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企業並購活動,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短期融資票據或中期票據。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只能以私募方式發行,並購債務融資工具的用途主要為替換商業銀行並購貸款,一般不超過並購總金額的50%。在非公開發行方式下,由發行人和投資人在發行協議中自行約定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履行的程序。
❷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哪些特性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
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❸ 銀行存款工具的創新必須堅持的原則有哪些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銀行對存款工具的設計和創新,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效益性原則。銀行存款創新最終以獲取一定的利潤為目標,一種存款新品種的產生,應當是既能滿足客戶需求,又能滿足銀行供給動機的有效組合。多種存款品種的平均成本不能超過原有存款的平均成本,如果因為成本過高而導致銀行收益下降甚至虧本,顯然與銀行的經營目標相悖。
(2)必須符合存款的基本特徵和規范。創新要依據銀行存款所固有的功能進行設計,對不同的利率形式、計息方法、服務特點、期限差異、流通轉讓程度、提取方式等進行選擇、排列和組合,以創造出無限豐富的存款品種。
(3)不斷開發、連續創新的原則。銀行的產品開發與一般物質經營企業產品開發的根本區別,就在於金融服務的新產品沒有專利權,不受知識產權保護,一家銀行推出有市場潛力的新存款工具,很快就會被其他銀行模仿和改進。因此銀行存款工具創新是一個不斷開發的過程,必須堅持推陳出新,不斷推出新的存款品種。
(4)存款工具的創新還需堅持社會性原則。新的存款工具的推出,不能有損於社會的宏觀經濟效益,應當有利於平衡社會經濟發展所必然出現的貨幣供給和需求的矛盾。
❹ 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必須要銀行來承銷嗎
銀行間債融資工具必須由金融機構承銷,並不一定只是銀行,可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經2008年3月14日第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與交易應遵循誠信、自律原則。
第四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注冊。
第五條債務融資工具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登記、託管、結算。
第六條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為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提供服務。
第七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由金融機構承銷。企業可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
第九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由在中國境內注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資質的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第十條為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的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應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
上述專業機構和人員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的,應當就其負有責任的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利率、發行價格和所涉費率以市場化方式確定,任何商業機構不得以欺詐、操縱市場等行為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債務融資工具投資者應自行判斷和承擔投資風險。
第十三條交易商協會依據本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對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與交易實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自律管理規則,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四條同業拆借中心負責債務融資工具交易的日常監測,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交易情況向交易商協會報送。
第十五條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務融資工具登記、託管、結算的日常監測,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登記、託管、結算、兌付等情況向交易商協會報送。
第十六條交易商協會應每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債務融資工具注冊匯總情況、自律管理工作情況、市場運行情況及自律管理規則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交易商協會對違反自律管理規則的機構和人員,可採取警告、誡勉談話、公開譴責等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交易商協會、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交易商協會、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和交易等有關的信息。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和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短期融資券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2號)、《短期融資券承銷規程》和《短期融資券信息披露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10號)同時終止執行。
