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寧波市五區2019年第二批棚改專項債券發行成功,共計54億
鳳凰網房產快訊 寧波市市住建局消息稱,7月17日,海曙、江北、鄞州、鎮海、北侖等地今年第二批棚改專項債券成功發行,共計54億元。
至此,今年以來寧波全市已有21個棚改項目獲得總計74億元的棚改專項債券。
而算上2018年的項目,寧波全市獲棚改專項債券的棚改項目,累計達30個、107億元。
寧波市市住建局稱,棚改專項債券為棚改城中村和危舊房項目建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㈡ 西南大學作業.向所屬市級財政轉貸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1500000元. 會計分錄如何做
根據現行規定,對於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應於實際收到專項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資產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未形成資產部分,報經批准後,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後,如有撥款結余需要上繳的,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不需上繳的,應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舉例。某企業收到財政撥款100萬元,專項用於某技術研究項目。企業實際支用撥款情況為:40萬元用於購置固定資產,20萬元用於支付研究人員工資,25萬元用於試驗、差旅、辦公等費用,實際共使用15萬元。則,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處理如下:
一、收到撥款
借:銀行存款 100萬元
貸:專項應付款 100萬元
二、形成資產部分
借:固定資產 40萬元
貸:銀行存款 40萬元
借:專項應付款 40萬元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40萬元
三、未形成資產部分
借:專項應付款 45萬元
貸:應付工資 20萬元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25萬元
四、上交撥款結余
借:專項應付款 15萬元
貸:銀行存款 15萬元
㈢ 企業債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的區別
(一)產城融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培育農產品(000061)加工、休閑旅遊等「農字型大小」特色小城鎮,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園區等。
(二)農業內部融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發展農林牧漁結合、綠色生態循環農業項目等。
(三)產業鏈延伸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農業向後延伸或者農產品加工業、農業生產生活服務業向農業延伸為重點,建設農業生產性服務設施、農產品加工和倉儲物流、營銷網點等。
(四)農業多功能拓展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通過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拓展農業新的功能,建設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事教育體驗、文化創意農業、農村生態康養和能源農業等新業態項目。
(五)新技術滲透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信息技術、物聯網技術等新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為重點,發展「互聯網+現代農業」,建設涉農電子商務、智慧農業(000816)等項目。
(六)多業態復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同時兼有上述幾種類型或者融合其中兩個以上類型的項目。
㈣ 政府可以發專項債券補助企業嗎
我想這種情況是有的,再出現什麼特殊情況的條件下,是可以有的
㈤ 項目單位申請中央預算投資是否還可以申報地方專項債券
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就是列入中央預算的,有中央直接劃撥資金投資的基建投資項目,這個應該有中央國務院的核准批文,單位有中央劃撥資金的指定銀行的專用帳戶,企業要編制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表。
並不是只要廠子為中央企事業的下屬單位,廠的基建投資是否屬於「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的。只要資金不是中央直撥,就不是的。
㈥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嗎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不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
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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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券應當以單項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