的情況下,屬於合法業務模式,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
四、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含委託貸款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所規定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主要是指企業違反《貸款通則》等金融管理規定,直接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
《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所開展的債權投資,一般是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方式實施的,並非私募投資基金直接與被投資企業之間開展借貸業務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因此,現有規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括委託貸款等合法債權投資方式。
五、企業之間直接借貸與委託貸款有所區別
根據《人民法院報》2013年9月25日刊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於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1)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2)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此處討論的借款合同效力問題,是指企業之間直接借款的合同,並不包含企業通過委託貸款發放的貸款合同。私募投資基金通過委託貸款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並不在此處討論的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圍之內。委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有法律依據並且得到司法確認。
六、建議與理解
當前國務院與證監會均強調堅持「負面清單式」監管原則,對於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減少事前許可准入,強化事中與事後監管。在目前各方對於私募投資基金能否開展債權投資存有爭議或疑問的情況下,建議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意見,避免市場主體抱持觀望狀態,調動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積極性。
⑦ 如何識別「債權類私募基金」的風險
由於私募產品的核心性質是「合夥投資」,與金融機構金融產品「信用委託」完全不同,其實質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在產品運作和法理上很多環節可能會體現風險:
1、沒有監管可能存在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不是金融機構,沒有相應的監管機構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管理,容易出現利益輸送等道德風險,尤其是「債權類私募基金」,由於其期限短、融資成本高,更容易出現這些問題,而一旦因為沒有監管出現道德風險,在法律層面上也很難舉證和法律追究;
2、人力資源短缺可能存在監控風險;
私募基金不是金融機構,不像銀行或信託公司有嚴格的審批制度和多層級的部門制約,反而很多私募基金為了壓縮成本而盡量少的僱傭員工,這樣,無論在內部風險控制還是對融資單位的全流程跟蹤管理上都很難盡善盡美,而更多的依賴於抵押和擔保,這樣很容易忽略事中隱患,而不能及時退出最終走向拍賣;
3、經驗不足可能存在技術風險;
很多債權類的私募基金其員工配置都很年輕,而且對於此類業務過於樂觀,與金融機構豐富的評估、抵押、處置不良資產經驗相比,私募基金的經驗多顯不足,而經驗不足很有可能導致貸款業務的技術風險,在貸款流程的每個技術環節上一旦出現了紕漏,都有可能涉及風險,甚至有被騙貸的可能;
4、無備用金可能存在兌付風險;
銀行應對貸款風險除了抵押擔保外,還有資金池管理模式來緩沖風險,信託公司應對貸款風險除了抵押擔保外,還有多重擔保和凈資本管理,凈資本管理也就是俗稱的備用金風險緩沖;
而私募基金多以合夥制形式,基金公司本身一般在一個項目出資額在1-5%之間,而對於私募基金公司沒有資質和備用金的要求,所以私募基金多沒有後備資金進行風險緩沖,一旦出現了兌付風險,首先的應對措施只有拍賣和履行擔保,這樣投資人很有可能糾纏於無限期的法律流程中;
⑧ 私募基金管理人怎麼備案
私募基金產品備案流程 企信68 上更多信息流程
首先給大家介紹一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材料:除了公司的基本資料和人員的簡歷以外,有幾個很重要的材料,法人和兩名高管的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必備),法律意見書。這兩部分材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核心資料。
基金類型有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他投資,這些基金類型所對應的投資類型(產品類型)分別是:
證券投資:股票類基金、債券類基金、貨幣類基金、混合類基金、資產證券化基金、期貨期權等衍生品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基金、FOF、其他
股權投資:並購基金、房地產基金、基礎設施基金、上市定增基金、FOF、其他
其他:債權基金(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紅酒藝術品等商品基金。
私募基金產品的組織類型:公司型,契約型,虛擬型,組合型,有限合夥型,信託型。
正確的邏輯思維是:先確定後期想做的是什麼產品,再設立基金公司,然後就知道備案什麼類型的基金類型了。很多人想發行產品,卻不知道要備案什麼基金類型,或是選擇什麼樣的公司類型。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註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夥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採取委託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託管理協議。委託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託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後的 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⑨ 怎麼做私募基金公司備案
1、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性質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③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④ 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
⑥ 經登記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
3、私募基金備案的范圍
①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② 私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4、人員管理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②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④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採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5、備案時間及要求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的相關信息,包括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④ 受託管理享受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報送所受託管理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中小微企業情況及社會經濟貢獻情況等報告。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發生變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並;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六)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6、私募基金會員資格和會費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系特別會員,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經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普通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聯席會員、特別會員有表決權。 同時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會費收繳辦法》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特別會員入會費和會員年費均為兩萬元。 特別會員是否能轉為普通會員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7、不登記、備案的法律後果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規定,如果私募基金擬上市企業,就必須去備案,否則無法通過上市途徑退出。 至於不登記、備案是否屬於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協會是否會根據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移交證監會處理,證監會是否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作出相關處罰,目前沒有明確意見
我們可以代辦私募基金備案,只需要准備法人資料及高管資料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