❺ 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工具有哪些
債券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機構市場,主要的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各類基金。
❻ 什麼債務融資工具
債務融資工具全稱為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目前它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超級短期融資券等。
拓展資料
債務融資工具特點:
1、融資工具發行對象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2、融資工具發行參與方包括主承銷商、評級公司、增信機構、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需要對發行的企業進行財務審計,並對企業和融資工具進行評級,主承銷商負責撰寫募集說明書,安排企業進行信息披露等工作;
3、市場化定價方式,融資工具的發行利率根據企業和融資工具級別,結合銀行間市場資金面情況進行定價,一般低於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發行期限可以根據資金需求靈活安排;
4、市場化發行方式,實行按照交易商協會相關工作指引注冊發行,一次注冊後可根據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分期發行,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批。
債務融資特點
1、短期性
債務融資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
2、可逆性
企業採用債務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負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負擔性
企業採用債務融資方式獲取資金,需支付債務利息,從而形成企業的固定負擔。
4、流通性
債券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股權融資所得資金屬於資本金,不需要還本付息,股東的收益來自於稅後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債務融資形成的是企業的負債,需要還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進入財務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❼ 如何創新融資手段
對創業者來說,能否快速、高效地籌集資金,是創業企業站穩腳跟的關鍵,更是實現二次創業的動力。據了解,目前國內創業者的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實際上,風險投資、民間資本、創業融資、融資租賃等都是不錯的創業融資渠道。
1.風險投資
在英語中,風險投資的簡稱是VC,與維生素C的簡稱Vc如出一轍,而從作用上來看,兩者也有相同之處,都能提供必需的「營養」。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
案例學習
重慶江北通用機械廠從1995年開始研製生產大型氟里昂機組新產品,其具有兼容功能,並可以用其他冷凍液進行替代。由於銀行對新產品一般不予貸款。重慶風險投資公司提供了100萬元貸款。兩年後,江北通用機械廠新產品銷售額達7000萬元。
2.天使投資
天使投資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處於構思狀態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天使投資雖是風險投資的一種,但兩者有著較大差別:天使投資是一種非組織化的創業投資形式,其資金來源大多是民間資本,而非專業的風險投資商;天使投資的門檻較低,有時即便是一個創業構思,只要有發展潛力,就能獲得資金,而風險投資一般對這些尚未誕生或嗷嗷待哺的「嬰兒」興趣不大。
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金投入進來。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創業企業家的朋友、親戚或商業夥伴,由於他們對該企業家的能力和創意深信不疑,因而願意在業務遠未開展之前就向該企業家投入大筆資金,一筆典型的天使投資往往只是區區幾十萬美元,是風險資本家隨後可能投入資金的零頭。
對剛剛起步的創業者來說,既吃不了銀行貸款的「大米飯」,又沾不了風險投資「維生素」的光,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靠天使投資的「嬰兒奶粉」來吸收營養並茁壯成長。
案例學習
牛根生在伊利期間因為訂制包裝製品時與謝秋旭成為好友,當牛自立門戶之時,謝作為一個印刷商人,慷慨地掏出現金注入到初創期的蒙牛,並將其中的大部分的股權以「謝氏信託」的方式「無償」贈與蒙牛的管理層、雇員及其他受益人,而不參與蒙牛的任何管理和發展安排。最終謝秋旭也收獲不菲,380萬元的投入如今已變成10億元。
3.創新基金
近年來,我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發展新的重要增長點。政府也越來越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樣,這些處於創業初期的企業在融資方面所面臨的迫切要求和融資困難的矛盾,也成為政府致力解決的重要問題。
有鑒於此,結合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和資本市場的現狀,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建立並啟動了政府支持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境。創新基金已經越來越多地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可口的「營養餐」。
案例學習
蘭州大成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自運行一年來,主要進行產品開發,幾乎沒有收入,雖然技術的開發有了很大的進展,但資金的短缺越來越突出。當時正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啟動,企業得知後非常振奮,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鐵路車站全電子智能化控制系列模塊的研究開發與轉化」項目申報創新基金。為此,他們進一步加快了研發的速度,於1999年12月通過了鐵道部的技術審查,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正因為企業有良好的技術基礎,於2000年得到了創新基金100萬元的資助,它不僅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且起到了引導資金的作用。同年,該項目又得到了甘肅省科技廳50萬元的重大成果轉化基金,教育部「高等學校骨幹教師資助計劃」12萬元的基礎研究經費。2001年,針對青藏鐵路建設的技術需求,該項目被列入甘肅省重點攻關計劃,支持科技三項費用30萬元
❽ 投融資中的金融工具
一、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
可轉換債券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券,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的普通股。
1.可轉換債券融資優點。主要有三個:其中,溢價發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程度。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通常高於新股發行價的10%—30%,對於少數
發展較快的公司,轉換溢價比率可能高於30%,而配售新股通常需折價發行,因而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而不是配股,發行公司的每股收益稀釋程度下降了,或在相
同稀釋程度下,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比配股籌集更多的資金。其二,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的利息率低於直接債券利息率20%—30%,我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
利息率更低,如1999年7月發行的五年期「茂名轉債」首年票面利率僅為1.3%。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既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承諾,又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上升時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獲取股票價差收益。這種可轉換特點對投資者的價值越高,公司為發行可轉換債券所付的利息率就越低。對處於成長階段的公司來說,
低利息的支付顯得更為重要,因為利息支付越少,公司用於發展的現金越多,並且,新公司或者那些信用等級稍低的公司出售直接債券較為困難,利率較高,但市場
歡迎這些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不是因為其可轉換債券質量高,而是因為潛在的普通股質量。其三,相對於發行直接債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降低代理成本。直接債
券持有人關注公司為了股東利益轉移公司財富而損害自身利益,而可轉換債券意味著潛在的股票,減少債權人擔心的程度,從而降低相關的代理成本。
2.可轉換債券融資適用范圍
(1)高風險的企業宜發行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通常被認為是直接債權與普通股期權的結合物。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風
險越高,那麼債券的價值越低,換個角度說,風險越高,為了吸引投資者就必須支付越高的利息率,另一方面,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波動越大,股票收益率標准
差越大。根據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股票收益率標准差越大,期權的價值越大。由此可見,對於經營風險較大的公司,發行債券就必須對新增負債支付較
高的利息率,然而,由於公司經營風險較大,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手中的期權價值也較大。這表明,盡管高風險的公司不能以較合理條件出售直接債券,但期權特性使
可轉換債券在市場上很有吸引力。因此,可轉換債券是未來收益很不穩定公司一種較好的融資方式。
(2)股市低迷時宜發行可轉換債券。股
市低迷時往往也是經濟周期的相對蕭條期,社會資金緊缺,銀行利率高,股市交投清淡。此時若想進行增資配股,由於公司股價較低,配股價也較低,一定的配股額
所能籌集的資金較少,而且市場交投不活,投資者比較看淡後市,股東配股熱情不高,使得公司即便是低價也未必能籌到足夠的資金。而此時如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
進行融資,則往往容易被市場認同並接受,公司籌資計劃一般容易實現。因為可轉換債券一般被認為是一種「防守—進攻型」的投資工具,它既有在股市下跌時獲取
本金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又有在股價上漲時轉股獲取資本利得的可能性,常常被喻為「有保證本金的股票」。加之投資者對股市的周轉性變化認識普遍會形成未來
股市會盤出低谷和股價走高的心理預期,因此這時發行可轉換債券,投資者易於接受,甚至成為熱銷品種。同時,由於股價較低,轉換價格設定也較低,一旦大勢回
暖,股價上揚,轉換的機會增多,債券轉換成功的概率較高。
(3)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與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都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融
資。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的公司,未來股價的上升空間較大,甚至可能出現猛漲,這類公司可以先通過發行普通債券融資,然後待未來業績上升股價上漲後再增
發新股,用增發新股籌集的資金贖回已發行的普通債券,這樣在同樣的股本稀釋程度下,可以籌集更多的資金。而通過可轉換債券融資,由於未來股價猛漲,投資者
因此獲取了超額利潤,從另一個角度看,企業股東就損失股票增值的好處;對於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其現金流入比較穩定或者說波動不大,因而期權的價值較小,
沒有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特點和優勢。
(4)股價高漲時,企業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在很多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是作為一種「延
期」的普通股來融資的,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希望這些證券未來被轉換為普通股。但可轉換債券畢竟不是股票,其可轉換特性既可能偏向股權方面,也可能轉向債
權方面,未來的股價水平是決定這種偏向的關鍵因素。當股價處於高位時,未來一段時期內股價下跌的可能性很大,債券轉股成功的可能性下降。如果轉股不成功,
企業就無法擺脫負債。因而對於負債率較高企業來說,如果真想通過權益籌資,在股價高漲時,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深圳寶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最終轉換率僅
為發行總額的2.7%,其主要原因正在於此。
二、通過可交換債券融資
可交換債券也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
券,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持有的某種既定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在大多數方面與可轉換債券
是相似的,如它們均有期權的特性,債券票面利率較低,然而,兩者也有一些區別。可交換債券的債券和股票不再是屬於同一家公司,而是債券為一家公司發行,股
票為另一家公司發行。可交換債券的吸引力是低利息支出和可能在高出市場價的情況處置普通股投資。例如,A公司希望轉讓所持B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
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此時,A公司就可以考慮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B公司普通
股期權。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的一個優點是風險分散化,直接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無直接關系,一家公司收益低、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
直接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如果這兩個公司分散於不同的行業,那麼投資者風險就更分散了。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
險分散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換債券價值。可交換債券在稅收上也有不利之處,交換時,債券成本與普通股的市場之間差價被當作資本利得,計入納稅所
得額計繳所得稅,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只有普通股被出售後才會有這個問題。總之,可交換債券作為可轉換債券的一種變化形式,盡管我國目前仍沒有公司發行
這種債券,但在融資工具不斷創新的今天,它獨特的作用會使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特別是在股價比較低的情況下轉讓其它公司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是一種較
好的金融工具。國內已有專家建議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來變現國有股。值得注意的是,發行可交換債券的決策會導致所持有別的公司的股份額下降或消失,因而這種
融資決策必須經過慎密的考慮。
三、利用附認股權證的債券融資
認股權證是在指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執行價格(通常高
於認股權證發行時的市價)購買普通股的期權。對於處於風險邊緣或資信稍差的公司來說,認股權證通常被認為是公開發行債券的甜點心,投資者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攀升時行使認股權,獲取股票價差收益的好處,因而,採用認股權證方式可使投資者放棄苛刻的契約條款,並能降低債券利率,致使公司支付較少的利息。有時,
公司也直接出售認股權證,用以換取現金。附認股權證的債券價值在多數方面也與可轉換債券有相似之處,如債券票面利率低、具有期權特性等,但兩者也有一些明
顯區別:
第一,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權與債券不能分離,而附認股權的債券發行成功後,債券與認股權證可分離並單獨流通。
第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隨著債券轉換為股票,企業負債減少,同時,股本增加,但並沒有增量資金流入,企業不能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而採用附認股權證
債券籌資,隨著認股權證被執行,認股新資金流入,企業股本增加,但負債不減少,企業可以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因而,如果企業資產負債率較低,想以負債籌
資,但由於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較高,或者企業資信較差,債券籌資成本較高時,可以考慮採用附認股權證債券籌資。
第三,應用附認股權證債
券融資,債券到期需要還本付息,而隨著可轉換債券被轉換為普通股,企業已無負債,因而可轉換債券常被稱為「不用還本的貸款」。此外,認股權證還有助於達成
只有當公司需要資金時,才將資金帶給公司這一理想的理財目標。因為當公司成長時,一般都需要籌措新的資金,而與此同時,公司的成長勢必導致普通股股價上
漲,促使認股權證持有者用現金換購普通股,使公司獲得額外的權益資金,相反,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發展緩慢,則所需的資金自然就會減少,這樣,公司的股價就
不會漲到足以誘使認股權證持有者行使換購普通股的權利的地步。
總之,各種融資方式的利弊很難劃一而論,企業管理者需根據投資項目的特點、融資規模、目標資本結構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結合對籌資環境的分析,把握籌資最佳時機,選用籌資工具時應充分考慮其融資優勢,這樣方能優化資本結構、降低籌資成本,從而提升企業價值。